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7 ,大小:17.29KB ,
资源ID:9509584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950958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仓配一体服务合同模板.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仓配一体服务合同模板.docx

1、仓配一体服务协议 甲方: 地址: 联络人: 联络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络人: 联络电话: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公路运输服务管理要求, 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仓储及公路运输服务事宜, 在上海市静安区达成以下条款, 以兹共同遵守: 1. 仓储服务 乙方仓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含有便利地理优势。配有防火、 警报监控系统及二十四小时保安方法。仓储和管理甲方全部货物; 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 乙方不得私自将甲方货物之全部或一部由本货仓转放其她货仓、 或由其她

2、货仓转放本货仓。 1.1. 甲方指示乙方在入库文件中将乙方登记为指定收货人, 在此情况下, 乙方作为指定收货人仅为完成入库手续所需, 乙方并不实际享受货物全部权。 1.2. 甲方应该在提交仓储货物之前或在提交当初向乙方提供一张货物清单, 表明货物标识、 品牌或需要单独计算尺寸, 以及仓储等级和其她所需服务。 1.3. 在甲方产品运到乙方仓库后, 乙方应该检验货物品名、 规格、 数量和包装; 除非甲方委托授权, 不然乙方不得拆箱检验。在乙方收货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情况下, 假如后续发觉产品或包装损坏等非因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问题, 则有理由认为是因乙方储运管理不妥造成, 除非乙方能够提供有说

3、服力理由和证据证实不是其责任。如甲方收货人在收到货物时, 包装完好无损, 但包装内产品数量有差异或毁损, 该责任由甲方负责并负担对应费用; 如甲方之用户在收到货物时, 包装有显著被拆过痕迹, 且包装内产品数量有差异或毁损, 则该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负担对应费用。 1.4. 非经甲方明确指示, 乙方不得对于甲方货物私自进行拆装; 若乙方依甲方指示, 在拆装分拣过程中发觉货物异常时, 乙方应实时通知甲方, 并停止该货物出库, 待得到甲方指示后再作处理。 1.5. 除非收到甲方合适签署完整书面指示, 乙方不得交付货物; 货物仓储期间, 如有任何人向乙方要求提取货物, 不管系属甲方之受雇人或代理人或其

4、她任何第三人, 乙方均必需在许可该第三人自本货仓提取货物前, 先行确定该等人员是否确实系依甲方授权办理提货。 1.6. 提取货物时, 应给予乙方完成提货指令合理准备时间。假如乙方因天灾、 战争、 公敌、 法律程序下进行查封、 罢工、 封锁、 暴乱和民乱或其她乙方不可控制原因, 直接造成货物损失或损毁而无法完成提货指示, 则乙方应于该等情形发生当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将该情形之始末及其预期将连续影响提货之日数知会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在乙方仓储其它货物, 但在甲方作出深入指示前, 乙方将继续仓储甲方其它货物并向甲方收取常规仓储费用。 1.7. 乙方应基于现代仓库管理理论与方法, 尽责管理仓库

5、货物。做好正确库位管理、 优异先出, 每个月底进行库存盘点, 并将盘点结果通知到甲方。 1.8. 乙方有义务接收和配合甲方到乙方仓库现场检验和抽盘工作, 主动采取方法处理甲方提出问题。 1.9. 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或者估计, 能够妥善应对甲方产品激增及出入仓要求。如因乙方仓库库容问题而造成甲方货物无法储存而产生相关损失, 乙方应负担全部责任。 2. 货物托运 2.1. 甲方依据本身经营需要, 提前向乙方发出通知, 委托乙方运输甲方货物(下称“甲方货物”), 该通知应明确货物数量、 重量、 发货地、 提货时间、 用户地址。 2.2. 乙方应依据甲方通知, 配置足够且有资质运输车辆和

6、司机, 并在提货时间内立刻赴发货地提走甲方货物。乙方未能在甲方通知提货时间内提货, 组成乙方延迟提货。 2.3. 乙方发货时 2.3.1. 甲方经过邮件或者企业ERP系统EDI数据传输给乙方发货通知, 发货通知上会记载甲方货物品名、 数量、 规格、 用户(除另有说明外, 本协议所述“用户”皆指甲方用户)名称、 收货联络人及联络信息、 地址、 是否自提等信息。 2.3.2. 电话通知等非书面形式发货指令是不能够接收。 2.3.3. 乙方在收到发货指令后应第一时间备货, 以免影响提货; 备货如与发货单有差异, 应第一时间联络甲方相关人员, 在甲方确定同意后方可发货。如因乙方私自决定造成损失

7、由乙方负担责任。 2.3.4. 乙方装车前, 应再次确定甲方货物与发货单记载是否相符且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并在甲方发货单上签字确定已提走甲方货物。 3. 目地 3.1. 甲方可在发货单上记载自提或送货上门, 未做此记载, 视为自提。 3.2. 乙方接收甲方发货指令后, 应依据本协议约定立刻将甲方货物送达至目地。 3.2.1. 发货单上记载送货上门, 目地应为发货单上记载收货地址(下称“用户地址”)。 3.2.2. 发货单记载自提或未作记载, 目地应为距用户地址最近乙方全部或管理卸货地(下称“乙方卸货地”)。乙方应该在甲方货物抵达乙方卸货地前将乙方卸货地地址通知甲方, 乙方此项通

