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水县***工程 施 工 合 同 (正本) 年 月 日 融水县***工程 施 工 合 同 (副本) 年 月 日 目 录 协议协议书 协议通用条款 技术规范 协议专用条款 廉政协议 安全生产协议 工程量清单 协议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2、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 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建设规模为****。(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1) 工程立项同意文号: 资金起源: 中央预算及地方投资资金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 图纸为准)。 三、 协议工期: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3、和标准要求合格标准。 五、 协议价款 金额(大写): ***(¥***元) 六、 组成协议文件 1、 本协议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协议专用条款 5、 本协议通用条款 6、 标准、 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7、 标价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对总价不变, 调整后清单) 8、 图纸 双方相关工程洽商、 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七、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进行施工、 完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负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时限和方法支付协议
4、价款及其她应该支付款项。 九、 协议生效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本协议双方签署后生效。 十、 本协议一式*份(其中正本*份、 副本*份), 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本*份、 副本*份, 监督机关执正本二份, ……。 (签章页)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表人:
5、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 同 通 用 条 款 [见《公路工程中国招标文件范本》()上册] 技 术 规 范 [见《公路工程中
6、国招标文件范本》()下册] 协议专用条款 1、 词语定义 见通用条款。 2、 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 ⑴本协议协议书; ⑵中标通知书; 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⑷本协议专用条款; ⑸本协议通用条款; ⑹标准、 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⑺工程量清单; ⑻图纸; ⑼其她协议文件。 协议推行中, 发包人和承包人相关工程洽商、 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3、 语言文字和适使用方法律、 标准及规范 3.1本协议使用汉言文字。
7、 3.2适使用方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法律、 行政法规: 国家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自治区相关法规和规章。 3.3适用标准、 规范 适用标准、 规范名称: 现行国家标准、 施工验收规范、 评验标准等。 4、 图纸 4.1本协议签署后,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壹套。 发包人对图纸保密要求: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向第三者提供任何图纸。 5、 主管单位、 工程师 5.1本工程主管单位为融水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具体业务负责: 农经股。 5.2本工程实施聘用监理进行现场管理, 由监理单位委派工程师(本协议简称“工程师”)。主管单位委托职权按本工程监理协议中相关条款
8、 6、 项目经理 承包单位委派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管理, 姓名: 职务: 。 7、 发包人工作 7.1发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配合协调施工所需水、 电接及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2)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其她工作: 在协议签署前由发包人已完成临时设施、 场地土方、 施工场围墙等前期工作, 列入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由承包商负担全部费用。 7.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工作: 双方另行协商。 8、 承包人工作 8.1承包人应按
9、约定时间和要求, 完成以下工作: (1)应提供计划、 报表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个月25日前向监理单位、 发包人提供当月工程进度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各一式二份。 (2)负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责任和要求: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预防方法, 预防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事故, 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3)向发包人提供必需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 (4)需承包人办理相关施工场地交通、 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需要办理交通尤其通行证时、 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物质时及施工噪音超出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要求时, 由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和负责费用。 (5)已完工程成品保
10、护特殊要求及费用负担: 在完工验收移交全部工程前, 由承包人负责采取保护方法, 并负担相关费用。 (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保护要求及费用负担: 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 临近建筑物、 构筑物, 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7)施工场清洁卫生要求: 因为施工造成环境污染, 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负担。 (8)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其她工作: 1)配合发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传、 领导检验宣传等工作, 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2)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地应自费配置消防设备, 预防火灾发生。 3)承包人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
11、含拆迁赔偿)、 临时用地环境保护、 恢复、 临时用地青苗赔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取土场及弃土场由承包人自行处理, 但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要求, 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5)经过城市道路施工车辆, 必需按交警、 城管、 运输等部门相关管理要求实施。因为施工车辆造成道路、 环境等污染, 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负担。 6)承包人负责协议实施期间其施工场地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地内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修建、 维护和交通管理工作, 并负担一切费用。 9、 开工 承包人准备工作就绪后, 由工程师进行核验, 含有开工条件时, 由工程师发出
