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固话支付业务跨行收款服务协议书 甲方(银 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支行 乙方(个体商户): 为了促进银行卡业务发展, 为广大持卡人提供高效、 快捷方便优质服务, 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依据《协议法》、 《银行卡业务管理措施》等法律、 法规、 文件要求, 就乙方自愿成为甲方固话支付跨行收款商户, 经过与甲方系统连接固话终端实现受理银联借记卡达成协议以下: 1、 受理银联卡 1.1、 本协议内提及银行卡或银联卡仅包含“借记卡”, 不含“信用卡”。 1.2、 本协
2、议适适用于乙方用户使用借记卡、 以刷卡方法支付产品或服务费用交易。 1.3、 乙方必需在甲方营业网点开设银行个人活期结算账户。 2、 责任及义务 2.1、 甲方作为提供银联卡跨行收款服务机构, 其在本协议中权利、 责任及义务: (1)遵守国家机关制订银行卡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 遵守中国银联制订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 技术标准、 风险管理规则、 市场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银联规则”); (2)运行固话支付交换网络, 确保固话支付终端与中国银联络统连接, 确保网络正常稳定运行, 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系统中止除外; (3)负责银行卡跨行收款交易信息转接至
3、中国银联; (4)对乙方提交固话支付跨行收款交易提供资金清算、 投诉、 差错及争议处理服务; (5)对乙方进行固话支付跨行收款交易培训; (6)在协议使用期内, 甲方有权依据业务发展情况制订并调整固话支付撤机标准, 乙方对此应主动遵守; (7)甲方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同意建立信用数据库或相关单位、 部门及个人查询乙方信用情况, 并有权将乙方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 信贷征信主管部门同意建立信用数据库及相关单位和部门; (8)乙方出现违规操作、 交易审核不严及其她经过差错争议处理或生效法律文书判定由甲方向发卡行负担损失, 甲方应首先代乙方向发卡行负担, 甲方对
4、发卡行负担后, 有权向乙方追索。 2.3、 乙方责任及义务: (1) 遵守国家机关制订银行卡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以及银联规则, 接收甲方业务监督和检验指导; (2)认可甲方使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其它数据信息系统确定乙方经营者信用统计; (3)参与甲方或甲方委托专业化服务企业举行固话支付跨行收款受理操作培训; (4)提供必需营业设施和安全防范设施, 确保固话支付机具正常使用; (5)按甲方业务受理要求受理全部银联卡, 且不得无故拒绝持卡人刷卡交易, 确保银联卡持卡人与现金支付消费者享受完全相同服务及优惠; (6)不得将固话支付机具、 交易凭条等物品
5、用于受理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用途, 也不得给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第三方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许可, 不得将受理银联卡业务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8) 帮助甲方做好对异常交易和交易纠纷调查取证及投诉处理相关工作, 并实施甲方对此提出处理意见; (9)受理银行卡时只能将银行卡在固话支付机具上使用, 不得在其她未经认证许可设备上读取银行卡信息; (10)不得以任何方法保留银行卡磁道信息、 个人密码; (11)确保全部固话支付申请资料真实有效, 申请登记任何资料如银行结算账户、 装机地址、 经营范围、 绑定电话等发生变更, 应立刻通知甲方办理对应变更手续, 不然由此产生相关责任及损
6、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12)帮助甲方进行异常交易和交易纠纷调查取证及投诉处理; (13)主动配合甲方用户经理或经甲方委托专业化服务企业维护和回访工作; (14)对固话支付终端机具应尽妥善保管之义务, 如有些人为损坏或遗失, 应对由此产生相关风险损失负担赔偿责任; (15)严格依据本协议约定条件受理银联卡业务, 负担因本身过失造成损失。 3、 接收银联卡固话支付方法 3.1、 乙方应平等地接收用户出示有效银联卡, 以支付购物或消费费用。 3.2、 乙方必需确定下列情况, 才可接收该银联卡在固话支付机具上使用: (1)出示银联卡属于本协议协定借记卡; (2)出示银
