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关键包含:落实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验等活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评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专职人员,包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
2、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具配置及检验、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统计。发觉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汇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应立即阻止。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置,依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最少为:
(一)集团企业——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十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4人
(二)工程企业(分企业、区域企业)——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
3、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三)专业企业——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四)劳务企业——1人/五十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2人。
建设工程项目应该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组员应包含企业派驻到项目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为: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根据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工程最少1人;
2、1万~5万平方米工程最少2人;
3、5万平方米以上工程最少3人,应该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根据安装总造价:
1、5000万元以下工程最少1人;
2、5000万-1亿元工程最少2人;
3、1亿以上工程最少3人,应该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工程项目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原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应该依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六条要求配置标准上增配。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应该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应依据所负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