12、开工令, 承包人收到开工令后7天内开工(业主另有要求按业主要求实施)。 10、 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于开工前7日内。 工程师确定时间: 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五个工作日内。 11、 工期延误 11.1 对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承包人提出书面说明, 经工程师确定, 发包人同意, 工期对应顺延。 11.2 非上述原因, 承包人不能按协议约定时间完工, 承包人应负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天天赔偿金额为协议价万分之三), 误期时间从要求完工日
13、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对应部分工程完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天数(扣除发包人同意顺延工期), 其极限为协议价10 %。(假如采取“1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案一)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履约确保金中扣除此项赔款费, 此赔偿款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责任或协议要求其她责任。 (假如采取“1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案二)发包人可在进度工程款中扣除。 11.3 因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工期给予顺延, 即工期对应改变, 质量要求不变。 11.4 承包人必需根据协议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工期完工。 12.工程质量 12.1 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12.2 双方对工程
14、质量有争议时, 请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仲裁。 1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3.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基础、 结构。 13.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必需根据验收规范要求程序组织验收, 全部隐蔽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承包人应提前二十四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并根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程序向监理工程师进行书面报验, 由监理工程师通知并会同业主项目责任人或业主代表一道进行验收, 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项目责任人确定验收合格后, 才能施工下道工序。如发觉有不合格工程, 承包人必需无条件、 立刻返工, 并由此延误工期不予顺延。如经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责任人三次书面通知整改仍不改,
15、 且强行施工下道工序, 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承包方无条件立刻退场, 承包方应无条件立刻清场退出, 并赔偿一切损失及全部费用。 14、 协议价款及调整 14.1本协议价款采取固定综合单价协议方法确定, 全部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不能超出评审部门审定上限综合单价。 采取固定综合单价协议, 协议价款中包含风险范围: 除项目变更、 政策性调整及以下(1)、 (2)条款所包含内容除外, 材料价格变动均不得调整。 (1)施工协议期短(**个月), 材料价格均不得调整, 风险均由承包人负担, 发包人不负担风险。 (2)风险范围以外协议价款调整方法: 设计变更引发工程项目、 工程量改变, 有相同
16、细目按中标人投标时投标子目进行结算, 有类似细目参考类似投标子目结算; 新增项目单价有定额套定额计算并乘以投标下浮系数结算, 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按信息价, 无信息价按市场价; 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 由发包方、 承包方、 监理方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14.2风险范围以外协议价款调整方法: 1)因为设计变更引发工程项目、 工程数量出现改变, 变更部分工程量价款按以下方法确定: ①原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细目按承包人投标时中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②如无相同细目, 但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细目参考类似细目中标单价结算。 ③无类似细目新增项目有定额套定额计算后乘以中标下浮系数进行结算
17、中标下浮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定额套用及计算方法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信息价对应时时段材料价并结合市场询价(含材料价格、 杂运费、 采购与保管费)计取, 柳州市也无信息价, 由发包人、 承包人、 监督人、 监理单位四方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后, 报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 ④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 由发包人、 承包人、 监理单位三方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后, 报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 2)因为国家或自治区相关政策性调整相关费用标准, 按相关文件要求实施。 15、 工程量确定 1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汇报时间: 每个月25日前。 15.2计量方
18、法 工程计量均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GB5086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计算净值为准, 如有不明之处, 应以监理工程师或造价管理部门指定计量方法为准。 15.3计量单位 除了协议另有要求外, 全部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1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方案一: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承包人施工进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及质量控制取得监理人及主管单位同意, 按进度拨款。施工队伍、 施工机械进场正式开工后, 支付协议总额35%。完成量达成协议工程量50%以后根据进度支付工程款, 每次支付工
19、程款不超出当期完成工程量80%。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 提交工程终期计量资料, 支付整个工程计量结算价90%, 暂扣款10%, 其中审计待定5%(出具审计汇报后支付)、 质量确保金5%(待工程缺点责任期满60天内付清, 尾款不计利息)。 方案二: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承包人施工进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及质量控制取得监理人及主管单位同意, 按进度拨款。完成量达成协议工程量20%以后根据进度支付工程款, 每次支付工程款不超出当期完成工程量80%。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 提交工程终期计量资料, 支付整个工程计量结算价90%, 暂扣款10%, 其中审计待定5%(出具审计汇报后支付)、 质
20、量确保金5%(待工程缺点责任期满60天内付清, 尾款不计利息)。 17、 工程设计变更 17.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 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同意建设规模时, 发包人应报计划管理部门和其她相关部门重新审查同意, 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对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根据工程师发出变更通知及相关要求, 进行下列需要变更: (1)更改工程相关部分标高、 基线、 位置和尺寸; (2)增减协议中约定工程量; (3)改变相关工程施工时间和次序; (4)其她相关工程变更需要附加工作。 因变更造成协议价款增减及造成承包人损失, 由发包人负担,
