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5 ,大小:14.13KB ,
资源ID:9519315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951931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专利侵权案例模板.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w****g】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专利侵权案例模板.docx

1、技术转让协议纠纷案,专利侵权案例【案情介绍】本案原告A企业(甲方)于9月与被告徐某某(乙方)签署了技术转让协议书, 约定: 甲方支付乙方16万元后, 乙方1个月内交付甲方石煤制备-sic配方; 乙方依据甲方对应付款情况交付可研汇报、 相关资料、 现场指导; 技术使用费总额为666万元为税后款, 税扣缴义务人为甲方, 其技术使用费余额自-sic产品自用及销售之日起每个月支付给乙方5万元以上。依据发展情况四年内必需付清全部技术使用费。协议同时约定, 乙方不得在陕西、 甘肃、 宁夏、 山西再进行此项目转让。同时又约定: 1、 乙方受甲方书面邀请为甲方服务, 交通、 资讯、 食宿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付;

2、 2、 孙宪生经济师酬劳为该协议费用数5%由甲方另行支付(产生利润先支付)。协议签署后, 原告为推行协议累计支付技术使用费760000元, 并支付交通、 资讯、 食宿等费用累计126566元。5月6日, 原告在申请自治区科技资金时方知被告提供专利技术已于7月28日(技术转让协议书签署前)因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原告所以以被告签署协议时明知石煤-sic制备技术专利权终止事实为由诉称被告行为组成欺诈, 技术转让协议书应给予撤销, 被告应返还原告支付技术使用费760000元, 并赔偿给原告造成损失126566元。故原告诉讼至法院。被告徐某某答辩称, 双方当事人自以来一直保持着技术合作开发协议关系, 经

3、平等协商于9月就-sic制备技术签署了技术转让协议, 协议生效后, 被告徐某某主动推行协议, 但A企业一直再未给付使用费。陈某某(包头市鼎配纳米材料有限企业股东)未实际推行3月双方签署专利实施许可协议, 也未支付任何实施许可费和专利年费, 徐某某交纳年费至后, 因有新技术研发, 即停止了交纳相关专利年费。A企业及陈某某找到徐某某, 因徐某某有愈加好石煤制备-sic技术, 在通知了陈某某专利被终止后, A企业又与徐某某签署了本案技术转让协议, 徐某某按协议约定向A企业交付了配方并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 在生产设备、 生产工艺和添加剂等方面帮助A企业, 使产品不停优化, 产品正确定性为纳米级-sic

4、并经科研机构检测。因为市场和成本原因, A企业不愿意继续投入生产并明确说明因为石煤运输原因表示了终止合作意愿, 协议中所约定内容与双方签署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有本质区分, 故双方于签署技术转让协议不是专利实施许可协议。【相关法条】中国协议法第324条第3款: 技术协议包含专利, 应该注明发明发明名称、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 申请日期、 申请号、 专利号以及专利权使用期限。第342条: 技术转让协议包含专利权转让、 专利申请权转让、 技术秘密转让、 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技术转让协议应该采取书面形式。第343条: 技术转让协议能够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范围, 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

5、术发展。第344条: 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只在该专利权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使用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她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协议。第345条: 专利实施许可协议让与人应该根据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 交付实施专利相关技术资料, 提供必需技术指导。第347条: 技术秘密转让协议让与人应该根据约定提供技术资料, 进行技术指导, 确保技术实用性、 可靠性, 负担保密义务。第348条: 技术秘密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该根据约定使用技术, 支付使用费, 负担保密义务。【法院判决】一审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认为: 3月, A企业陈某某与徐某某签署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

6、可)协议明确约定, 发明人徐某某以一般方法许可陈某某实施其拥有专利号为ZL02112717.4发明专利权, 但该协议实际未推行, 对此双方均给予认可。7月28日该协议所包含专利权依法公告终止。9月, 双方签署技术转让协议, 该协议明确约定徐某某就-sic制备技术转让。该协议对项目名称、 内容范围和要求、 技术情报和资料及提交期限、 地点和方法、 技术秘密范围和保密期限、 验收标准和方法等进行了明确约定。依据中国协议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三款要求: “技术协议包含专利, 应该注明发明发明名称、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 申请日期、 申请号、 专利号以及专利权使用期限。”双方当事人在技术转让协议第一条约

7、定: “非专利技术内容、 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1原料优选; 2添加剂优选; 3、 优化配方; 4、 制备出-sic。”该第一条中“非”字即使在签署协议时由陈某某划掉, 但双方未对所包含专利权内容加以明确, 也未在协议中叙明该协议与双方签署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关联性。在协议签署和推行过程中, A企业作为协议一方对是否为专利实施许可意思表示负有合理注意义务。另外, 双方协议第二条明确A企业支付给徐某某是“技术使用费”而非专利许可实施使用费, 第四条中又约定了“使用非专利技术范围”中用语与A企业主张许可实施专利权意思表示不相吻合。故A企业诉讼主张本案技术转让协议性质属于专利实施许可协议理由证据不足,

8、 其主张撤销技术转让协议及返还各项费用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不予支持。【案件点评】一、 9月, 双方签署技术转让协议(以下称之为涉案协议)不是3月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以下称之为协议1)延续, 二者协议标不一样。涉案协议是技术秘密非专利权, 而协议1系双方当事人于签署, 协议标为专利权许可(专利号为ZL02112717.4), 而且协议约定年费以及专利实施许可费由陈某某支付, 但其在指定实施期限内没有支付, 故本协议自动终止, 合情合理正当。涉案协议协议标是技术秘密, 关键是“石煤制备-SIC”配方及其工艺, 不是协议1专利权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协议标, 即专利技术具体内容是公众所知、 是

9、明确内容, 专利号对应专利权所保护技术方案就是协议标, 无需再在协议里尤其标明转让技术; 尤其对于被许可方来说, 其无需为其中部分或全部技术方案交付尤其支付一定费用。而涉案协议, 在协议里尤其提到“石煤制备-碳化硅”配方及其交付及对应对价16万元, 足以推断涉案协议标并非系专利技术而是技术秘密。二、 协议性质由协议具体内容决定, 即由双方权利义务所决定, 而并非由协议名称所决定。从这个意义上而言, 所谓“专利技术”不是一个正确概念, 专利权范围是由专利授权文本所公开内容所确定, 专利技术是对专利权所包含技术一个称谓。对于一项技术而言, 技术名称不代表技术内容, 所以协议1和涉案协议技术名称虽均为“-SIC制备”, 但二者所涵盖技术内容是不一样。技术包含内容广泛, 一项技术能够包含多项专利权。一项技术主体内容不变, 仅对其中参数变更均能够申报专利。涉案协议是技术秘密许可协议, 协议1如对方当事人所说系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依据涉案协议内容能够确定其性质为技术秘密许可而非专利实施许可。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