1、卫生厅编号: 江苏省医学关键学科(试验室) 建 设 合 同 书 学科名称: 学科主任: 建设单位(甲方) 江 苏 省 卫 生 厅 负担单位(乙方): 负担单位主管部门(丙方):
2、 协议起止年限: 2O至2O 江 苏 省 卫 生 厅 二○一一年 共同条款 第一条 江苏省卫生厅(以下简称甲方)和医学关键学科(试验室)建设负担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丙方)与医学关键学科(试验室)建设负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和《江苏省医学关键学科(试验室)建设实施措施》及国家相关要求, 为顺利完成医学关键学科(试验室)建设任务, 特签订本协议, 作为甲乙丙三方在协议实施中共同遵守依据。 第二条 任何一方均应严格遵守协议各项条款。甲方和丙方要严格按协议要求进行经费核拨与工作协调、 监督、 检验协议实施情况, 立刻处理应由甲方与丙方
3、处理问题; 乙方要严格按本协议推行负担医学关键学科(试验室)建设任务, 并如实将协议实施情况每年年末以书面形式通报甲方与丙方。 第三条 由乙方匹配经费必需按时足额到位。其中乙方匹配经费必需高于甲方或丙方。 第四条 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开支范围对建设经费严格管理, 实施专款专用, 不得挪用, 并接收甲方和丙方指定部门审计。假如乙方违反上述要求或经甲方或丙方检验确定计划进度不符合协议要求, 甲方或丙方可决定减拨或停拨后续经费, 情节严重者可终止协议, 并追究责任。 第五条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协议内容或解除协议要求, 需与另两方协商, 共同签署变更条款或协议, 作为协议正式附件, 方可实施。变更或解
4、除后所造成损失由三方协商或按责任标准负担。 第六条 医学关键学科(试验室)在协议期内, 用建设经费取得职务发明发明或职务技术结果, 其结果全部权属甲乙丙三方共同全部。职务发明发明或职务技术结果对应知识产权根据《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要求》相关条款处理。 甲方有权决定职务发明发明或职务技术结果应用方法及范围或用于国际合作。经甲方同意, 乙方能够有偿转让, 并按要求百分比向甲方或丙方上缴其技术转让收入。 第七条 乙方及医学关键学科(试验室)必需依据本身特点和《江苏省医学关键学科(试验室)建设实施措施》, 制订出切实可行建设计划和考评与验收指标。甲丙二方对医学关键学科(试验室)进行年度评
5、定。对当年评定不合格或处于末位者, 将限期改善并停拨下一年度经费。连续二年不合格者, 退出医学关键学科(试验室)管理序列。 第八条 医学关键学科(试验室)建设协议期满, 由甲方按《江苏省医学关键学科(试验室)建设实施措施》验收和评定, 甲方将对验收与评定结果优异医学关键学科(试验室)、 负担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乙方在协议实施过程中, 对发觉问题如不立刻通报甲方与丙方, 以至贻误完成期限, 并造成不良后果, 乙方要负担全部责任。甲方和丙方有权追回已拨经费, 直至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 任何一方凡因不可抗力不能推行协议义务时, 应立刻通知另外二方, 并在合理期间内出具协议不
6、能推行证实。三方应采取合适方法减轻损失。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九份, 甲方、 乙方、 丙方各存三份。各方签字、 盖章后即生效。 一、 主攻方向。必需明确1-2个主攻方向, 分若干领域开展研究。 二、 关键目标。围绕主攻方向概述以后5年在应用基础研究、 临床研究方面建设目标、 研究内容、 预期结果、 年度安排等。 三、 考评指标。围绕关键目标, 提出能够量化和考评年度和最终考评指标。包含基础研究和临床服务两个部分。包含结果、 课题、 SCI论文、 专利、 新药证书等。临床包含床位发展、 特色和优势技术开展、 手术量、 门急诊和住院业务量等。考评指标只填答本单位本专业人员产生指标。
7、 四、 承建单位支撑计划。须列出具体支持方法, 含业务条件改善、 人才梯队建设、 配套资金落实等。 五、 学科(试验室)人员名单(限20人, 必需和申报书人员名单一致) 1、 学科主任(限1人)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 称 专业 关键任务 所在单位 署名 2、 学科副主任(限2人)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 称 专业 关键任务 所在单位 署名 3、 其她人员(限17人)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 称 专业 关键任务 所在单位 署
8、名 六、 经费预算 甲方资助金额 (万元) 乙方匹配经费 (万元) 丙方匹配经费 (万元) 其她起源经费 (万元) 合 计 (万元) 申请资助预算支出科目 2O 2O 2O 2O 2O 1、 中国外进修费用 2、 学术交流费用 3、 仪器设备费 4、 试验材料费 5、 试验动物费
9、 6、 人员培养费用 7、 购置图书、 资料费 8、 研究项目费用 9、 其她费用 合 计 填表说明 1、 仪器设备费: 指项目专用仪器购置费和运杂、 包装、 安装费、 自制仪器设备材料、 配件和外协加工费。 2、 大型仪器设备应充足利用本单位、 当地域现有条件。 3、 交通运输设备通常不得列入, 如特殊需要应说明理由, 经同意后方可购置。 4、 单台件在二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须附加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价、 数量。 5、 试验材料费: 指科研用
10、消耗性材料、 试剂、 药品等购置等, 标本、 样品采集加工和运杂包装费。 甲 方 单位名称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卫生厅公章) 年 月 日 法人(签章) 中心建设联络人 地 址 邮 编 电话及传真 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学科主任(签章) 法人(签章) 地址及邮编 电话及传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人(签章) 学科建设联络人 地址及邮编 电话及传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