21、延误工期对应顺延。 17.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私自变更设计发生费用和由此造成发包人直接损失, 由承包人负担, 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17.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合理化提议包含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更改及对材料、 设备换用, 须经工程师同意, 并报发包人和主管单位确定。未经同意私自更改或换用时, 承包人负担由此发生费用, 并赔偿发包人相关损失, 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取承包人合理化提议, 所发生费用和取得收益, 发包人、 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17.4其她变更 协议推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她实质性变更, 由双方协商处理。 1
22、8、 完工验收与结算 18.1 完工验收: 承包人在项目全方面完工后应立刻书面向发包人提出验收申请, 发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汇报主管单位, 主管单位在接到发包人汇报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初步验收, 达成验收标准, 由主管单位于初步验收经过之日(工程师出具初步验收汇报日期)起30日内组织验收。 18.2完工结算 18.2.1完工结算以施工图纸、 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为依据,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承包人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变更部分工程价款以变更签证为准。 18.2.2发包人从接到完工结算汇报和完整完工结算资料之日起10天内提交给主管单位, 主管单位在接到资料后30日内完成结算审查, 并组织送审计结算。
23、因承包人提供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搁时间时, 审查时间应对应顺延。 18.3本工程最终止算价以审计汇报为准(投资50万元以上〈含〉项目)。本工程最终止算价以主管单位结算审查为准(投资50万元以下项目)。 19、 保修责任 19.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永久性结构物(档土墙、 水泥混凝土路面、 桥涵、 混凝土水池、 水沟、 水管等)。 19.2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经过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9.3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书是完工验收申请汇报组成内容。承包人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协议所附格式出具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关键内容应该与本款上述约定内容一致。承
24、包人在递交完工验收汇报同时, 将质量保修书一并报送监理单位。 20、 违约 20.1发包人违约: 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不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造成施工无法进行; 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完工结算价款; 不推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其她情况。发包人负担违约责任, 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 顺延延误工期。 20.2承包人违约: 20.2.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根据协议书约定完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工期完工。 20.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质量标准。 20.2.3私自将工程分包。 20.2.4承包人不推行协议义务或不按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其她情况。 承
25、包人负担违约责任, 出现11.2情形其条款实施; 其她情形视违约严重程度支付违约金(协议价0.5%-10%)同时, 必需整改。 20.3本协议未明确双方其她违约责任由双方协商处理。 21、 争议 21.1 双方约定, 在推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 双方协商处理; (2) 请主管单位协调处理、 请项目管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3) 双方协商无法处理,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 工程分包 本工程不许可分包。 23、 不可抗力 23.1双方相关不可抗力约定: 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条款范围: 1)、 通用条款约定事项; 2)、 不由人类所能控制
26、风、 雨、 雷等自然灾难属不可抗力; 3)、 六级及以上地震; 4)、 十级及以上连续二十四小时大风; 5)、 暴风雨及以上连续二十四小时大雨; 6)、 50 年及以上未发生过连续48小时0。C及以下严寒天气; 7)、 50年及以上未发生过连续48小时40。C及以上高温天气; 8)、 因其她原因政府部门要求必需停工。 对上述多个形式, 应以当地政府气象部门预报资料及实际造成损害和影响施工为准。 24、 保险 24.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以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由发包人自行负责。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实施(承包人必需为施工现场管
27、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并支付保险费)。 25、 担保 25.1. (假如采取“1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案一)承包人在协议签署前按协议价10%和承包人交纳履约确保金累计**元(¥: **元)存入发包人指定账户, 交纳履约确保金视为协议签署必需条件。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发包人将没有使用或剩下金额退还给承包人。(假如采取“1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案二, 则删掉此条) 25.2承包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 按当地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相关部门指定账户, 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视为协议签署必需条件。工程完工验收结算经审定后, 根据要求程序, 将农民
28、工工资保障金没有使用或剩下金额退还给承包人。 25.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应聘用工程受益当地民工(贫困农户劳动力优先)参与务工, 并按要求支付酬劳(支付酬劳必需建立有名册和签领统计)。支付劳务酬劳为协议价10%以上。支付当地民工酬劳花名册原件作为必备项目资料同工程完工结算资料一并提交给发包人。 廉政协议 依据交通部《相关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若干意见》以及相关工程建设、 廉政建设要求, 为做好工程建设中党风廉政建设, 确保工程建设高效优质, 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建设工程项目法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29、 特签订以下协议。 1.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政策要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相关要求。 (2)严格实施*******工程协议文件, 自觉按协议办事。 (3)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 公正、 诚信、 透明标准(法律认定商业秘密和协议文件另有要求除外),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 开展廉政教育, 设置廉政通告牌, 公布举报电话, 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觉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要求行为, 有立刻提醒对方纠正权利和义务。 (6)发觉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行为, 有向其上级相关部门举报、 提