7、联卡完好无损, 无涂改和伪造嫌疑; 3.3、 甲方不予接收未经发卡银行认可银行卡在固话支付机具上使用, 不然由此造成风险损失全部由乙方负担。 3.4、 乙方不得向使用银联卡付账持卡人征收任何附加费或额外费用, 或提供低于现金支付水平服务。 3.5、 乙方对于单笔大额交易, 不得分次交易, 不过以现金或支票付清余款, 则不在此限。 3.6、 乙方不得以刷卡等形式支付给持卡人现金。 4、 交易单据 4.1、 有效交易单据 交易单据必需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本协议方才视之为“有效交易单据”: (1)乙方在固话支付终端上受理银联卡交易, 其所采取全部交易单据必需由甲方或其委托专业化
8、服务企业提供, 且持卡人、 甲方和乙方留存根各一联。持卡人存根联应在交易成功后交给持卡人; 甲方存根联依据甲方具体要求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专业化服务企业定时上门回收并交甲方妥善保管; 乙方存根联由乙方保留, 且均须由交易日起计, 保留最少3个月(法律另有要求除外), 如因乙方对交易单据保管不妥或遗失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2)甲方必需将持卡人出示银联卡账号, 以及乙方商户名称和商户编号等信息清楚地印在交易单据上; (3)交易单据上任何内容均不得涂改。 4.2、 无效交易单据 对于乙方提交不符合“有效交易单据”条件任何交易单据, 均可视为无效交易单据, 甲方有权暂延支付交易款项,
9、并有权追讨已支付款项。若甲方不接收乙方提交签购单据时应向乙方说明理由, 甲方有权收回或主动扣回已划至乙方相关款项, 或于未来应划付给乙方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关款项。 4.3、 提交交易单据 乙方应妥善保管交易单据, 在需要时上交。如甲方收到乙方查询请求时, 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立刻回复, 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乙方负担。 5、 账务处理和手续费 5.1、 为保障乙方立刻收账, 乙方必需在甲方开设银行人民币个人活期结算账户, 并指定该账户为交易资金唯一结算账户。 5.2、 每日交易完成后(以甲方结账日为准), 由甲方依据当日交易统计内容, 在下一个结算日将乙方应得款项划给乙方。 5.3、 乙
10、方如对甲方业务账务处理有疑问, 可向甲方提出问询, 甲方应在收到问询后三个工作日内回复。 5.4、 乙方应得款项, 系指每个结算周期内, 银联卡持卡人经过安置在乙方固话支付机具进行支付总交易金额减去乙方应支付总手续费金额; 手续费系指对于每笔银联卡持卡人交易, 甲方依据5.5款约定应收取手续费。总手续费金额是指每个结算周期内, 甲方应收取手续费总和。 5.5、 乙方需支付手续费率根据《邮政储蓄银行POS手续费率表》实施。 5.6、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交易数据进行清算, 但若甲方和乙方清算数据有争议时, 同意以中国银联清算数据为对账最终标准。 5.7、 如甲方有证据表明乙方有或可能有以
11、下情形之一: (1)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 (2)乙方对银联卡持卡人有欺诈行为; (3)乙方提交交易存在本协议11.1条风险。 则甲方有权暂延支付依据本协议须支付于乙方一切款项。待查明情况后按法律、 法规和本协议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甲方有权收回或主动扣回已划至乙方相关款项, 或于未来应划付给乙方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关款项, 因为上述违约所造成任何责任、 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7、 银联卡资料 乙方应严格遵守“银联卡账户及交易数据安全管理规则”相关要求,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持卡人卡号或其她私人资料, 以及相关固话支付交易数据信息和资料, 不然, 由此带来一切损
