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号K: ( )字( )( )支行( )年( )号 抵押协议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 中国工商银行 (以下简称“甲方”) 责任人: 营业地址: 电话和传真: 抵押人:
2、 (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住址: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络电话: 乙方向甲方申请办理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购车专题分期付款, 为了确保甲方债权实现, 乙方自愿以所购车辆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 义务, 依据《协议法》、 《担保法》、 《物权法》及其她相关法律法规, 甲、 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被担保主债权 一、 乙方所担保主债权为甲方为乙方(债务人)办理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购车专题分期付款业务而形成债权。 二、 主债权金额和期限依 约定。 第二条 抵押
3、担保范围 乙方抵押担保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透支本金、 利息、 手续费、 滞纳金、 超限费、 实现债权费用等。 第三条 抵押物 一、 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 甲方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物从物、 从权利、 隶属物、 添附物、 天然及法定孳息、 抵押物代位物, 以及因抵押物毁损、 灭失或被征收而产生保险金、 赔偿金、 赔偿金。 三、 《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约定, 不作为甲方处分该抵押物时估价依据, 不对甲方行使抵押权组成任何限制。 四、 抵押物权属证实和相关资料经甲、 乙双方共同确定后由甲方保管, 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除外
4、 五、 抵押权存续期间, 乙方应维护抵押物完好, 不得采取非合理方法使用抵押物而使用抵押物而使其价值产生减损。甲方有权随时检验抵押物使用管理情况。 六、 抵押物毁损、 灭失或被征收, 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 并立刻向甲方提交相关主管机关或有权部门出具抵押物毁损、 灭失或被征收证实。 七、 抵押物毁损、 灭失或被征收, 乙方所取得保险金、 赔偿金或赔偿金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 或经甲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价值, 或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以担保主协议项下债务推行。抵押物价值未降低部分, 仍应作为主债权担保。 八、 乙方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降低, 应立刻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降低, 乙方应恢复抵
5、押物价值, 或提供与降低价值相当担保。 第四条 抵押登记 本协议签署后10日, 乙方应到车辆抵押登记机关办妥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事项发生改变, 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 甲乙双方应立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 保险 一、 本协议签署后10日内,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妥保险手续, 投保险种须包含但不限于交通强制险、 车辆盗抢险、 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假如因保险机构原因无法一次性办妥, 乙方应立刻办理续保手续, 确保本协议使用期内抵押物财产保险不间断。 二、 保险单中应该注明, 出险时甲方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 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甲方。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
6、权益条款。在主债权推行完成前, 保险单正本由甲方保管。 三、 在本协议使用期内,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或撤销保险; 如保险中止, 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 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 在本协议使用期内, 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 保险赔偿金按第三条第七款约定处理。 第六条 抵押权实现 一、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甲方有权实现抵押权: (一) 主债权到期(包含提前到期)乙方未予清偿; (二) 发生本协议第三条第八款所述情形, 乙方未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降低价值相当担保; (三) 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实现抵押权其她情形。 二、 甲方实现抵押权时, 可经过与乙方协商, 将抵
7、押物拍卖、 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或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债务人所欠债务。甲乙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法达成一致, 甲方可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 变卖抵押财产。 第七条 乙方陈说与确保 乙方向甲方作以下陈说与确保: (一) 乙方是抵押物全部些人, 并享受对抵押物完全处分权, 抵押物不存在任何全部权、 使用权方面争议。 (二) 抵押物不属于共有财产, 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抵押事项取得共有些人书面同意。 第八条 乙方承诺 (一)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无需经乙方同意, 乙方仍继续根据本协议约定推行担保责任: 1、 因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政策而造成主债权数额发生改变; 2
8、 甲方将主债权和抵押权转让。 (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将抵押物再设置任何形式抵押、 质押, 也不将抵押物出租、 转让、 馈赠给任何第三人, 并保护抵押物不受任何侵害。 (三) 负担签订和推行本协议各项费用, 包含但不限于保险、 判定、 估价、 登记及其她相关费用。 (四) 甲方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 立刻通知并帮助甲方免受侵害。 (五) 甲方实现抵押权时给予主动配合, 不设置任何障碍限制甲方抵押权行使。 (六)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立刻通知甲方: 1、 抵押物包含或可能包含重大经济纠纷、 仲裁, 或财产被依法查封、 扣押或监管; 2、 住所、 工作
9、单位、 联络方法等发生变更。 (七) 对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立刻签收。 (八) 假如甲方主债权存在其她担保, 不管该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 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实现担保次序, 乙方承诺不所以而提出抗辩。甲方放弃、 变更或丧失主协议项下其她担保权益, 乙方担保责任仍连续有效, 不所以而无须或减免。 第九条 甲方承诺 (一) 对乙方在推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时所提交相关文件、 财务资料及其她相关资料中未公开信息保密, 但法律、 法规及规章另有要求除外。 (二) 处分抵押物所得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下, 将剩下部分立刻退还乙方。 第十条 违约 (一) 本协议生效后
10、 任何一方不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 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所作任何陈说、 确保与承诺, 即组成违约。所以而给对方造成损失, 应予赔偿。 (二)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任何一方违约, 另一方有权采取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其她任何方法。 第十一条 生效、 变更和解除 (一)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至甲方在主协议项下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二) 本协议任何变更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组成本协议一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 本协议其它部分仍然有效, 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协议原条款仍然有效。 (三) 本协议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实施,
11、不影响其她条款有效性和可实施性, 也不影响整个协议效力。 (四) 本协议变更和解除, 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权利。本协议解除, 不影响本协议中相关争议处理条款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签订、 效力、 解除、 推行及争议处理均适用中国法律。凡由本协议引发或与本协议相关 一切争议和纠纷, 当事人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按下述 种方法处理: A: 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 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 在 (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 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B: 在甲方所在地法院经
12、过诉讼方法处理。 第十三条 其她 (一)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二) 甲方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拖延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 不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她权利放弃或变更, 也不影响其深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她权利。 (三) 甲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她规范性文件要求或金融监管机构要求, 将相关本协议信息和其她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其她依法设置信用数据库, 供含有合适资格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 甲方也有权为本协议签订和推行之目, 经过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她依法设置信用数据库查询乙方相关信息。 (四) 本
13、协议正本一式 份, 甲、 乙双方和 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其她事项 (一) (二) 甲方(公章) 责任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抵押物清单》 甲方: 中国工商银行 (公章) 有权签字人: (签字或盖章) 乙方: (公章) 抵押物共有些人: (签字或盖章) 汽车抵押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购车价款 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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