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带责任确保担保借款协议
借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贷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确保人(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尤其提醒:
请认真阅读本协议项下全部条款, 认真了解约定条款含义和法律后果; 若对本协议对应条款或表示存在误解和异议, 能够不予签定本协议; 若在本协议上签字或盖章, 就应该负担对应协议责任。
甲、 乙、 丙三方经协商一致, 在平等、 自愿基础上签署本协议, 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 用途
1.1本协议项下借款为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2、属民间借贷行为。
1.2本协议项下借款用途: 。
1.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不得改变本协议中确定借款用途。
1.4严禁将借款用于法律法规严禁事项, 不然视为严重违约。
第二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2.1本协议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 以大写为准。
2.2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
3.1本协议项下借款利率: 月利率百分
3、之 , 即 %, 自实际提款日起计息。
第四条 还款方法
4.1还款方法: 按本协议所载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本金并结清所欠利息。
第五条 担保
5.1本协议项下借款担保方法: 连带责任确保(丙方负担连带责任确保担保)。
5.2丙方完全了解甲方借款用途,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确保担保完全出于自愿, 其在本协议项下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5.3确保担保范围包含本协议项下借款本金、 利息、 违约金、 赔偿金、 实现债权费用(含律师费)和全部其她应付费用。
5.4确保期间为本协议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5若甲方未按约还款, 丙方应自甲方逾期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代偿, 代偿
4、范围: 本协议项下借款本金、 利息、 违约金、 赔偿金、 实现债权费用(含律师费)和全部其她应付费用。
5.6丙方代偿后向甲方追偿时, 乙方有义务配合丙方。
5.7乙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丙方仍在原确保范围内继续负担连带责任确保。
5.8 甲方能够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乙方申请展期, 若乙方同意展期, 丙方继续负担连带责任确保担保 。
第六条 甲方权利、 义务
6.1未经乙方同意, 不得提前还款, 但在不损害乙方利益情况下除外。
6.2自觉接收乙方对本协议项下借款使用情况调查、 了解及监督。
6.3按本协议约定清偿本协议项下本金、 利息。
6.4变更住所、
5、 通讯地址、 号码应在变更后次日内通知乙方。
6.5如发生对其推行本协议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任何事件(包含但不限于离、 结婚, 对外投资, 负担民事、 行政、 刑事责任等), 应该立刻书面通知乙方。
6.6甲方应该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与借款相关业务活动和财务情况真实情况。
6.7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提供相关债务、 财务、 生产、 经营方面资料及情况保密。
第七条 乙方权利、 义务
7.1有权对甲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验和监督。
7.2有权对甲方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行为实施任何法律不严禁方法; 有权向相关部门或单位通报其违约情况; 有权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举报并要求将其违约事实录入《信用汇报》
6、 有权经过报纸、 广播、 电视、 互联网等媒体实施公告催收。
7.3依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提供贷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应按约定日提供贷款, 不然甲方有权按协议利率按日计收拖延违约金。
8.2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 未按协议约定偿还本息,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要求维护和追收债权。甲方应该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违约赔偿金为债务总额50%;
8.3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 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8.3.1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关键事实;
8.3.2不配合、 拒绝接收乙方监督;
8.3.3未经乙方同意, 转让、 处分其资产;
8.3.4其财产关键
7、部分或全部被其她债权人占有、 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 冻结, 可能使乙方遭受严重损失;
8.3.5其她任何可能造成乙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情形。
第九条 协议无效、 变更、 解除、 终止
9.1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至本协议项下借款本金、 利息、 违约金及全部其她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9.2有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9.2.1本协议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乙方债权改变, 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9.2.2其她严重违约行为。
第十条 争议处理
各方产生争议, 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在协议签署地所在人民法院经过诉讼处理。
第十一条 其她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条 协议签署
本协议签署于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 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
确保人(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