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管协议特征和效力 篇一: 协议法习题及答案详解 协议法同时练习 第一章 协议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见解是正确()。 A.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 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 C.发觉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抚养( )。 A.只能适用《继承法》, 不能适用《协议法》 B.是身份协议 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协议 D.是债权协议, 适用《协议法》 (二)多项选择题 1.主协议与从协议是两个不一样法律关系, 两个不一样协议( )。 A.主协议
2、无效, 从协议有效, 但能够有例外 B.主协议无效, 从协议肯定无效 C.主协议当事人与从协议当事人能够重合 D.主协议当事人与从协议当事人不能重合 2.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 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 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路部门运输; 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 以上四种协议()。 A.第一个协议是实践协议 B.第二个协议是实践协议 C.第三个协议是实践协议 D.第四个协议是实践协议 3.下列适用协议法要求( )。 A.婚姻协议 B.婚前财产协议 C.婚后财产协议 D.分家财产协
3、议 4.甲与乙签订买卖协议, 甲与乙之间债权债务关系( )。 A.属于法定之债 B.属于意定之债 C.属于诺成协议 D.含有相对性 5.下列协议适用《协议法》( )。 A.政府采购协议 B.以悬赏广告为要约签订协议 C.以招标、 投标方法签订协议 D.以拍卖方法签订协议 6.下列协议中, 既能够是有偿协议也能够是无偿协议有哪些()? A.保管协议 B.委托协议 C.借款协议 D.互易协议 E.租赁协议 7.下列哪些协议既属于诺成协议又属于有偿协议()? A.买卖协议 B.两个自然
4、人之间借款协议 C.租赁协议 D.支付保管费保管协议 答案 第一章 协议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理由】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协议行为符正当律行为基础特征, B、 C、 D项是事实施为, 即非表意行为, 故排除。 2.【答案】D 【理由】 遗赠扶养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 所以是债权协议; 适用《协议法》要求。 (二) 项选择题 1.【答案】A C 【理由】 (1)《担保法》5条第1款要求: “担保协议是主协议从协议, 主协议无效, 担保协议无效。担保协议另有约定, 根
5、据约定。”所以排除B项, 肯定A项。 (2)作为从协议 担保协议, 其担保人能够是第三人, 也能够是债务人自己。所以, 肯定C项, 否定D项。 2.【答案】A、 B 【理由】 (1)《协议法》第 367条 要求: “保管协议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故A项正确。 (2)《协议法》第210条要求: “自然人之间借款协议, 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B项正确。 (3)诺成协议是通常状态, 实践协议是特殊状态, 法律通常只对特殊状态作出要求, 法律没有要求货物运输协议是实践协议, 所以能够反推运输协议是 诺成协议。这也符合 理论界通常认识。故
6、C项错误。 (4)D项错误, 理由与第3点相同。 3.【答案】B、 C、 D 【理由】 (1)《协议法》第2条要求: “本法所称协议是平等主体自然人、 法人、 其她组织之间设置、 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协议。婚姻、 收养、 监护等相关身份关系协议, 适用其她法律要求”。所以排除A项。 (2)B、 C、 D项是相关财产关系协议, 不包含人身关系, 所以适用协议法要求, B、 C、 D正确。 4.【答案】B、 C、 D 【理由】 (1)协议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交易关系(无偿协议除外), 所以B项正确, 排除A项。 (2)买卖协议不要求
7、标物之交付协议作为成立或生效条件, 所以属于诺成协议, 故肯定C项。 (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当事人发生效力, 协议之债与其她债一样, 含有相对性, 甲、 乙之间买卖协议, 只在甲、 乙之间发生效力, 并不及于第三人, 故肯定D项。 5.【答案】A、 B、 C、 D 【理由】 (1) A项讲了买卖协议一个类型, B、 C、 D项讲了特殊缔约方法。 (2)政府采购协议是债权协议, 是买卖协议一个, 适用《协议法》, 故A项正确。 (3)依据《协议法》第15条要求, 广告能够组成要约, 悬赏广告是广告之一个, 故B项正确。 (4)招标投标方法和拍卖方法,
8、 是竞争缔约方法, 受《协议法》调整, 故故C、 D项正确。 6.【答案】A、 B、 C 【理由】 依据《协议法》第366、 406、 211条要求, 保管协议、 委托协议和借款协议既能够是有偿协议, 也能够是无偿协议。互易本质, 是两个买卖结合, 所以它肯定是有偿协议。租赁协议不约定租金, 那么就成为借用协议了。 7.【答案】A、 C 【理由】 (1)买卖协议是经典有偿协议, 有偿协议是有对价协议。有对价协议, 如无尤其要求均为诺成协议。所以选择A项。 (2)两个自然人之间借款协议为实践协议, 所以能够排除B项。 (3)租赁协议都是有对价, 都
9、是有偿、 诺成性。所以选择C项。 (4)保管费包含保管成本和利润, 所以支付保管费保管协议是有偿, 但《协议法》尤其要求保管协议是实践性协议, 所以, 排除D项。 第二章 协议签订 (一)单项选择题 1.赠与协议与无偿委托协议属于( )。 A.双方法律行为、 诺成法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 实践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 实践法律行为 D.双方法律行为、 无偿法律行为、 诺成法律行为 3.甲企业于2月5日以一般信件向乙企业发出要约, 要约中表示以20XX元一吨价格卖给乙企业某种型号钢材100吨, 甲企业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企业, 表
