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资房买卖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职业: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络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职业: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络电话: 鉴于: 1、 甲方单位
2、现准备经过集资方法建设住楼, 甲方依据其单位要求, 含有参于建房资格。 2、 甲方愿意将其单位此次建房资格转让于乙方。 3、 乙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款。 4、 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缴纳集资款项, 并以本身名义向其单位缴纳, 若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 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 5、 甲方确定以其名义取得此次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属于乙方全部。 6 、 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期间, 甲方只是该集资房名义产权人, 乙方为此房屋实际产权人。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以达上述目, 双方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
3、 集资建住房房屋产权特签署以下协议: 第一条 集资房屋基础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 房屋坐落于 清泉小区 第 栋 层 号, 房屋结构为 室 厅 厨 卫(原始结构),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房屋用途为住宅。 2、 房屋为甲方单位集资建设房屋, 甲方依据其单位要求, 可经过集资建房取得房屋产权。甲方须确保其有权处分该房屋, 即甲方单位许可转卖、 全部产权人一致同意处分, 且该房屋上不存在产权纠纷、 抵押、 债权债务及其她权
4、利瑕疵。 3、 自协议签署之日始, 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实际产权人。 第二条 集资款项缴纳 1、 甲方依据其单位集资建房要求, 收取乙方房屋集资建设款项, 在收取每笔集资建房款时应向乙方出具对应数额书面收据, 并按其单位要求立刻缴纳于该单位;在缴纳每笔集资款项后, 应在缴纳当日向乙方交付该单位开具收款凭证原件。 2、 若甲方单位同意由乙方名义缴纳, 则乙方有权自行缴纳集资款项, 取得交款凭证自行保留。 3、 若甲方单位将甲方名下住房公积金直接扣划作为应缴纳集资建房款项时, 则在甲方出具单位扣划证实后,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扣划款项相同数额资金(该部分资金视
5、同乙方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款项)。 第三条 集资建房手续办理 甲方应按本单位要求, 立刻办理其单位集资建房过程中所需多种手续办理工作, 立刻提交多种资料, 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产权。 第四条 集资房屋交付、 产权证办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若协议约定房屋建成后, 若甲方单位将房屋交付于甲方, 则甲方应在其单位交房日即行将该房屋及其附带全部钥匙转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房屋全部权益。 (二)产权证办理和取得 1、 假如甲方单位许可以乙方名义直接取得该甲方名下集资房屋产权, 则甲方有义务, 立刻和乙方共同提交单位所需办理
6、房屋产权予乙方名下多种文件和资料。 2、 假如甲方单位不许可直接将集资房屋产权办理至乙方名下, 则甲方应自能办理该房屋产权证之日起 60 日内办理完成(法定税、 费用由甲方负担); 办理到甲方名下后, 甲方应自办理完成之日起 5日内将房屋产权证书原件交由乙方。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甲方须无条件帮助乙方转让过户至乙方名下(该转让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法定税、 费由乙方负担)。 3、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 致该房屋产权临时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下, 在此期间, 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仍享受对该房屋全部权益, 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 第五条
7、 甲方转让酬劳 因甲方出让其单位集资建房名额予乙方,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 日内给付甲方对应转让酬劳 元整(大写: 元整)。 第六条 除集资款外费用负担 本协议推行中, 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此次购房资格转让酬劳 万元整(大写: 元整)外, 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资款外任何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协议推行中,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 除应退还乙方全部向甲方单位已缴纳集资款和转让酬劳款外, 还应向乙方负担与甲方单位所建设房屋(协议约
8、定房屋)应缴集资款和收取乙方转让酬劳款项数额相同违约金: 1、 甲方私自终止推行本协议; 2、 甲方违反本协议, 将房屋卖与她人; 3、 甲方违反本协议, 未经乙方同意在房屋上设置其它权利; 4、 其它造成乙方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违约行为。 (二)乙方违约责任 协议签署后, 乙方无故不推行协议, 除有权取回其已交购房款外, 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转让酬劳。 第八条 申明及确保 1、 鉴于本协议推行中, 若因为甲方原因致生障碍, 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 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 对此协议签署取得了其家庭全部组员同意, 甲方及其家庭组员确保: 放弃全部不利于协议推行
9、主张和权利。 2、 该房屋如因继承等造成产权改变时, 新产权人负担甲方全部责任。 第九条 协议变更 本协议推行期间, 发生特殊情况时, 甲、 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 要求变更一方应立刻书面通知对方, 取得对方同意后, 双方在要求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15 天内)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 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 不然, 由此造成对方经济损失, 由责任方负担。 第十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
10、宜, 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实施, 法律、 法规未作要求, 甲乙双方能够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文本及效力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方、 乙方各二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3、 本协议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共五页,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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