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加工协议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就无铅环境保护PCBA(SMT、 TEST)加工事宜, 在平等合作、 互惠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达
2、成以下事项, 共同遵守: 甲、 乙双方依据《中国协议法》, 在互惠互利标准基础上, 就 PCBA 委托加工业务签署本协议。 本协议分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二部分。 专用条款 1. 协议定义 1.1 本协议依国际常见专业名称以中、 英文名称并列使用, 若中英文意思不一致, 以汉字为准。 1.2 本协议中加工产品计量单位为“部”(PCS、 Pcs或pcs)。 1.3 委托加工产品是指由甲方设计开发, 或者甲方拥有知识产权(包含商标权, 著作权但不限于)产品。 1.4甲方须含有委托加工产品相关许可证, 甲方确保其所提供规格、 图表、 样品及技术文件未损害第三方之专利
3、 著作权、 商标权及其她知识产权, 向乙方提供相关产权证实复印件、 产权授权书和生产加工委托书, 乙方对甲方违反上述行为不负任何责任。 1.5 加工方法: 纯代工 甲方提供产品所需全部物料及相关技术支持、 生产治具、 备件等,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纯生产加工。 1.6材料(物料管理)约定 1.6.1加工材料: 指主料、 辅料和全部材料: 主料是指物料清单(BOM)所列物料; 辅料是指物料清单(BOM)未列入, 但生产协议产品所需物料; 全部材料包含全部主料和辅料。 1.6.2 甲方提供物料清单(BOM)之全部生产物料; 1.6.3 甲方采购产品全部物料,
4、 由乙方负责領取生產。(乙方指定工厂) 1.6.4 物料抽样检验工作由乙方负责, 甲方须提前未来料产品规格书、 样品以及检验标准、 甲方签样标准样品提供给乙方; 若因规格及样品错误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6.5甲方或甲方供给商将物料送至乙方,乙方代甲方做来料暂收,乙方检验合格后通知乙方仓管员清点细数,乙方在送货单上按实收数盖章签收,送货单传真于甲方或甲方供给商。 1.6.6 物料至乙方后,乙方有责任在816个工作小时(节假日及加班时间不包含在内)内对全部物料进行检验,如需要乙方安排加班检验物料, 甲方需在工作日内以邮件或书面提前通知乙方品质部,不合格在二个工作日内必需出具检验汇报给甲方
5、采购部.如需经双方确定不合格物料, 甲方需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进行确定,逾期视为默认,凡经甲乙双方确定后不合格物料,必需在一周内退出乙方货仓,不然乙方可视为报废或丢弃处理。 1.6.7 因为保管不善,造成物料丢失、 出货延期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 为甲方提供仓存报表。丢失物料赔偿: 根据市场价格原价赔偿或赔偿物料。 2.0物料损耗 2.1物料损耗率: 指同一料号物料实际损耗数量占该料号物料订单额定数量百分比。 2.2试产物料损耗由甲方负担。由甲方设计原因、 提供物料原因和其她原因造成物料损耗, 由甲方负担责任不计入乙方物料损耗率统计当中。 2.3贴片物料,
6、编带物料(电阻、 电容、 电感、 二极管、 三极管、 跨线、 等其她小型元件)废损百分比为3‰(单批次订单量低于5000台为5%, 5001台以上为3‰); 8只脚以下IC废损百分比为万分之一; 其她IC类: 经双方确定为甲方材料原因, 根据以一换一; PCB板类废损百分比为万分之五, 并由甲方负责补足物料和PCB。 来料不良以1换1, 物料损耗大于双方确定数量, 则超出部份将按实际超领数量所产生之金额外负担由甲方从付给乙方加工费中扣除, 扣款金额为: 数量*物料单价。损耗要求以下: PCB、 IC类物料零损耗; 其她物料千分之四。 3.0 试产与成品 3.1一次连续生产
7、量小于200PCS即视为试产,其它即视为量产。 3.2 NRE(Non Recurrent Expense): 指在试产阶段乙方投入超出正常生产所需人力物力, 包含生产线体架设和使用、 以及直接人力成本增加等费用。 3.3 成品: 是指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 从SMT贴片至测试包装全部过程并符合甲乙双方共同确定质量标准产品。 3.4 甲方订单在单一机种累计达成2万套, 乙方可免甲方此机种试产费一次, 单一 种累达成5万台, 乙方可免甲方此机种试产费两次, 但最多不超出两次。 4.0包装 4.1 乙方根据甲方确定包装方法对产品进行成品包装和出厂包装。 4.2 产品出乙方工厂时包装材料
8、標籤貼紙,Carton 箱和防静电袋、 )由乙方负责采购。 4.3 在双方已确定包装方法基础上, 假如甲方对产品出厂包装方法有任何新特殊要求, 应于约定发货日期一周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尽可能满足甲方要求, 所产生之额外费用由甲方负担。 5.0交货 5.1交货: 成品出货交货地点为乙方工厂, 乙方依据甲方指示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或甲方货物代理人, 运费甲方负担。 5.2成品交货时间: 订单签署, 物料到料后依計劃分批交货。 6.0双方责任及加工费(货款)约定 6.1 甲方负责向乙方下达订单和出货计划, 同时提供具体生产所需工程技术资料及生产所用治具。 6
