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协议书
(渔业1)
签订协议双方:
县 乡 村 组, 以下简称甲方;
县 乡 村 村民,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足利用水利资料, 发展渔业生产, 为城镇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商品鱼, 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 依据中央(83)、 (84)一号文件精神, 经村民大会充足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 特签订本协议, 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
2、座落在 鱼塘(河道、 水库、 湖面) 亩, 承包给乙方养鱼, 鱼塘(河道、 水库、 湖面)全部权归甲方, 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协议要求受益权, 但不准出卖、 出租或转让, 在承包期内, 乙方如逝世, 其家庭组员享受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分成措施立刻间
在承包期内, 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 千克(或 元)
3、 其中:
年上交 千克( 元), 年上交 千克( 元)……; 在上交甲方鲜鱼中, 鱼占 %, 鱼占 %, 鱼占 %……。上交时间均为每年 月 日左右(时间不超出前后十天), 甲方收到乙方上产鲜鱼(或承包款)后, 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房屋__间(假如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
4、 。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贷款、 现金或物资, 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教育。如发生偷、 毒、 炸鱼等情况,
甲方应主动帮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 甲方必需确保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 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 甲方应立刻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协议要求义务。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外, 乙方必需在协议要求时间内完成协议要求义务, 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任务(假如有)
5、
2.乙方养鱼、 新放鱼苗、 看管鱼塘(或河道、 水库、 湖面)费用, 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 严禁使用电鱼、 毒鱼、 炸鱼等危险措施。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 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 乙方应立刻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养护鱼房屋和工具, 如有损坏或丢失, 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 鱼塘(或河道、 水库、 湖面)内不到 规格小鱼、 鱼苗,
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置)。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协议要求义务后,
6、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 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 元计算, 罚款归乙方。
9.协议期满后, 甲方如再行发包, 在相同条件下, 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协议要求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 工具, 应偿付违约金 元给乙方, 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协议。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贷款、 现金或物资, 截留贷款按其金额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截留现金或物品, 按其金额 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
7、如无故不立刻向乙方提供抽水机, 应对所造成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协议要求时间完成承包任务, 每逾期一天, 按所欠商品鱼市场价格(或承包款金额) %,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 毒、 炸等危险措施捕捞鱼, 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协议。
3.协议期届满时, 乙方如捕捞小于 规格小鱼、 鱼苗, 应向甲方偿付 元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难(如水灾、 旱灾等)造成鱼
8、塘(河道、 水库、 湖面)瓦解、 干涸, 经证实后, 甲方应据实降低或免去乙方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它
。
本协议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协议。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 不得变更本协议。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作出补充要求。补充要求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协议期满, 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 应重新签署协议。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副本一式 份, 交乡、 村(如经公证或鉴证, 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 县 乡 村 组 (公章)
代表人:
乙方: 乡 村民 (盖章)
年 月 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