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企业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以下称总企业) 乙方: (以下称分企业) 甲方为了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度、 扩大影响、 提升品牌战略目标, 决定山东省三地市(淄博、 滨州、 东营)工程业务, 在淄博市成立分企业, 并与乙方合作发展经营工程市场, 与乙方资源共享、 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就分企业经营管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模式: 以下合作模式均建立在乙方(分企业)对甲方(总企业)声誉及品牌形象珍惜、 维护基础, 乙方不得有意作出有损于甲方品牌声誉之
2、事, 不然乙方需要负担给甲方带来全部损失及精神赔偿。 1、 在经营范围内市场经营工作。淄博分企业是总企业依法设置含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经营, 自负盈亏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企业领导层人员名单, 报甲方同意立案。分企业在淄博市设置办公地点、 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 乙方负责办理分企业在淄博市工商注册、 城建委立案、 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 分企业管理班子在总企业监督、 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企业生产、 经营、 技术、 人事等各项职能。分企业管理班子必需遵纪遵法经营, 并遵照总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4、 甲方授权分企业在淄博、 滨州、 东营市地域内全权代表总企业开
3、展资质范围内业务。其她地域内业务应事先取得总企业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企业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 双方出资百分比及利润分配 (一)出资百分比: 乙方以货币认缴出资55万元, 占注册资本55%。甲方以货币认缴出资45万元, 占注册资本45%。 (二)利润分配: 年度分企业财务清算后, 根据实际经营利润双方五五分成(即各得50%)。 二、 项目动作与管理: 1、 分企业独立开展项目跟踪、 洽谈、 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部分大型项目由分企业上报, 总企业同意后进行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珍惜、 维护总企业声誉和品牌。分企业在总企业许可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 自觉接收总企
4、业监督和检验。 2、 分企业每季度初应向总企业申报计划跟踪项目名称、 规模、 投资主体等具体情况。每季度末分企业有义务如实向总企业责任人汇报分企业财务经营情况。 3、 项目投标时标书关键由淄博分企业自主编制, 若有必需由总企业编制时, 编制成本费由分企业负担。投标确保金、 履约确保金标准上由乙方自理, 部分项目视情况协商处理。 4、 总企业应对分企业使用证书、 印章及投标所需人员证件、 资质证书、 工程业绩、 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资料给予支持。分企业除独立使用分企业证书、 印章之外, 为方便分企业在业务地域投标事宜总企业为分企业制作总企业证书、 公章一套。分企业所需公章由总企业负责刻制
5、 分企业不得私自刻制。分企业建立用章管理制度, 并接收总企业监督。 5、 通常项目由分企业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关键项目如需由总企业派驻项目经理及其她人员时, 其多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派驻人职员资及待遇, 双方协商约定。 6、 乙方负责实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需按总企业生产管理要求实施, 统一企业企业标识, 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 数量达标、 工资资料齐全、 归档立刻。尤其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 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 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负担, 以免造成对总企业不利影响。 三、 财务管理: 1、 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主动性、 关系到双方利益关键指标
6、自本协议签署, 淄博分企业成立以后实施分企业交总企业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 为 伍 万/年人民币。 2、 关键项目如需总企业实施工程项目, 双方能够依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 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分企业账户一套, 分企业账户应由分企业自主管理, 进行往来账目。投标确保金及工程款进入到总企业账户, 总企业应在三日内支付到分企业账户或分企业责任人账户。 四、 合作期限: 1、 合作期限暂定 年, 自 年 月 日起计。 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五、 合作关系终止: 1、 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 国家
7、或地方政策要求必需取消时, 甲方能够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 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 合作期内, 如甲方不违约, 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 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 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终止, 甲方、 乙方责任、 义务、 权利继续有效, 直到本协议要求双方责任、 义务、 权利实施完成。合作终止时, 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 只是不再开展新项目合作。 六、 债权与债务: 1、 分企业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企业自行处理, 与总企业无关。总企业在本身经营活动中产生债权、 债务与分企业无关, 自行处理。 2、 乙方个人债权债务与分企业无关
8、 七、 违约处理: 1、 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2、 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则交由仲裁部门仲裁。 八、 补充:
9、 九、 其她: 1、 本协议一式六份, 双方各执三份。 2、 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友好协商, 补充协议有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分企业责任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