8、知晚于甲方货物送达乙方卸货地时间, 以通知时间作为乙方送达甲方货物时间。 4. 运输 4.1. 乙方应严格实施附件报价单要求送货时间将甲方货物送达目地, 不然乙方组成拖延送货。 4.2. 因客观原因致使乙方估计无法按时将甲方货物动至目地, 乙方应该立刻通知甲方。若甲方同意延长送货时间, 乙方应该在延长后送货时间内将甲方货物送达。乙方在延长后送货时间内将甲方货物送达, 不视为拖延送货。送货时间不应延长超出一天时间。 4.3. 如运输途中发生路检、 查车、 乙方车辆被查扣等情况, 乙方必需优先保障甲方货物安全, 全部罚款全部由乙方负担。而且乙方应立刻调度车辆以确保甲方货物按时送达指定地

9、点。因为该项原因造成延迟交货不作为交货立刻率低正当理由。 5. 甲方用户收货 5.1. 甲方货物送达目地后, 乙方应该依据发货单上记载收货联络人及联络信息通知收货。乙方发出通知后, 用户不提取或者无法联络到用户, 乙方应该立刻通知托运人并妥善保管货物, 严禁私自处分货物或将货物运回。 5.2. 用户收货时, 乙方应该依据发货单查对用户身份, 预防冒领。因为乙方原因造成收货人错误或不明产生一切损失, 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5.3. 乙方应该要求用户在发货单上签字确定收货, 用户签字发货单为协议双方结算凭证。 5.4. 自甲方货物储存在乙方仓库之时起至用户收货之时止, 为乙方负责保管甲

10、方货物期间。在此期间, 甲方货物发生毁损和灭失, 包含整车被盗; 甲方货物丢失、 损坏、 污染、 被雨淋湿或受潮, 由乙方负担货物赔偿责任, 属于保险理赔范围, 乙方应第一时间提供对应证实材料, 逾期不报甲方不予受理, 理赔不足部分仍由乙方负担。 6. 结算与运费支付 6.1. 本协议仓储费、 运费标准以附件所载报价单为准。 6.2. 协议期内, 每个月月初为对账日, 协议双方凭用户签字发货单和对账单进行结算, 甲方对结算含有最终核定权。 6.3. 甲方有权在每个月支付运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各项费用。 6.4. 对帐结束后, 乙方为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于发票之以后_

11、天内向乙方支付发票对应金额。 6.5. 不管在何种情况下, 乙方均不得对甲方货物进行留置。 7. 违约责任 7.1. 乙方配置车辆或司机不符合协议约定, 或不含有运输甲方货物必需资质, 甲方有权拒绝此车辆和/或司机运输甲方货物, 且乙方须为此负担拖延提货责任。 7.2. 乙方拖延提货或拖延送货, 每拖延一天,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运费10%违约金, 拖延超出三天, 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运费, 且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为甲方运输资格。 7.3. 乙方负责保管甲方货物期间, 甲方货物发生毁损、 灭失、 短少、 变质、 污染、 淋湿、 包装破损等, 或甲方货物被用户以外第三方冒领,

12、 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 7.4.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少于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受到损失, 违约方仍应对二者差额负担赔偿责任。 8. 协议变更和解除 8.1. 货物起运二十四小时前, 甲方能够要求变更协议并无需负担任何费用; 起运前二十四小时内, 双方若不能协商达成一致, 甲方能够解除协议并无需负担任何费用。货物起运后, 甲方能够变更货物抵达地、 收货人, 并负担因变更协议所发生费用。 8.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乙方违约时, 甲方有权向乙方以书面方法提出整改通知。乙方在收到书面整改通知之日起3日内未纠正违约情况, 甲方有权以书面方法解除协议, 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8.3.自

13、解除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双方需完成货物交接和费用结算。 9. 不可抗力 9.1. 本协议所述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观情况, 包含但不限于洪水、 地震、 战争、 政府法令、 暴乱。 9.2. 协议双方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推行协议或不能立刻推行协议时, 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5天内向对方书面通报不可抗力发生具体情形及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协议理由。此时, 许可延期推行、 部分推行或者不推行协议, 并依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负担违约责任。若不可抗力连续30天以上, 双方可共同协商终止协议及善后事宜。 10.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

14、效, 协议期为生效之日起一年, 自 年 月 日始, 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届满, 双方若无异议, 则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协议期满不影响协议双方结算费用。若双方在协议期届满后仍实际发生承运业务关系, 则视为接收本协议约束, 其约束力延展至最终一次承运业务完成之日止。 11. 因本协议产生争议, 由协议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 本协议一式二份, 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3.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若与本协议有冲突, 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协议双方欲对本协议作修订, 协议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给予约定, 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若与本协议有冲突, 以补充协议为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协议签署页, 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 附件: 乙方提供报价单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