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店面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就甲方将其正当拥有使用权店面出租给乙方事宜, 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情况: 1、 坐落: 。 2、 建筑面积: 约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产权证登记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共 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2、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免租装修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免租市场培育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计租期。协议期满, 甲方如需继续出租该店面, 在相同条件下, 乙方享受优先承租权。 2、 甲方未能在协议约定租赁期限起始日前交付出租店面, 则租赁期限、 免租装修期、 免租市场培育期、 计租期起算时间对应延迟, 甲方不负担违约责任。 3、 乙方应在前述约定装修期内完成店面装修工作, 并开始营业。不然,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且收取押金不予退还, 且不赔偿或赔偿任何费用
3、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 终止后, 租赁店面内可移动装修物品归乙方, 不可移动物品及装修等无偿归甲方全部。 4、 乙方在免租市场培育期内连续停止经营20日或1个月内累计停止经营10日,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押金不予退还, 且不赔偿或赔偿任何费用。 5、 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 终止后, 乙方应立刻搬出租赁店面, 乙方逾期搬出租赁店面, 每日应支付占用费人民币500元; 逾期超出15日, 视为乙方放弃租赁店面物品全部权, 甲方有权处理。 第三条 租赁用途: 。乙方改变租赁用途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
4、协议, 并不负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押金、 租金及其她费用: 1、 本协议签署后, 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若乙方无违约且店面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甲方应在协议期满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 甲、 乙双方同意免租装修期、 免租市场培育期免收租金。计租期第1-3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租金每3年递增一次, 递增百分比为10%(即计租期第4-6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以这类推)。且前述租金不含税费,
5、因租赁产生税费由乙方负担。 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 乙方应在每个计租年度开始前10日前支付。乙方逾期支付, 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 逾期超出30日, 除违约金外, 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 甲、 乙双方确定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水电费、 有线电视开户费、 垃圾清运费等, 乙方应自行缴纳对应费用(包含免租装修期、 免租市场培育期)。因乙方未缴纳, 甲方有权代为缴纳, 并向乙方追偿, 且乙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负担利息。 4、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全部款项均经过甲方提供银行账号支付给甲方, 如甲方需要更改该银行账户信息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
6、以下: 开户行: 。 户 名: 。 账 号: 。 第五条 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将店面在租期起始日前交付乙方。 (2)确保出租店面权属清楚, 且含有正当出租权利。 (3)确保出租店面在交付前符合使用条件。 (4)帮助乙方出具办理工商、 税务证件时相关材料。 (5)按协议约定收取租金。 2、 乙方权利义务: (1)对店面进行装修, 并负担对应费用
7、进行装修时不得损坏建筑主体结构。确需要改变租赁店面结构, 进行拆、 减、 增, 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确保结构安全。 (2)按协议约定用途使用店面, 不得在出租店面进行违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活动。 (3)负责店面设施设备保管、 维修责任, 并负担其费用。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以任何形式(包含但不限于合作经营、 承包经营等)将店面转租、 分租。 (5)配合甲方甲方正常店面检验工作。 (6)根据缴纳押金、 租金及对应费用。 (7)负担租赁期限内店面周围环境卫生、 安全保卫、 消防安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除本协议约定甲方可解除协议情况外,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
8、 甲方也有权解除本协议, 收取押金不予退还。所以而造成损失, 并可要求乙方负责赔偿: (1)损害店面结构安全。 (2)违反本协议约定, 不负担维修责任致使店面或设备严重损坏。 (3)违反转租、 分租。 (4)在出租店面进行违法活动, 损害公共利益。 (5)其她给严重营销甲方声誉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行为。 2、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 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并要求赔偿损失: (1)出租店面权属不清, 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2)以欺诈手段骗取押金或租金。 3、 因违约方违约行为, 造成守约方提起诉讼, 违约方应负担守约方支出律师服务费、 案件受理费、 保全费、 差旅费等
9、 第十条 提前终止 1、 因不可抗力, 造成租赁店面部分或全部毁损、 灭失, 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 双方可提前终止协议。 2、 因城市建设、 政府行为等客观情况需要收回租赁店面, 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无条件将所租赁店面及设施交还甲方, 如店面装修及搬出赔偿均归乙方全部, 且甲方应退还乙方预交部分租金。 第十一条 店面出售 租赁期间, 甲方有权将该店面全部或部分产权对外出售, 乙方应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书面向甲方确定是否行使优先购置权, 逾期确定视为放弃优先购置权, 甲方有权出售给任何第三人。 第十二条 送达地址 1、 甲方送达地址
10、 2、 乙方送达地址: 3、 本协议包含相关文书或因推行本协议产生诉讼法律文书均根据本协议载明送达地址寄送, 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应该书面通知对方。不然根据协议载明送达地址交邮后5日内视为送达, 不管邮件是否退回或拒收。 第十三条 管辖 本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都有权依法向租赁店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她 1、 本协议未尽事项, 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要求事项, 均遵照《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实施。 3、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 甲方两份, 乙方两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