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瓦工 分项工程) 承包单位: 宿迁东南建设有限企业 金 港 星 城 工 程 项 目 部 瓦工 分项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发包方: 宿迁东南建设有限企业金港星城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依据《中国协议法》和《中国建筑法》相关要求, 结合 金港星城一期 工程具体情况, 现将该工程 瓦工 分项
2、工程以 清包工 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明确双方职责, 经双方协商, 制订本协议, 给予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金港星城一期 二、 工程地点: 山东济宁市金乡县新城区(育才学校南) 三、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 本工程范围内全部基础土方开挖部分人工清土、 钎探、 脚手架下面硬化以及图纸设计全部内容和全部变更内容, 整幢楼不产生零工。 2. 与上述1条相关辅助工作, 包含搅拌车砼放料及散落砼搜集; 砼养护; 施工缝
3、清理、 打凿; 碎砖和落地灰回收再利用; 保护垫块制作; 柱模底口缝隙填堵以及为迎接各项检验现场必需各项整理工作; 3. 无偿负责责任区内安全防护及标准化管理工作。 四、 承包单价及结算、 付款方法: (一) 承包单价 1. 本工程按建筑面积计价: 106 元/㎡, 此单价为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中不包含基础灰土或7:3砂石垫层、 外墙保温板、 楼地面及外墙镶贴面层价格。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按现行国家要求实施。另增加基础面积为标准层一层面积二分之一、 客厅架空部位按架空面积两层计算, 阁楼面积根据阁楼外围面积3/4计算(其中: 单价中含2元/m2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费用, 如乙方不能
4、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做到现场标化管理, 则该笔费用扣除), 已包含为完成本工程范围全部工序和为完成本工程范围全部辅助设施及乙方多种费用(人工费、 福利费、 材料费、 保险费、 劳动保护、 安全防护、 辅料管理)及所需各类常见施工机具及电线缆等一切费用, 并包含施工中因不可预见原因造成损失、 造成停工费用、 抢工期等费用。 2. 上述各项工程量中, 包含二次结构部分, 如乙方不能根据甲方要求给予完工, 甲方将处以乙方5倍工程单价罚款。乙方负责配合项目部进行施工放线, 不然将给予300元/次处罚。 (二) 结算及付款方法 1. 主体工程完成三层时付完成量工程款70%; 主体封顶时付完成
5、量工程款75%; 内外墙装饰完成时付至总量工程款80%; 待工程全部完工达成完工验收标按时, 付至总量工程款95%; 余款5%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付清。 2. 每阶段完成前乙方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先自行结算, 提前五天向甲方项目部提出结算申请, 由甲方项目部专门或指定人员初审后报项目经理审核确定。 3. 乙方在发放农民工工资前, 所在班组民工考勤表及民工工资表发放清单(必需有真实身份证复印件)如实上报至甲方, 方便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同时对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告。如乙方不提供民工考勤表及民工工资发放清单, 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工程款。 4. 乙方应按甲方公告时间立刻向施工人员发放工
6、资并将已发放工资清单上报甲方立案, 如有拖延、 克扣, 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支付。 5. 工程款支付应在工程质量合格或出现质量问题已按要求实施整改处理完成, 而且实施分段进度达成双方约定进度控制点目标要求前提下, 甲方按协议约定支付。 五、 工期及施工进度 1. 乙方必需按甲方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 完工工期按承建单位及建设单位要求完成, 并立刻组织劳动力及机具、 设备等必需手段, 确保在要求时间内按质量要求完成协议工期。 2. 在工程进入特殊时期需要加班操作时, 乙方必需根据甲方要求组织人员施工, 不然视同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每次罚款不低于5000元。 3.
7、 严格实施项目部编制工期计划并按建设单位、 监理要求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超出工期计划及工期要求每逾期一天, 应支付甲方元逾期违约金。 4.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编制总施工进度或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施工, 不然, 甲方对乙方给予总工程款10%罚款。若乙方整改不力, 或经过整改仍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或将工程量另行发包给第三方, 甲方按乙方已完成工程量70%给予乙方结算, 其它30%工程量结算权利乙方自愿放弃。如乙方中途退场, 其所做工程量不於结算。 六、 质量要求 1. 乙方应按设计图纸和相关设计变更联络单要求精心组织施工, 精心组织好班组内作业人员, 配合项目部施工员
8、做好本工种、 各工序之间质量、 技术交底工作。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不按操作规程、 施工规范引发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 各类建筑体砌筑、 混凝土浇筑、 养护、 成型及清理应满足甲方、 建设单位、 监理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检验、 验收, 如出现没有按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 存在有较严重质量缺点(混凝土蜂窝、 麻面, 地面不平、 起砂、 空鼓、 龟裂, 内外墙抹灰不平整、 空鼓、 龟裂, 建筑砌体倾斜等), 乙方除按相关要求进行无条件返工外、 尚应负担由此引发全部损失, 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处以500—5000元罚款。 七、 安全及文明管理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
9、要求, 严格按安全规范进行施工, 采取必需安全防护方法, 消除事故隐患。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需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具, 并随时接收安全检验人员监督检验。 2. 乙方负责办理本班组施工人员保险相关费用, 如乙方职员在正常操作中不慎造成安全事故, 每一事故医药费0元以下均由乙方全额负担, 负责诊疗期间生活费用超出伍仟元部分款项或伤亡事故由保险企业索赔人民币伍万元以外费用同项目部协商处理。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人伤残等事故, 由乙方负责赔偿产生费用。 3.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 施工噪音、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 安全防火、 防盗等管理要求, 因乙方责任造成罚款由
