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TD-05-17-01
项目完工环境保护验收协议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项目完工环境保护验收协议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13号《建设项目完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措施
2、》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38号《相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完工验收监测管理相关问题通知》,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以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 。
1.2 工程地址: 。
1.3 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 项目完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1.4 承包方法: 乙方包取样、 包检测、 包验收、 包评审、 包质量、 包工期、 包利润、 包税金等一切与环境监测和验收相关工作及费用。
2.双方职责:
3、2.1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相关建设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2)在乙方进行现场监测或调查时, 提供必需配合和方便;
(3)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方法。
(4)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验收监测经费。
2.2乙方职责
(1)对甲方环境保护设施根据环评批复方案进行调查和监测;
(2)开始监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监测汇报六份。
(3)采取适宜谨慎态度及科学正确方法, 以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检测和验收服务。
(4)就检测和验收汇报相关内容, 接收甲方咨询。
(5)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方法, 由乙方原因造成任何安全事故, 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3.服务经费及支付方法:
3.1服务经费: ¥ (大写: 人民币 元整)。
3.2支付方法: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三日内, 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 (大写: 人民币 元整)。监测汇报完成并交付甲方, 经过验收评审会后三日内, 甲方支付验收余款¥ (大写: 人民币 元整)。
3.3 甲方在付款前,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不少于支付金额正规有效发票, 不然甲方有权利拒付费用。
4.争议处理:
4.1 在协议实施过程中, 报价单和经双方确定其它要求、 实施统计及相关备忘录均作为本协议附件,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5、
4.2 在合作过程中, 双方如存在未尽事宜, 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修改以《补充协议》形式签订并实施,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4.3 在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双方应协商处理, 若协商不能处理, 则向五指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5.其她:
本协议一式肆份, 甲方执叁份, 乙方执壹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络方法: 联络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签署地点: 甲方办公室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