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兆隆企业薪酬管理咨询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方): _陕西兆隆电器工程有限企业_ 乙方(受托方): _西安邮电学院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负担陕西兆隆企业薪酬管理咨询工作(以下简称“咨询项目”), 且乙方同意接收委托, 依据《中国协议法》 等法律、 法规、 规章相关要求, 双方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第 1 条 咨询项目概要 1.1 管理咨询目标: 确定兆隆企业薪酬体系计划、 设计岗位责任规范。 1.2 管理咨询内容: 制订兆隆企业薪酬管理研究汇报 。 1.3 管理咨询方法: 抽样调查, 策略研究
2、 。 第 2 条 工作进度 2.1 乙方应按以下工作进度开展工作: 5月30日——10月30日。 2.2 甲方未能按时提供文件资料, 造成乙方工作延误, 协议约定进度计划可对应顺延。 第 3 条 咨询人员 3.1 乙方关键咨询人员情况见《乙方咨询人员名单》(附件), 其中, 项目责任人为 王汉生。 3.2 项目责任人代表乙方具体实施协议, 负责组织、 分阶段进行咨询工作, 可列明对每一阶段时间要求。实施本协议下管理咨询相关工作, 签发管理咨询过程中相关文件。 3.3 乙方向甲方承诺: 项目责任人在离开乙方单位_2_年内(含本数), 其她咨询人员离开乙方
3、单位__2_年内(含本数), 不从事与本咨询项目内容相同咨询工作。乙方并应要求其咨询人员向甲方作出上述书面承诺, 为推行上述承诺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 4 条 提交咨询结果 4.1 乙方应以 咨询汇报 形式, 向甲方提交咨询结果。咨询结果提交时间根据本协议第 2 条约定工作进度实施。 4.2 乙方提交咨询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数据含有真实性; 分析工具选择符合技术要求; 得出策略含有理论依据和现实参考价值。 4.3 乙方能够采取现场交付方法向甲方提交咨询结果。 现场交付当初视为对该等咨询结果交付完成, 交付完成并不表示咨询结果已经过评审。上述咨询结果应提供纸
4、质文件__1____份(含原件__1_份), 电子文档 1 份; 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内容不一致时, 以纸面文件内容为准。 4.4 乙方不得将咨询结果披露、 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4.5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列席项目咨询结果评审会议, 回复教授提出问题, 并在咨询结果经过评审后依据甲方要求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第 5 条 协议价格 5.1 协议价格( 咨询费用)为人民币 ( 大写) 伍万圆整 ( ¥50000.00元)(含税)。 5.2 支付方法: 一次性支付。 第 6 条 双方权利义务 6.1 乙方权利和义务 6.1.1 按协议约定取得咨询费用。 6.1.2
5、按协议约定完成咨询工作, 确保咨询结果客观性和时效性。 6.1.3 按工作进度向甲方通报咨询工作进展情况。 6.1.4 严格遵守适适用于乙方专业守则, 以处理类似项目时应有合理专业审慎态度开展咨询工作。 6.1.5 按协议约定负担保密义务。 6.1.6 投入足够人力及其她资源, 确保按时完成咨询工作。 6.1.7 按约定向甲方报送咨询费用财务决算。 6.2 甲方权利和义务 6.2.1 有权监督检验咨询费用使用情况, 随时抽查咨询工作进展情况, 与乙方沟通检验与抽查结果。 6.2.2 按约定向乙方提供文件资料及其她工作条件。 6.2.3 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
6、6.2.4 负责组织咨询结果评审会议, 包含确定评审教授。 第 7 条 验收 7.1 乙方完成咨询结果后, 可向甲方申请验收。 咨询结果验收经过后, 乙方在本协议下咨询工作结束。 7.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咨询结果验收申请后 7 日内(含本数)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评审, 乙方项目责任人应列席教授评审会。 7.3 验收委员会对咨询结果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应立刻进行修改, 并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将修改后咨询结果重新提交甲方组织评审, 由此发生额外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 8 条 知识产权 8.1 本协议下咨询结果著作权及其她相关知识产权属甲方全部。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
7、得公开发表、 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咨询结果。 8.2 乙方提交咨询结果不应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乙方应确保甲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所产生任何损失。 假如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 乙方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 并负担由此引发一切责任。 8.3 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 乙方能够利用本协议下咨询结果进行后续改善; 由此产生含有实质性或发明性新咨询结果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 归双方共同全部。 第 9 条 保密义务 9.1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咨询结果(包含但不限于咨询研究思绪等) 和在协议实施过程中了解到包含到甲方商业秘密文件资料以及其她还未公开相关信息负担保密
8、责任, 并采取对应保密方法。 乙方应负担保密义务包含但不限于: 9.1.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将上述咨询结果、 资料及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不得将上述咨询结果、 资料及信息用于本协议以外其她目; 9.1.2 在咨询结果经过评审后或按甲方要求, 立刻将上述资料和信息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合适处理。 9.2 上述保密义务期限至咨询结果及相关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 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此协议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 9.3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 应负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所以遭受全部损失。 第 10 条 违约责任 10.1 乙方不推行本协议义务或者推行义务不符合约
