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黄河北~羑河北段
(中线建管局直管和代建项目)汤阴段施工Ⅰ标
价差调整补充协议
(协议编号: ZXJ/SG/TYD-001-补02)
发包人: 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总企业
承包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企业
十一月
目 录
一、 价差调整补充协议书
二、 授权书
三、 中线局计[]33号《相关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在建工程土建施工标材料价差处理通知》
四、 中线局计[]103号《相关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在建工程土建施工标人工和材料价差
2、调整通知》
五、 已批复设计单元工程项目管理预算中价格因子权数表
价差调整补充协议书
(编号: ZXJ/SG/TYD-001-补02号)
鉴于汤阴段主体工程开工后, 人工及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 超出承包人承受能力, 造成现场资金缺口较大, 给工程建设带来了不利影响, 而原协议未明确价差调整方法。
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实现本工程建设目标, 依据中线局计[]33号《相关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在建工程土建施工标材料价差处理通知》及中线局计[]103号《相关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在建工程土建施工标人工和材料价差调整通知》, 经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
3、程总企业(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人”)协商一致, 就人工和关键材料价差调整事宜签署本补充协议。
一、 调差范围和计算方法
1、 调差范围
调差范围为人工和水泥、 钢筋、 柴油、 粉煤灰、 炸药关键材料。此次调差时间段为自本标段开工至6月30日, 每六个月作为一个调价周期。
2、 价差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根据中线局计[]33号《相关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在建工程土建施工标材料价差处理通知》及中线局计[]103号《相关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在建工程土建施工标人工和材料价差调整通知》实施。
调价因子权重按设计单元工程项目管理预算中建筑工程分类权重确定。
4、调价因子价格指数参考穿漳段数测算结果确定。
已完成协议金额依据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协议单价计算, 以每个月对应项目结算数为准, 不包含总价承包项目、 索赔项目和已按市场价计算变更项目。
3、 调价金额及支付
经计算, 此次价差调整金额为12,144,418元(大写: 壹仟贰佰壹拾肆万肆仟肆佰壹拾捌元), 随工程进度款支付。
二、 若未来有上级主管部门公布或批复其她价差调整要求, 应按新要求对本调差金额给予调整。在上级主管部门公布或批复其她价差调整要求前, 7月以后人工和关键材料价差, 亦按上述方法实施。
最终调价金额不超出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价差金额。
三、 其她相关事项按双方签署主
5、体工程施工协议(协议编号: ZXJ/SG/TYD-001)约定和其她相关要求实施。
四、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署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五、 本协议书一式十二份, 发包人执八份, 承包人执四份。
发包人: (公章)
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总企业
承包人: (公章)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企业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