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丧嫁娶制度
为规范单位职员入职后, 发生婚丧嫁娶生育等事宜时, 能够单位名义给予致赠, 表现单位对职员关爱之心。同时响应中央创建友好社会, 遵守八项要求要求, 净化同事关系, 提倡喜事新办, 丧事简办, 文明节俭, 移风易俗, 果断杜绝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 提倡文明节俭新风, 大力提倡和推行晚婚晚育及少生优生优育观念, 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结合本单位实际, 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适用于单位全部职员。
一、 组织与职责
单位范围内全部职员及眷属婚丧嫁娶计划生育等事宜均由办公室同党群工作部负责, 分管领导负责监督与指导, 单位领导负责审批。
二、 管理内容与工作程序
(
2、一) 喜事管理
本单位职员结婚, 不提倡大摆宴席, 反对浪费浪费。
如有单位职员结婚举行婚宴, 邀请职员参与时, 严禁过量饮酒, 如有这类现象发生, 影响正常工作, 有损单位形象要根据相关管理要求给予处罚。
本单位职员结婚, 由单位委托代表向其赠予贺礼。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其直系亲属婚嫁娶事宜, 应坚持文明、 节俭、 廉洁办事。必需严格控制规模, 标准上不准超出10桌; 不得依仗权力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 礼品, 严禁利用职权向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滥发请柬或以“通知”方法邀请她人参与, 大操大办, 借机敛财。
(二)丧事管理
本单位职员逝世后, 丧事可由单位办公室同党群工作部根据
3、国家相关要求, 本着从简标准帮助其家庭进行办理。前往慰问和吊唁人员及部门, 标准上除生前友好和相关部门人员外, 其她人员和部门不作硬性要求。通常可由单位委托代表送花圈(班组、 部门、 单位), 并向其家眷赠予祭礼。
本单位职员逝世后丧葬费按具体情况和国家相关要求实施。
严禁在办理丧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 严禁要求
各级领导和职员要自觉抵制和反对婚丧嫁娶、 小孩满月喜筵大操大办不良风俗, 提倡树立文明节俭新风。
(一)严禁党员干部在乔迁新房、 儿女升学、 过生日、 老人祝寿等喜庆事宜中请客送礼, 大操大办。
(二)严禁设置账房、 账桌;
(三)严禁以任何形式邀请亲属以外人员组
4、织、 参与、 参与婚嫁活动和喜宴; 严禁组织、 参与、 参与亲属以外人员婚嫁活动和喜宴;
(四)严禁燃放大型烟花爆竹;
(五)严禁聘用鼓乐队及在酒店门口、 路边搭建充气拱门;
(六)严禁改变时间、 地点以其她名义等变通方法违规宴请;
(七)严禁动用公车, 租借车辆一律不准超出6辆;
(八)严禁收受亲属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品;
(九)严禁由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应由本人负担操办费用。
四、 检验与考评
(一)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本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验与考评, 分管领导给予监督、 指导。
(二)检验与考评以日常工作考察和资料检验方法进行。
(三)对违反本标准行为给予批评, 责令更正, 对单位和职员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按相关管理标准给予处罚。
(四)凡违反本要求, 视情节轻重, 给予批评教育、 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收受礼金、 礼品一律给予收缴, 上缴财政。
(五)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谁主管、 谁负责”标准, 对系统或单位年度内发生1人(次)违规操办问题, 追究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系统或单位年度内发生2人(次)违规操办问题, 追究关键领导、 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为不达标。
山西省轻工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