10、示原要约中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 其她条件不变。一般信件2月8日抵达,快信2月7日抵达, 乙企业两封信均已收到, 但秘书忘了把第2封信交给董事长, 乙企业董事长回信对一般信件发出要约给予承诺。请问, 甲、 乙之间协议是否成立, 为何?( ) A、 协议未成立, 原要约被撤 B、 协议未成立, 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 协议成立, 快件意思表示未生效 D、 协议成立, 要约与承诺承得了一致 8.甲企业4月11日以信件方法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吨钢材要约, 4月14日信件寄至乙。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 5月8日信件寄至甲, 时逢其董事长旷工, 5月9日董
11、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 遂于5月10日打电话通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 A.5月1日 4月11日 B.5月8日 4月11日 C.5月9日 4月14日 D.5月10日 4月14日 (二)多项选择题 1.要约发出以后,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即不发生效力, 或消亡其效力: ( )。 A.要约被撤回 B.要约被拒绝 C.要约使用期限届满 D.要约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甲农场于7月2日向乙农场发出要约, 要卖给乙农场一头种牛, 甲农场要求乙农场15天内回复。甲农场要约于7月5日抵达乙农场。7月3日, 甲
12、农场又给乙农场去信, 该种牛对本场意义重大, 不能出售, 请乙农场原谅, 第二封信于7月6日抵达。乙农场7月7日回信表示接收甲农场一切条件, 该回信7月10日抵达, 甲农场拒绝交货, 请依据已知条件, 选择下列正确选项()。 A 甲、 乙之间协议不成立, 因为要约已被撤销 B 甲、 乙之间协议成立, 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 C 甲、 乙之间协议于7月10日承诺抵达时成立 D 甲、 乙之间协议不成立, 所以乙只能追究甲履约责任, 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4.李某表示要将家中仅有一头母牛卖给张某, 张某认为李某要把这头牛送给自己, 李某家中无人, 张某就将牛牵回了家, 从已知
13、条件看( )。 A.李、 张二人之间协议未成立 B.应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李、 张之间协议 D.张某行为是过失侵权 D.李、 张二人之间协议是成立未生效协议 10.甲向乙发出要约, 乙下列哪些行为不发生承诺效力() A.附条件地接收要约 B.撤回承诺通知与承诺同时抵达要约人 C.撤回承诺通知因送达原因后于承诺抵达, 要约人未立刻将该情况通知承诺人 D.承诺被依法撤销 13.要约邀请是期望她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意思表示。()为要约邀请。 A.寄送价目表 B.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 C.投标邀请书 D.悬赏
14、广告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理由】 全部协议均为双方法律行为, 没有例外。 赠与协议为无偿法律行为, 无偿委托无偿性题干已经交待。 依据《协议法》第186条要求, 赠与协议属于诺成 协议: 无偿协议与有偿协议一样, 是诺成 性协议。诺成 性协议为通常情况, 无偿性为特殊情况, 协议法只对特殊情况作出要求, 如无特殊要求, 协议为诺成协议。 依据以上三点, 排除ABC, 肯定D项。 3.【答案】B 【理由】 (1)《协议法》第17条要求: “要约能够撤回。撤回要约通知应该在要约抵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抵达受要约人。”
15、本题中, 甲企业是以新要约撤回原要约, 故肯定B项。要约撤回后, 乙企业无以承诺, 故排除C、 D项。乙企业董事长未看到快件, 不影响该快件效力。 (2)《协议法》第18条要求: “要约能够撤销。撤销要约通知应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抵达受要约人。”从快件抵达时间来看, 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问题, 故排除A。 8.【答案】B 【理由】 (1)《协议法》第26条第1款要求: “承诺通知抵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 依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要求作出承诺行为时生效”。以信件方法承诺, 该信件抵达时为生效时间。所以5月8日送达是指受送人处于可接收状态, 不等于受送达人已经看
16、到了承诺通知。送达成相对人营业所、 住所或者其信箱, 都是送达完成, 或者是送达终点。所以, 该承诺应于5月8日生效。 (2)《协议法》第24条要求: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 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 自投寄该信件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 传真等快速通讯方法作出, 承诺期限自要约抵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所以, 承诺期限应以4月11日开始。 综上, B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 【理由】 要约被撤回, 阻止其发生效力, 故A项正确。 要约被拒绝, 依据《协议法》第20条要求, 要约效力消亡
17、故B项正确。 要约使用期届满, 依据《协议法》第20条要求, 要约效力消亡。 要约人丧失行为能力, 并无须定造成要约效力消亡, 故排除D项。 2.【答案】B、 C 【理由】 (1)《协议法》第19条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 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她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 并已经为推行协议作为准备工作。”甲要约中有承诺期限, 所以可能被撤销。故排除A项, 肯定B项。 (2)依据《协议法》第25、 26条要求承诺生效时协议成立。承诺通知抵达要约人时生效。故肯定C项。 (3)协议生效,
