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皖52--012 协议编号: 合肥市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 装饰工程名称: 发包方(甲方): 施工方(乙方):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监制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 同 示 范 文 本 使 用 说 明 一、 本协议文本是依据《中国协议法》和《安徽省协议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订示范文本,
2、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取, 签署协议前请仔细阅读。 二、 本协议文本适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甲乙双方签署协议时应慎重, 努力争取内容具体、 全方面、 严密, 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选择项条款。室内装饰装修企业应该恪守老实信用, 负有对协议条款正确说明义务。 三、 甲方代表为她人装修, 应出具当事人委托书。乙方含有承揽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资格和资质, 在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应该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双方都有权留存经对方确定资质、 资格等证实性文件复印件。 四、 本示范文本制订和公布机关提倡和激励当事人在装饰装修工程活动中委托监理企业进行工程监理。采取工程监理方法应该由
3、甲方与监理方另行签订委托监理协议。 五、 附件表格内容填写不下, 能够附页, 并由甲、 乙双方对附页另行签字或盖章确定。 六、 本协议填写时, 文本中下划线空格部分(含附件)不得留空, 如某项条文中空格不约定, 应该在空格处填写“不采取”或划斜线删除。 七、 本协议示范文本经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 由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和合肥市工商局共同制订并负责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翻印和出售。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络电话:
4、 通讯地址: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项目责任人: 联络电话: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结合本市室内装饰装修特点, 双方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基础上, 就乙方承包甲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
5、下简称工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 1.3 工程关键内容: 1.4 工程承包方法, 双方约定采取以下第 种承包方法: (1) 乙方包工、 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 包基础施工材料, 甲方提供主材 (3)乙方包工、 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1.5 工程期限总日历天数
6、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帐第二天为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按协议约定质量标准验收合格日期为完工日期)。 1.6 协议价款:本协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元 以上协议价款包含材料费(甲方供材部分除外)、 人工费、 管理费、 税金等相关费用。 1.7 双方约定, 本工程价款以下列第 项方法结算: (1)以设计图纸和报价单所列项目一次性总包(含水、 电路改造)
7、 多不增少不减。 (2)预算单价不变, 按实际发生并经甲方确定工程项目结算(见附表3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2.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 图纸一式两份, 甲方、 乙方各执一份(须双方在每页图纸上签字方为有效)。 2.2 甲方自行提供图纸,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提供给第三人。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开工前, 甲方向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注意事项和所装饰原始平面图(包含不可拆改承重结构图示)及原房屋空气质量检验汇报, 委托乙方据此设计施工图纸和做法说明, 并经过双方确定。 4.2 甲方施工代表对工程、 质量进度进
8、行监督检验, 办理验收、 变更、 登记手续。甲方对工程及乙方意见均需经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4.3 甲、 乙双方签署协议时, 甲方应将正确联络地址及通讯方法提供给乙方, 以备甲、 乙双方实施此协议过程中业务联络之用。 4.4 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电源、 水源。 4.5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 4.6 包含建筑主体、 承重结构、 设备管线等变动, 应该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含有对应资质条件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4.7 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施工所包含多种申请、 批件等手续。 4.8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监督, 负责工程过程中材料和阶段性验收, 对乙方不符合协议约定或法
9、律法规要求施工行为有权进行阻止。 4.9 甲方按约定工期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严格按甲方签字认可施工图纸做好工程预算, 不得漏项, 预算时漏项, 在结算工程款时不予调整。工程预算必需表明材料品种、 品牌、 材质、 单价及工艺说明。严格按图纸施工。 5.2 应将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在签订协议前, 事先书面通知甲方, 施工中严格实施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 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3 施工中严格遵守相关施工安全防护要求, 因违反安全防护要求出现工伤事故, 由乙方自行负担, 与甲方无关。 5.4 施工中严格实施国家相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做到不
10、污染环境, 不扰民。 5.5 施工中严格实施相关防火要求。因为施工造成火灾事故, 由乙方负担, 给甲方造成损失, 负赔偿责任。 5.6 确保施工现场整齐有序。 5.7 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含专业保洁)。 5.8 负责做好完工交付使用前成品保护工作(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委托她人进行其她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 施工中, 未经甲方同意或相关部门同意, 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5.10 严格实施国家、 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要求。 5.11 乙方应该帮助甲方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或其她手续, 并向甲方提供办理开工手续
