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健康体检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方):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企业红庙煤矿
乙方(受托方): 马林红卫医院
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职员健康体检相关事宜, 达成以下各项条款:
第一条 事项
(一)项目名称: 职员健康体检。
(二)体检价格:
标准体检套餐: 男性500元/人, 女性500元/人,
(三)各体检套餐项目: (附件一)。
(四)体检时间: 9 月 20 日— 年 11 月 30 日(周日不体检)。具体安排为每日30人/次。
(五)体检地点: 马林红卫医院
第二条 协议价款、 结算价款、 预付款、 付款
2、时间及付款方法
协议价款以甲方所报体检人数计价, 结算价款按甲方实际体检人数计价。
(一)甲方应于 年11 月 20 日前向乙方支付实际体检人数支款项。待体检结束后付清结算价款余款(结算价款扣除预付款所余款额)。
(二)付款方法: 甲方以银行转账方法向乙方支付款项。
第三条 甲方权利
(一)甲方有权利确定最终体检项目, 向乙方了解体检项目临床检验意义。
(二)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乙方用于体检检验设备相关资料(品牌、 型号、 特殊优势)。
(三)甲方有权利指定甲方体检实施责任人。
(四)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甲方职员健康体检实施进度情况。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
3、甲方有义务在“体检时间”七个工作日前向乙方确定体检项目。
(二)甲方有义务在“体检时间”前五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甲方参与体检职员个人基础信息(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私人电话号码、 女性婚姻情况、 体检标准)。
(三)甲方有义务指定甲方体检实施责任人, 该责任人为: 王孝国 手机号:
(四)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实施健康体检安排, 协调甲方职员, 在健康体检过程中听从乙方组织、 安排。
甲方有义务将乙方提供体检前提醒, 传达至每一位参与体检职员。
甲方有义务组织、 安排、 督促甲方参与体检职员在要求时间内进行健康体检。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体检汇报后, 有义务保护体检职员健康体检
4、信息(个人健康情况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甲方有义务保护与乙方达成协议秘密(包含价格、 提供增值服务项目)。不然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
(一)乙方有权利向甲方索要甲方参与体检职员个人基础信息(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私人电话号码、 女性婚姻情况)。
(二)乙方有权利拒绝甲方提出不符合医学科学检验要求。
(三)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体检职员根据乙方体检程序完成体检项目。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健康检验汇报”中“医学申明”, 含有与本协议相同法律效力。
第六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与甲方体检项目相关医学知识咨询。
(二)乙方有义务在协议约定时间内
5、完成甲方体检职员体检项目。
(三)乙方有义务在实施甲方体检职员体检过程中, 如发觉危、 急、 重症病例(例: 心血管急症、 多种急性肝炎、 急性肾功效损害、 恶性肿瘤等), 在检验后五个工作日内立刻电话通知甲方体检实施责任人或体检职员本人, 方便立刻就诊或深入检验。
(四)在“体检时间”完成后,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部已体检职员体检汇报。
(五)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体检职员健康体检信息, 不得向其她机构或个人泄漏。
(六)乙方有义务采取科学、 客观工作态度进行健康体检工作。
第七条 其她事宜
(一)在“体检时间”内, 每日早晨为体检时间, 早晨8: 30点开始进行, 空腹采血时间为:
6、 8:30-10:00。
(二)在“体检时间”当日, 甲方实际参与体检职员人数应达成甲方所提供给体检职员人数80%。
(三)甲方体检职员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体检时间”当日参与体检, 应在正常工作日(周一~周六) 内进行补检, 乙方周日不负担接待甲方体检人员义务。
(四)甲方负责参与体检职员身份验证工作, 乙方仅对参与体检职员登记职员当事人检验汇报负责。
(五)甲方体检人员因特殊原因未检项目, 不能替换, 应在体检当以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该体检项目逾期按自动弃检处理。
(六)甲方确保乙方参检职员体检资料隐私保护, 并以密封体检汇报形式交送甲方实施体检责任人, 甲方责任人在领取体检汇报时须确
7、定体检汇报密封完好并签字, 其“健康检验汇报”即由甲方负责发送到职员手中, 如因甲方责任人在发送汇报过程中泄漏受检者健康情况(隐私)而造成一切法律侵权和经济后果, 由甲方负全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征求另一方认可前, 不得泄漏本协议秘密, 损害另一方权益, 不然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应在双方约定“体检时间”内为甲方进行健康体检工作, 如乙方未按时实施该项工作, 给甲方造成工作和利益损害, 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
(三)甲方应遵守双方约定“体检时间”, 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改“体检时间”, 甲方应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如甲方
8、未按时通知乙方而自行更改“体检时间”, 给乙方造成工作和利益损害, 乙方有权追究甲方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因乙方漏检、 检验错误、 结论汇报错误而给甲方体检职员造成人身损害, 由甲方、 乙方以及甲方体检人员三方共同协商处理, 甲方及甲方体检职员有权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因乙方泄漏甲方体检职员健康体检信息并造成人身损害, 甲方及甲方体检职员有权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九条 协议纠纷处理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并相互了解标准协商处理。假如甲乙双方在实施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 经协商不能达成共识, 可依法向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协议壹式贰份, 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责任人签字(章) 人签字(章)
盖章 盖章:
9 月 15 日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