9、2乙方负责根据协议订单组织生产产品。乙方在依据甲方要求进行组织生产期间, 发觉提供设计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 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应该在要求时间内回复。 6.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对乙方提供生产方面技术支持。 6.4甲方对产品软件和硬件设计负可靠性责, 假如因为软件更新需升级, 乙方收取工时费, 升级时间由乙方依据甲方要求尽可能配合安排, 甲方负担由此引发相关责任(包含物料损耗、 , 报废、 产线调整损失、 订单延误)。 6.5甲方订单在单一机种累计达成2万套, 乙方可免甲方此机种试产费一次, 单一
10、 种累达成5万台, 乙方可免甲方此机种试产费两次, 但最多不超出两次。 6.6 甲方按甲、 乙双方确定价格给乙方支付加工费。 6.7 具体加工费用在本协议通用条款中或者在订单中约定。 7.0订单、 需求估计、 检验、 管理、 变更 7.1加工订单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之一,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应按经其确定加工订单要求供货。若加工订单条款与本加工协议相关约定有冲突, 以本产品加工协议为准。 7.2工程变更 在量产时期, 甲方标准上不得更改订单, 假如甲方对产品设计或工艺提出工程变更, 需以“工程变更通知单”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且就该工程变更后引发生产计划、 出
11、货计划受影响等事宜与乙方协商。只有双方达成一致以后, 乙方才遵照甲方工程变更文件实施。 8.0 维修服务条款 8.1 乙方只负责维修甲方成品组装时因乙方制程问题所起不良品,对于售后机乙方不负责. 8.2 乙方负责因乙方制程问题所引发不良品维修,维修物料由乙方负责; 因为甲方设计、 来料、 工程更改等其她原因所引发不良品维修物料由甲方负责, 乙方需收取甲方对应维修费用。 9.0保密和知识产权 9.1双方都有为对方保密和维护对方知识产权责任和义务, 保密范围和知识产权包含以下多个方面: E-BOM、 技术材料、 技术指标、 采购渠道、 工艺方案、 价格(含加工价格)等。 9.2甲乙双方
12、应该采取合适保密方法, 妥善保管所接收保密材料,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把所接保密资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 10.0尤其约定 10.1甲方须含有委托加工产品相关许可证, 而且向乙方提供相关产权许可证实复印件、 产权授权书和生产加工委托书; 甲方确保其协议和订单所要求加工定货规格、 图表、 样品及技术文件不损害第三方之专利、 著作权、 商标权及其她知识产权, 乙方对甲方违反上述约定行为不负任何责任。 10.2 包含本协议项下全部订单、 函件、 业务授权人邮件、 会议纪要、 补充协议以及均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生效。假如上述附件与本协议相违反均以本协议约定标准为准。 10.3 包含本
13、协议约定加工费任何改变(不管增加或者降低), 包含经过函件、 业务授权人邮件、 会议纪要等形式约定费用变更, 双方必需用补充协议加以确定。双方任何人以任何方法对加工费查对结果, 未经双方盖章确定均无效。 10.4 对于本协议条款增加、 删减或修正, 须经双方议定后以书面形式确定生效。本协议及附录条款将在法律上优先于任何订单、 认证书和其它说明。 10.5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任一方不得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6包含本协议订单和“订单” 模板、 试产报价单、 财务对帐单、 收货单等全部相关文件, 相关补充协议(协议)、 质量协议、 售后服务协议以及双方对于机密信息和知识产
14、权签定“保密协议”等均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生效。而且这些附件不可与本协议割裂开来, 作为处理双方争议证据单独使用。 通用条款 11.0订单标准及需求估计 11.1 甲方须在产品加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正式订单, 乙方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给予确定。 11.2 甲方订单应该包含: 订单号、 产品描述、 订购量、 加工费单价、 金额、 到货日期、 付款方法和授权署名。 11.3 每个订单视销售需求而定。订单中应写明产品种类、 型号、 数量、 加工费价格、 交货日期、 是否为最终一次订单、 交货地点及发货尤其指示等内容。订单经乙方书面确定后对双方产生效力, 乙方根据订单标