18、 甲方拒绝推行, 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4.【答案】A、 C 【理由】 篇二: 浅谈协议效力 浅谈协议效力 协议, 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状态。协议签订是当事人意志签订结果, 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取决于法律评价。若法律认可这种合意, 协议就生效, 可见, 协议签订也不一样于协议生效。 协议成立需要以下必备要件: 1、 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 订约当事人对关键条款达成合意。3、 协议成立应含有要约和承诺阶段。协议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 协议从成立到生效还需要部分法律要件, 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三种尤其协议, 即可撤销、 可变更协议、 效力
19、待定协议以及无效协议。下面我就具体谈一下这三种协议。 可撤销协议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民事行为一个.可撤销协议关键是意思表示不真实协议。中国《民法通则》第59条要求: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民事行为, 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给予变更或者撤消。”可撤销协议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 其有效是否, 取决于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可撤销协议是一个相对有效协议, 在有撤销权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 协议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可撤销协议也是一个相对无效协议, 但又不一样于绝对无效无效协议。可变更协议在中国现行《民法通则》和《协议法》里称为可变更、 可撤销协议。可变更事由有
20、以下: ①欺诈。有意隐瞒与签订协议相关关键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②胁迫。③乘人之危; ④重大误解。对协议性质 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 对协议当事人误解; 对协议标误解。⑤显失公平 更、 可撤销协议。法律要求当事人请求变更,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所谓无效协议是相对于有效协议而言, 是指协议即使成立, 但因其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 社会公共利益, 被确定为无效。可见, 无效协议是已经成立协议, 是欠缺生效要件, 不含有法律约束力协议, 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协议自始无效, 协议一旦被确定无效, 就产生溯及既往效力, 即自协议成立时起不含有法律约束力, 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协议。
21、 无效协议是当然无效, 因为无效协议是违反国家法律、 行政法强制性要求和社会公共利益协议。无效协议含有以下多个特征: 1、 含有违法性 2、 含有不推行性3、 无效协议自始无效。协议法第五十二条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 协议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 胁迫手段签订协议, 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 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正当形式掩盖非法目;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强制性要求。协议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 (二)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效力待定协议, 是指协议即使已经成立, 但因其不完全
22、符合相关生效要件要求, 所以其效力能否发生, 还未确定, 通常须经有权人表示认可才能生效。效力待定协议已经成立, 其效力不确定, 它既非有效, 也非无效, 而是处于悬而未决不确定状态之中, 既不一样于有效协议, 也不一样于无效协议, 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协议; 效力待定 协议效力确定, 取决于享受追认权第三人在一定时限内追认。效力待定协议经追认权人同意后, 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协议经追认权人拒绝后, 自始无效。《协议法》将效力待定协议要求为三类: 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协议; 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签订协议; 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她人财产而签订协议。此三类协议分别
23、是因为相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 缺乏定立协议资格或缺乏处分能力造成, 假如给相关权利人给予认可权, 使之能够以其利益判定做出认可而使协议有效或者拒绝而使协议无效, 往往是有利于权利人利益, 有利于促进交易。所以, 将这类协议要求为效力待定协议, 是符合权利人意志和利益。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三种尤其协议见解, 有不足之处, 望老师更正。 篇三: 仓储协议法律效力 仓储协议法律效力 仓储协议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仓储物, 存货人支付仓储费协议。它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保管人(又称仓管人或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 存货人支付仓储费协议。 仓储协议关键含有以下特征: 1 保管人必需是含有仓库营业资质人, 即含有仓储设施、 仓储设备, 专事仓储保管业务人。这是仓储协议主体上关键特征。 2 仓储协议对象仅为动产, 不动产不可能成为仓储协议对象。 3 仓储协议为诺成协议。仓储协议自成立时起生效。 4 仓储协议为不要式协议, 能够是书面形式, 也能够是口头形式。 5 仓储协议为双务、 有偿协议。保管人提供储存、 保管义务, 存货人负担支付仓储费义务。 6 仓单是仓储协议关键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