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络电话: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络电话:
2、
协议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以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 人防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停车场租赁协议》所要求使用年限内甲方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协议乙方, 甲方须将该协议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 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协议生效日起, 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停车场租赁协议》所要求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协议生效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
3、剩下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刻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 甲方须付清一切相关该车位之杂费(包含但不限于管理费等), 并配合乙方到 小区管理处立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使用权证实手续。假如以后开发商 xxx房地产开发企业 或管理处 xxx物业管理有限企业 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相关产权确定手续及其它正当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 该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 00.00 )。乙方须按下述方法付款:
甲、 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 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 ¥
4、 00.00 )转入甲方指定账户以下:
开户行: ; 户名: ; 帐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 甲方不能按上条要求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 每延期一日, 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万分之五违约金, 延期超出三十天, 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余款, 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实状况售予乙方, 甲方须确保对上述该车位享受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 相关该车位在此次转让之前已产生使用权纠纷、 债务等事宜, 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
5、清理完成, 并确保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 不然甲方应赔偿由此引发乙方一切损失。甲方确保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 不然甲方按此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状态下签署本协议, 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 由双方自行处理。
8.该车位移交后, 由 企业负责车位物业管理, 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要求, 并负担对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 能够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她第三方使用, 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协议签署时起, 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协议附图为协议组成部分, 与正文含有相同效力。
12.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 乙双方各一份, 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协议自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协议如发生纠纷, 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处理, 不能处理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转让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受让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