30、议给予处理并要求通知处理结果权利。 2.甲方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收乙方礼金、 有价证券和珍贵物品, 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乙方安排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不得接收乙方提供通讯工具、 交通工具和高级办公用具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收乙方为其住房装修、 婚丧嫁娶活动、 配偶儿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 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儿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相关材料设备供给、 工程分包、 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
31、 不得要求乙方购置协议要求外材料和设备。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 不准营私舞弊, 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多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 有价证券、 珍贵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与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 交通工具和高级办公用具等。 4.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 二条, 按管理权限, 依据相关要求给予党纪、 政纪或组织
32、处理; 涉嫌犯罪, 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应给予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 三条, 按管理权限, 依据相关要求给予党纪、 政纪或组织处理; 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应给予赔偿; 情节严重, 甲方提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处罚。 5.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实施。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协议实施情况进行检验, 提出在本协议要求范围内裁定意见。 6.本协议使用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止。 7.
33、本协议作为*****工程施工协议附件, 与工程施工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经协议双方签署立刻生效。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授权代理人: (签字) 授权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34、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安全生产协议 为在*****工程施工协议实施过程中发明安全、 高效施工环境, 切实搞好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本项目业主融******(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一、 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认真实施工程承包协议中相关安全要求。 2.根据“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标准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35、 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 部署、 检验、 总结和评选。 3.关键安全设施必需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标准, 即同时设计、 审批, 同时施工, 同时验收, 投入使用。 4.定时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 立刻传达中央及地方相关安全生产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验, 监督乙方立刻处剪发觉多种安全隐患。 二、 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相关安全生产要求, 认真实施工程承包协议中相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需管安全”标准, 加强安全生
36、产宣传教育, 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配置专职及兼职安全检验人员, 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 工程技术人员、 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 必需熟悉和遵守本条款各项要求, 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 部署、 检验、 总结和评选。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含临时雇请民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需做到纵向到底, 一环不漏; 各职能部门、 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 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安全机构, 应按施工人员1%~3%配置安全员, 专职负责全部职员安全和治安
37、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发生。安全机构人员, 有权按相关要求公布指令, 并采取保护性方法预防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多种合理预防方法, 预防其职员发生任何违法、 违禁、 暴力或妨碍治安行为。 5.乙方必需含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证书, 参与施工人员, 必需接收安全技术教育, 熟知和遵守本工种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定时进行安全技术考评, 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 起重、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锅炉、 压力容器、 焊接、 机动车船艇驾驶、 爆破、 潜水、 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人员, 经过专业培训, 取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 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
38、现象时, 项目经理必需负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 还应配置有足够消防设施, 全部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爆炸物给予、 易货或以其她方法转让给任何其她人, 或许可、 容忍上述一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 必需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具。施工责任人和安全检验员应随时检验劳动防护用具穿戴情况, 不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具人员不得上岗。 8.全部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时检验, 并有安全员签字统计, 确保其常常处于完好状态; 不合格机具、 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具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取新技术、 新工艺、 新设备、 新材料时, 必需制
39、订对应安全技术方法, 施工现场必需含有相关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需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 组织制订本工程实施中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 假如发生安全事故, 应根据《国务院相关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要求》以及其它相关要求, 立刻上报相关部门, 并坚持“三不放过”标准, 严厉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 本协议作为******工程施工协议附件, 与工程施工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经协议双方签署立刻生效, 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后失效。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