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管理已征用土地协议 一、 签订协议双方: 委 托 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联络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络电话: 二、 为了加强对北城新区关键区已征收土地管理, 确保××新区开发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 必需对已征收土地进科学、 规范化管理, 现甲、 乙双方本着公平、 公正标准, 签订本协议。 三、 甲方将市政府在××新区关
2、键区一期开发已征收土地委托乙方管理。(委托管理地块情况详见附图红线范围内)。 四、 委托管理事项: 1、 做好委托管理地块范围宣传工作, 并明确具体管理责任人。 2、 负责委托管理地块看护、 环境保护及安全管理。 3、 做好委托管理地块上绿化工程维护。 4、 委托管理地块上基础设施、 建(构)筑物以及其她附着物等管理和保护 。 五、 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 自甲方正式向乙方移交委托管理地块之日算起。 六、 委托管理费用支付方法 1、 依据已征收土地面积确定委托管理费用为: 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当已征收土地面积发生改
3、变时, 依据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对管理费用作对应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以甲方书面通知书为准。 2、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个月内,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 %, 即人民币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剩下费用支付应分别在委托管理之日起六个月后, 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 并书面说明本六个月内委托管理推行情况;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检验,经检验乙方已推行本协议约定,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 %,即人民币万 仟 佰 拾 元整(¥: ); 经检验,乙方未推行本协议约定, 甲方不支付委托管理费, 并通知乙方整改; 在乙方整改符合本协议约定后三日内,
4、 甲方应支付其管理费用 %,即人民币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协议期满后 20 个工作日内, 若乙方已全部按本协议约定推行其委托管理义务,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剩下管理费用。 3、 已征收土地委托管理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 委托管理费用应按实际管理时间结算, 实际管理时间为甲方正式移交乙方管理之日起, 至解除或终止贮备土地管理之日止, 解除或终止日期以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为准。当实际管理时间存在非整月时, 其它数少于半月则按半月计, 若大于半月则按整月计。 七、 确保金约定: 八、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协议签署后五日内, 甲方应立刻将已征收土地红线图交给乙方。 2
5、 甲方应依据本协议要求按时支付管理费用。 3、 甲方有权依据政府需要调整已征收土地面积, 并书面通知乙方, 书面通知书为协议附件。 4、 委托管理期间, 甲方有权对已征收土地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时巡查, 发觉乙方违约, 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整改直至解除协议。 5、 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 甲方有权对委托管理地块进行核查。 6、 协议解除或终止时, 甲方应依据委托管理地块红线图进行核查, 并收回委托管理土地。 7、 本协议到期前, 甲方有权依据政府需要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委托管理土地, 但应在收回前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必需配合甲方收回委托管理地块。 甲方依据政府需要全部收回委托管
6、理土地, 委托管理协议自行终止。 九、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按时收取管理费用。 2、 自本协议确定委托管理之日起十日内, 乙方应制订委托管理方案, 报甲方立案后实施, 委托管理方案应包含管理人员组成、 管理制度、 管理方法等内容。 3、 乙方应建立管理档案, 档案内容包含贮备地块基础资料和日常管理资料; 管理档案可供甲方随时调阅、 检验。 4、 确保委托管理地块不受破坏。 5、 乙方应立刻发觉并阻止该地块内违章搭建、 抢种(养)、 非法侵占及乱倒淤泥渣土、 垃圾等行为, 并立刻向甲方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 6、 对红线范围内林木、 果树、 绿地等附着物, 乙
7、方应进行有效管理, 免遭毁坏。 7、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 管理相关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地方, 应立刻汇报, 并采取必需安全防护方法。 8、 每 个月在向甲方申请支付管理费用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上 个月受托地块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并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接收甲方对委托管理期间协议推行情况核查。 9、 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日常不定时监督、 巡查, 接收甲方监管。 10、 协议解除或终止时, 乙方应无条件地按原先移交时委托管理地块完好无损地交还给甲方。 11、 协议期满甲方需要继续委托管理, 可与乙方续签协议。 十、 违约责任 1、 协议管理期间, 甲方未按协议要求立刻支付管理费用,
8、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刻支付, 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赔偿乙方损失。 2、 在委托管理期内,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推行义务, 致使该地块遭受破坏或造成抢种(养)、 二次青苗赔偿等后果, 乙方应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3、 在委托管理该地块上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有权立刻解除协议, 并要求乙方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①受托管理期间该地块被非法侵占; ②受托管理期间该地块上出现违章建筑; ③受托管理期间非法利用该土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 抢种、 抢养、 青苗培育等); 4不管何种原因造成协议终止、 解除,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交接手续, 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管理场地
9、乙方每逾期一日, 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违约金。 十一、 其她事项 1、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订或补充, 应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2、 因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推行时, 由甲、 乙双方协商处理。 3、 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 乙双方各执二份。 4、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5、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协议推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 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协商处理。 6、 本协议所附红线图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