11、所需相关资料。 第六条 工程项目变更 6.1 协议签定后, 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假如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 在增加制作之前, 乙方作预算造价;如需变更, 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 参考同类工程价格调整对应费用, 并通知丙方。 第七条 相关材料供给及安全施工和防火约定 7.1 本工程使用建筑装饰材料, 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合格产品。 7.2 甲方负责采购供给材料、 设备应按时供给到现场, 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乙方提货, 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 由甲方负担运输费用。乙方发觉由甲方供给材料、 设备发生了
12、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 应立刻向甲方提出, 甲方仍表示使用, 对工程造成损失, 责任由甲方负担。甲方供给材料, 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乙方保管。因为乙方保管不妥造成损失, 由乙方负责赔偿。 7.3 甲方采购供给装饰材料、 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要求室内装修, 非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如乙方违反此要求, 应按挪用材料、 设备价款双倍赔偿给甲方。 7.4 乙方负责采购材料、 设备, 经组织验收后, 由甲方确定立案, 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 应严禁使用。若已使用, 对工程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5 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 应符合《中国消防条例》和相关防火设计规范。
13、 7.6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中国消防条例》和其她相关法规、 规范。 7.8 因为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条例, 造成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 乙方应负担由此引发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延误, 经甲方确定, 工期对应顺延: (1) 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增项;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 (4)双方约定工期顺延情形: 第九条 延误责任 9.1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协议工期对应顺延。 9.
14、2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 工期不顺延;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 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工程完工后, 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3_日内组织工程验收, _10_日内组织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依据国家标准,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须于完工七天以后进行), 并办理验收、 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在要求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 需立刻通知乙方, 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认可完工日期, 并负担乙方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看管等费用另行约定)。 10.2甲方提前入住, 视为验收合格, 甲方应自行负担工程相关质
15、量问题, 但乙方仍应负担协议保修责任. 10.3 因为甲方提供材料、 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 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甲方负担, 工期顺延。 10.4 因为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 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负担, 工期不顺延。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步骤支付工程款: 批次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备注 第一次 签署协议 10% 第二次 效果图认可 水电施工完成 40% 第三次 瓦工施工完成 木工框架结束 40% 第四次 油工施工完成整体验收合格 10%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12.
16、1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后, 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12.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 二年。 12.3 在工程保修期内, 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 乙方须在6小时内抵达现场查验, 并在双方约定时间内维修。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13.1 如需工程监理, 另签协议。 13.2、 本协议签署后, 未经甲方同意装饰工程不得转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协议在推行过程中, 甲、 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要求解除协议, 不然须按协议应付款15%赔付对方协议解除违约金。 14
17、2 协议签订后, 非乙方原因, 甲方减项金额超出总工程款5%以上,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减项项目金额30%作为变更损失费。 14.4 因为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 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该阶段工程造价0.5%违约金。逾期超出7天,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4.5 乙方未根据协议约定提供材料,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材料或按材料品质计价付款。假如乙方有意提供假冒伪劣材料或设备, 应按材料或设备价款双倍赔偿给甲方。乙方有意提供不符合国家相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标准材料, 给对方造成人身健康损害, 乙方负担损害赔偿责任。 14.6 乙方私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消防管线, 由此
18、发生损失或事故(包含罚款), 由乙方负责并负担责任。 14.7工程未办理验收、 结算手续, 甲方提前使用或私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 由甲方负担并视同验收合格。 第十五条 协议争议处理方法 15.1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能够经过双方协商处理, 或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社会团体申请协调处理。 15.2 双方经过协商或调解处理不成时, 当事人能够选择下列处理方法: 。 ①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1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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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第十七条 附则及其她 17.1 本协议经甲、 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附件与本件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7.2 本协议一式 份, 甲方执 份, 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