12、失由乙方负担。 8、 商户风险信息使用条款 在正常业务范围内, 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风险信息(如上送黑名单)。 9、 本协议不包含事项 乙方与银联卡持卡人在出售商品质量、 数量, 或提供服务上有任何争议、 投诉或其它纠纷, 应由乙方与持卡人直接寻求处理, 甲可从中协调但不负担任何责任。 10、 违约责任 10.1、 本协议生效后, 双方当事人均应推行本协议约定责任及义务, 任何一方不推行或不完全推行协议约定责任及义务, 应该负担对应违约责任。 10.2、 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要求程序受理银行卡, 出现以下违规操作包含但不限于: 未根据规范受理银联卡、 拒卡
13、 要求持卡人支付额外手续费、 涂改交易凭条、 套现、 以现金方法退货、 泄漏账户及交易信息等, 为持卡人等其她相关方造成财产损失, 乙方应负担全部责任。 10.3、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甲方有权收回固话支付机具、 交易单据, 并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约推行: (1)长久不使用固话支付机具或将其挪作她用; (2)无故拒绝受理中国银联组员银行银行卡, 经甲方提出后拒不更正; (3)有违反本协议其她行为, 严重影响固话支付机具正常使用或甲方正常经营。 11、 终止 11.1、 在协议使用期内, 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个风险情况且情节严重, 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后终止本协议, 并由甲方
14、立刻停止乙方银行卡交易, 收回固话支付机具设备: (1)虚假申请: 以虚假资料或冒用其它商户资料向甲方申请商户; (2)侧录: 默许、 纵容、 与不法分子共谋或发觉后不阻止不法分子在固话支付机具上装载侧录仪器, 盗录持卡人磁条信息, 出卖给伪卡制作集团或自行制作伪卡; (3)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 违反保密条款, 将银联卡持卡人账户资料及交易数据信息泄漏给本协议约定以外任何第三人使用; (4)套现: 与持卡人或其它第三方勾结, 或商户本身以虚拟交易套取现金; (5)虚假交易: 在持卡人不知情情况下, 利用持卡人账户编造虚假交易或在持卡人消费同时反复刷卡, 冒用持卡人署名进行虚
15、假交易; (6)名义经营范围与实际情况不符; (7)因银联卡欺诈交易已被司法机关立案或介入调查; (8)经营不善, 停业整理、 申请解散或申请破产以及停业或破产; (9)被工商部门注销登记、 吊销营业执照; 因为违反国家法令、 法规或相关行业管理要求, 被相关机构查处; (10)其它违反中国银联商户风险管理要求行为。 (11)如甲方认为乙方有前述约定情形之一, 且该情况会造成甲方经济或声誉损失, 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刻停止银联卡交易, 并可自通知发出之时中止与乙方连接。 11.2、 甲方、 乙方任何一方, 如因本身原因单方要求终止本协议, 必需在终止前10天通知对方, 经
16、对方同意后, 方可终止本协议。在此期间, 上述双方必需继续推行本协议(11.1所列情形除外)。 11.3、 协议终止时, 乙方应退还甲方提供全部设备品, 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给予赔偿。 12、 其它事项 12.1、 因国家相关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联股份有限企业相关政策法规或业务规则调整造成与本协议冲突, 以相关政策法规或业务规则为准, 另行修订。 12.2、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 法规制约。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处理, 必需时能够协商修改或补充协议。。 12.3、 本协议与《POS收单商户风险承诺书》及《邮政储蓄银行POS手续费率表》共同实施。 12.4、 本协
17、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3、 甲、 乙双同意上述条款, 并签定《固话支付跨行收款业务协议签约表》, 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固话支付跨行收款业务协议签约表 商户名称: 商户开户银行全称(具体名称): 手续费率: 商户帐户名称(姓名)及帐号: 工商注册号及经营性质: 商户地址及邮政编码: 主营业务内容: 责任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装机联络人: 装机绑定电话: 联络手机: 以下资料由银行填写 用户经理: 联络电话: 商户编码:
18、 手续费费率: 银行签署及公章 个体商户签署及公章 (甲方) ( 乙方)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