15、之内容生产交货。 11.4 如甲方要求推迟交货, 甲方应于原订单约定交货2 日通知乙方。乙方应进行妥善保管甲方之物料或成品, 不然负担保管不善带来损失。推迟交货期满, 乙方应将产品准期交给甲方。 11.5 订单取消: 如有合理原因需取消订单, 甲方负担给乙方造成直接损失, 收回乙方为此订单所制成之半成品和成品, 并支付对应加工费; 对于乙方为此订单所采购生产所用辅料, 甲方必需无条件购回, 价格按原采购价格加运输、 保管等费用计算。 12.0加工要求和内容及专用夹具 12.1 乙方根据甲方试制订型后产品规格(specification)、 图样(Drawing)、 样品(
16、sample)、 质量标准和工艺步骤文件(Working Instruction)进行生产, 内容包含: 12.2 产品主板、 按键板电子元器件贴片、 焊接、 测试、 包装; 12.3软件下载; 12.4 产品板级测试(B/T)和简单功效测试; 12.5 外包装(简易包装----汽泡袋 防静电袋加蜂巢Carton); 12.6专用夹具: 生产产品所需专用治具和特殊测试设备由甲方提供, 测试夹具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 13.0付款方法 13.1 加工费付款方法为 提货时支付全额加工费出货后15天内(现金或支票)付款 。 13.2 如出现甲方拖欠乙方加工
17、费情况, 乙方可留置甲方物料、 半成品、 成品等属于甲方物品。 14.0 成品验收 14.1 由双方派员根据双方确定一致《产品验收标准及缺点判据》实施成品验收。 抽样和判定标准: 抽样标准采取GB2828-87, 通常情况采取通常抽样水平Ⅱ; 允收水准 AQL: 0.65 CRI: 0 MAJ:0.4 MIN: 1.0; 14.2 假如在甲方用户工厂IQCOQC根据AQL抽检出现不合格, 则甲方有权对属于乙方生产中造成不合格批次产品退货, 由此产生运输、 检验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成品交货地点为乙方工厂, 如因运输途中造成产品丢失、 损坏或不可抗拒原
18、因(如: 台风、 地震等)造成损失, 乙方不负担责任。 15. 0违约责任 15.1 如因乙方原因推迟订单生产不能满足甲方出货需求, 使乙方未能在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内交货, 乙方应在订单交货日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 交货日期比双方确定交货计划延迟 5 个工作日以后, 每延期一天乙方按逾期未交货物成本 0.1 %赔偿甲方损失; 15.2 若甲方因为客观原因延迟付款, 需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 若付款拖期5天以上甲方需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应付款金额×银行贷款利率。 15.2 3 如因为甲方原因, 造成乙方未能在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内交货或者甲方不能按时提货。包含: 甲方提
19、供产品物料延期、 规格(specification)、 图样(Drawing)、 样品(sample)、 质量标准和工艺步骤文件(Working Instruction)不适宜或其她非乙方原因, 或不可抗力之原因, 乙方不负担违约责任, 双方需重新确定交货日期。甲方因上述原因给乙方造成制造成本增加或必需返工费用及其它损失, 均由甲方负担。 16.0 其她约定 16.1本协议项下全部文件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过邮局特快专递方法将原件送达, 包含双方协议(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 最少一式四份。如遇紧急情况可使用电子邮件或者传真, 但必需经过甲乙双方确定授权人E--MAIL地址和传真号发送。随
20、即, 需将原件邮寄给对方。 16.2 因本协议引发一切争议, 双方协商处理。协商无法处理按以下方法处理: A、 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系境外(包含: 台湾、 香港、 澳门地域), 双方同意选择香港仲裁机构处理争议; B、 甲乙双方同属中国境内企业, 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地点为争议提出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16.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使用期为一年。任何一方要求续定协议, 均需在本协议期满30天向对方书面提出续约请求: 假如对方同意续约, 则双方就续约事宜另行协商书面确定; 假如对方不一样意续约, 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双方在协议期满30
21、天内, 结清全部帐目。任何一方不按时结帐, 从第31天起负担违约责任。 16.4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自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16.5甲方定单、 物料清单(BOM), 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生效。 甲方: 乙方: 深圳市合佳得實業有限企业 署名(盖章): 署名(盖章):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