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泥混凝土委托加工协议
签署地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相关要求,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 协商一致标准, 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水泥混凝土事宜, 签署本协议, 方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委托加工价格
依据 工程需要, 甲方现委托乙方加工C25水泥混凝土用于工程建设。所需水泥混凝土搅拌站、 混凝土输送泵、 供电装置、 装载机、 厂房、 场地等, 由乙方提供使用。甲方按 元/m3支付加工费。此加工单价已包含其拌合设备维修费、 维
2、护费、 保养费、 保险费、 燃料费、 动力费、 成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运输费、 税费等相关费用。
二、 交货地点和方法
(一)交货地点:
(二)供货时间:
(三)交货方法: 依据工程进度需要, 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 必需提前二十四小时用书面订单或电话通知乙方, 明确浇筑时间、 混凝土强度等级、 所需数量和浇筑部位。以确保乙方有足够供货准备时间。乙方按甲方要求, 负责组织联络水泥混凝土专用运输车将水泥混凝土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三、 供货量确定
(一)乙方供货时, 每车商品混凝土必需过磅。过磅时, 甲方指定代表人及乙方驾驶员均需在场, 并签字确定。其供货量以甲方出具收方
3、单为准, 并作为乙方加工水泥混凝土数量结算依据。
(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水泥混凝土所需原材料(水泥、 碎石、 砂)由甲方采购提供, 价格、 质量由甲方控制。乙方参与材料进场数量验收, 并向甲方出具验收单。月末, 甲方依据当月加工水泥混凝土数量、 标号, 根据各标号混凝土材料理论消耗指标和材料合理损耗, 向甲方提供材料使用汇总表, 经甲方审核签字后, 双方作当月材料出库依据。因甲方提供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 而造成乙方加工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 一切损失由甲方负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材料库存信息, 方便甲方立刻组织进料, 确保混凝土加工材料需要。
四、 质量验收
(一)水泥混凝土质量检验由
4、甲方负责, 按每200m3为一个批次, 分别取样检测砼强度。
(二)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混凝土经甲方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 甲方应立刻通知乙方进行核实, 经核实后, 属于原材料问题, 责任由甲方负担。属于拌合问题, 甲方有权退货处理,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担。
五、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在浇筑水泥混凝土1天前, 以提交订货单或其它有效方法将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 数量、 塌落度、 浇筑方法、 交货地点及其它相关要求通知乙方。如遇甲方不可预见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 甲方应立刻通知乙方。
(二)甲方应在工地内为混凝土运输、 使用提供必备条件, 确保施工现场道路通畅。有必
5、需供水、 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 并安排专员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 确保运输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三)甲方提供原材料, 应通知乙方共同收方确定。每个月依据加工水泥混凝土数量、 标号, 根据各标号混凝土材料理论消耗指标和材料合理损耗, 计算出原材料使用汇总表, 与乙方确定。若超出合理使用量2%, 多出原材料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若乙方提供混凝土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拒收。
(五)甲方依据工程需要, 有权单方中止供货, 并对前期货款进行结算。
六、 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协议和甲方要求, 保质保量, 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给任务。配合比经甲方验证后, 不得随意调
6、整。
(二)乙方除负责甲方水泥混凝土加工外, 还负责加工料运输。运输车辆必需为专用水泥混凝土运输车。运输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 必需服从甲方责任人员调度指挥, 提供优质服务。
(三)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对混凝土质量抽检, 确定取样过程。
(四)经甲方试验室或相关部门抽样检测后, 若出现配合比不符合要求, 造成质量不合格情况, 该批次混凝土不得计价。由此造成损失和甲方返工损失, 均由乙方负责负担。
(五)乙方不得拒绝供给小批量混凝土。
(六)乙方必需按甲方每次要求供给量, 合理安排水泥混凝土运输车。若因乙方运输力量不足, 造成甲方施工缓慢, 应按300元/h计算误工费。
(七)乙方
7、应合理、 节省标准使用甲方提供原材料。不得任意浪费或挪做她用。若经甲方核实, 原材料使用量超出合理使用量部份, 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 货款结算及支付措施
(一)结算方法: 以甲乙双方确定收料单实际数量乘以协议单价进行结算。
(二)付款方法: 工程自开工1个月后, 甲方依据项目业主拨付工程资金到位情况, 暂以每个月为支付期限, 每个月最多按当月供货量90%支付货款, 剩下10%货款, 待工程交工验收后, 支付给乙方。
(三)加工费支付由甲方经过银行转账方法向乙方单位账户支付。
(四)乙方需按甲方财务制度要求, 提供正规税费(国税普票), 经甲方审核无误后, 支付加工费。
八、 协
8、议争议处理方法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如有争议, 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 双方共同商议向东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补允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未达成之前, 以本协议实施, 任何一方均无权更改协议内容。
十、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至双方权利义务结束时终止。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税号: 税号: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