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监理费用内部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第三条 乙方是甲方派驻xxxx 工程项目实施机构, 代表甲方全方面推行甲方与 (业主)签定委托监理协议。
第四条 双方同意按以下承包费用范围、 计算方法、 支付时间与金额, 支付乙方监理费用:
1、 本工程承包监理费及范围:
① 监理费用承包额
②承包监理费用含监理人职员资、 奖金、 各类津贴、 差旅费、 办公费、 设备折旧费、 交通车辆使用费、 通信费等监理部发生一切
2、费用。(不包含税金、 工资计提费及企业管理费)
2、 监理承包期限:
3、 监理费用支付方法: 按甲方现行财务要求支付
第五条 甲方在授权乙方监理工程范围内, 享受以下权利:
⑴对乙方监理工作按甲方相关管理要求进行检验、 考评与监督;
⑵当甲方发觉乙方不按建设工程监理协议和同意监理计划推行监理职责, 或给甲方造成损失,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甲方相关要求对乙方进行处分。
⑶当工程因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更和调整时, 甲方有权对费用进行调整。
第六条 依据企业整体利益, 甲方有权调整项目部人员, 项目部应服从企业安排, 项目部增减调换人员, 按相关要求时限支付工资, 调换人
3、员发生临时交通费由用人项目部负担, 原项目部不予负担。
第七条 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与工程监理相关技术业务指导和专业技术培训以及监理工作所需要技术资料。
第八条 乙方在甲方授权监理工程范围内, 享受以下权利:
⑴选择监理人员提议权;
⑵不称职监理人员撤换权;
⑶监理人员收入调整权。
第九条 乙方在责任期内, 应该推行约定义务, 必需确保现场工作质量、 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不得以单纯追求经济利益为目而过分降低各类资源投入。假如因乙方过失而造成了甲方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失, 按甲方相关要求进行处罚。因监理人员发生违法、 违纪行为, 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 除按相关要求追究直接责任
4、人外, 总监负对应责任。
第十条 乙方责任期即建设工程监理协议使用期。
第十一条 工程延期
在监理过程中, 如工期缩短, 不核减当期承包费用; 假如因非乙方责任造成工程建设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出书面约定日期, 在原监理协议中未明确增加监理费时, 标准上由乙方向建设单位清算增加, 必需时甲方能够帮助乙方实施。当建设单位同意追加监理费用, 奖励乙方为甲方实际追加费用10%-20%, 剩下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监理费用。当建设单位不予追加时, 甲乙双方另行核定延长久监理费用。应深入约定对应延长协议期。
第十二条 乙方必需根据甲方与业主签署监理协议立刻足额催要当期监理费, 然后进行当期费
5、用清算。
第十三条 乙方向建设单位办理完完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 除有特殊约定外, 应由乙方向建设单位追缴剩下监理费用, 工程验收一年以后, 监理费尾款结清后(工程保修金除外), 方可进行承包费用清算, 本协议即终止。保修期间责任, 按甲方管理制度和国家相关工程监理法规实施。
第十四条 乙方监理人员个人收入分配, 总监理工程师能够依据监理人员负担工作量大小和业务技能水平高低, 在企业现行工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在职职员、 助勤职员及劳务输出人员由总监提出, 在岗位责任津贴和奖金中调整。
第十五条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设施和物品属甲方财产。在监理工程完成或中止时, 应将其设施和物品立刻移
6、交给甲方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 在承包协议签署后, 如实际情况发生改变, 使得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实施监理业务时。双方应视情况修正协议。
第十七条 乙方因为自己原所以暂停或终止实施监理业务, 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八条 监理业务完成后
1、 如监理承包费用出现亏损, 由乙方原因造成由乙方负担, 自总监理工程师抵押金扣除。
2、 如监理承包费用出现结余, 结余监理费用由总监理工程师按贡献大小分配到项目部监理人员, 但标准上分配到总监理工程师个人部分不得超出总平均数5倍。
第十九条 乙方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提议, 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 甲方按以下措施对乙方进行奖励:
奖励金额=经济效益额×50%
第二十条 投入本工程人员和期限以及监测仪器、 办公、 交通、 通信等设备见附件。
第二十一条 因违反或终止协议而引发争议, 双方应该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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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