10、乙方自负; 乙方应编制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使用电炉和明火, 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 4. 乙方必需确保在施工现场住宿施工人员宿舍清洁、 卫生整齐,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严禁使用电炉、 电饭煲、 热得快等负荷电器, 一经发觉按500元/次进行处罚。 5. 严格实施项目部相关规章制度及《济宁地域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卫生管理措施》、 《山东省政府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要求》等相关要求。如乙方不能完成安全文明施工指标, 甲方将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1元/平方米作为处罚直至清理退场。 6. 乙方应安排一名专职且称职符合甲方要求安全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安全人员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服从甲方
11、安全管理人员指挥, 不得离岗, 接收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参与安全检验、 安全管理及安全会议。如该名安全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人员更换, 乙方应给予配合。 7. 该工程必需取得“济宁市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八、 人员管理 1. 乙方应按协议约定, 组织进场所需工种人员, 对本班组人员情况进行全方面了解, 所用人员必需符合劳动法、 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 含有正当身份证件并登记造册, 特殊工种必需持证上岗。不得收留、 使用老、 幼、 病及身份不明或触犯国家法律等人员。并按济宁市流感人员管理措施持身份证办理暂住证, 相关工种、 特殊工种还应持上岗证书, 不然不
12、得进场施工。 2. 乙方必需严格根据协议工期及甲方要求组织各班组人员按时进场, 并提供进场全部施工人员花名册予甲方立案, 花名册以外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不然发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3. 乙方所配置设备、 人员及技术力量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如违反相关要求或达不到工程施工要求, 甲方有权拒绝进场并责令乙方停工整改, 如整改期满仍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将乙方清理退场, 不然不予乙方结算已完工费用。 4. 乙方全部进场施工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 遵守甲方管理制度, 对不服从管理, 打架斗殴、 滋生事端人员, 甲方将给予500-元/次经济处罚并有权要求
13、乙方对对应人员给予解聘, 不然甲方能够严禁该组人员进场。造成严重后果时解除本协议, 工资不予结算。 九、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全方面安排, 并给予指导和监督。每七天由项目部编制具体施工进度计划, 并对乙方进行施工进度计划交底。 2. 甲方对乙方工人进行进场后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甲方对乙方施工进度、 质量、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进行动态管理、 检验督促, 乙方立刻整改施工中存在问题, 帮助乙方处理施工中存在困难, 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4. 甲方仅为乙方提供二级配电箱以内用电, 二级配电箱以外用电(包含照明、 各类机械用电)均由乙方自
14、行负责。 (二) 、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工程实际进度, 提前一周申报材料使用计划, 材料计划应实事求是, 不得虚报或漏报。因漏报材料计划, 造成工程施工受到影响, 甲方有权依据情节轻重对乙方给予—10000元罚款; 因虚报材料计划, 造成材料浪费或过剩, 甲方依据材料浪费量和材料过剩数量, 按二倍价值对乙方进行罚款。 2. 乙方负责对所使用材料按品种、 规格整齐有序堆放, 不得随意放置, 并做好防水、 防火工作。乙方应充足利用剩料、 余料, 将剩料余料妥善放置到指定地点, 保持施工现场整齐有序。 3. 做到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搞好消防、 治安保卫工作和施工现场卫生工作。
15、如因为乙方违章施工、 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善发生消防、 安全事故, 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4. 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管理, 严禁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发生打架、 斗殴、 闹事等现象, 每发生一起将按500-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 5. 乙方应做好落手清工作, 对作业中出现废料每日下班前应清理洁净, 堆放到项目部指定堆场, 有用物品应在指定地方整齐堆放。 6. 乙方班组责任人必需进驻工地, 每个月到位率确保在80%以上, 乙方承包人必需参与项目部工程例会, 不然按500元/次给予罚款。 7. 乙方自带机械、 设备必需符合相关要求并确保安全, 提供机具、 机械必需有合格证, 进场时由甲方项目部验收
16、 需要专业机构检测必需提供检测汇报或许可证。 8. 乙方设专员向甲方办理专题用料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根据甲方提供质量要求给予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超出限额部分, 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 做到日用日清, 活完料净, 保持现场整齐。 9. 乙方应确保本工种所包含各类协议切实有效推行, 避免上访, 诉讼等事件发生, 如因乙方不立刻支付款项, 未采取妥善方法而引发恶性上访、 诉讼等事件, 每发生一起对乙方罚款3000-10000元, 情节严重给予清理退场。 10. 混凝土浇筑时, 乙方应安排专员负责搅拌车混凝土放料及混凝土收捡工作。 十、 违约责任
17、1. 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协议, 则确保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实施, 甲方应按已完工工程量全部结算于乙方。 3. 如一方无故违约, 造成协议无法继续推行, 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协议价款30%作为违约金。 十一、 解除协议条件 1. 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 能够解除协议。 2. 乙方其她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 3. 乙方其她违法行为已影响协议履约。 4. 如甲方与业主签署总承包协议以任何理由终止, 则甲方在以后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刻终止本协议, 乙方必需无条件接收。 十二、 其它约定 1. 本协议一式肆份, 甲方执叁份, 乙方执壹份, 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2. 协议争议处理方法,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协商不成由市级仲裁委员会裁决或到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