9、定,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担继续推行、 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10.1.1 乙方未按期完成咨询工作或未按期提交符合协议要求咨询结果, 每逾期 1 天, 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咨询费用 0.5%违约金。 10.1.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 私自转让咨询结果, 应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咨询费用 30%违约金。 10.1.3 乙方违反协议约定使用咨询费用, 应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咨询费用 10%违约金。 10.1.4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推行协议义务, 经甲方合理催告仍未纠正, 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 协议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 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并要求乙方退回部分或者全
10、部咨询费用, 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咨询费用20%违约金。 10.1.5 乙方按协议约定应支付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损失, 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10.2 甲方逾期支付咨询费用, 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 11 条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观情况。 11.2 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协议义务推行时, 可依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去推行部分或全部协议义务。 不过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尽可能减小不可抗力引发延误或其她不利影响, 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
11、立刻通知对方。 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延迟而要求调整协议价格。 11.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 取得相关部门相关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证实文件, 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定。 不然, 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去协议责任。 11.4 假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已达 120 天或双方估计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将延续 120 天以上(含本数) 时, 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因为协议终止所引发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第 12 条 协议变更或解除 12.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 12.1.1 签订协议所依
12、据国家计划发生改变, 造成协议不能继续推行; 12.1.2 因为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造成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法推行; 12.1.3 因为管理咨询目 标已被她人先行实现或相关结果已被申请专利或公开, 继续推行协议已无必需; 12.1.4 国家政策发生重大改变, 造成协议必需作对应修改; 12.1.5 因为乙方未能按协议要求推行协议或是因为其她原因, 造成管理咨询达不到约定目标。 12.1.6 协议约定其她情况。 12.2 除本协议已经有约定外, 协议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 应提前 15 日(含本数) 书面通知对方, 协商处理。因变更或解除协议, 造成一方遭受损失, 除
13、按协议约定和依法可免去责任情形以外, 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在解除协议通知发出后, 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后续咨询费用。 第 13 条 适使用方法律 本协议签订、 解释、 推行及争议处理, 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 14 条 争议处理 14.1 协议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双方应本着老实信用标准, 经过友好协商处理。 签署涉外协议时需约定协议适使用方法律, 应以约定中国法律为宜。提议尽可能选择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处理机构。 如选择仲裁作为争议处理方法时, 应核实所填写仲裁委员会是否存在及其名称是否正确。 现在并非每一城市均设有仲裁委员会。 系统内单位之间签署
14、本协议, 只选择 14.1 条款中协商处理作为争议处理方法。 14.2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处理, 按以下第2种方法处理: (1) 仲裁: 提交 西安市仲裁委员会 根据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 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诉讼: 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 在争议处理期间, 协议中未包含争议部分条款仍须推行。 第 15 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 16 条 签署日期 协议签署日期以双方中最终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协议专用章日期为准。
15、 第 17 条 份数 本协议正本一式 2 份, 甲方执 1 份, 乙方执 1 份; 副本 2 份, 甲方执1份, 乙方执1份。 第 18 条 尤其约定 本尤其约定是对协议其她条款修改或补充, 如有不一致, 以尤其约定为准。 如选择其她仲裁规则, 能够在尤其约定条款中明确。如本协议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 则由其责任人或责任人授权代表签字。 如本协议由授权代表签字时, 需出具正当、 有效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授权委托书。 【对本统一协议文本任何修改或补充, 均应在本条(第 18 条 尤其约定) 中约定。如需修改时, 应明确被修改具体条款, 示例: “将第 9.3 款修改为:
16、 ……”; 如需补充时, 应签订补充条款, 示例: “增加以下条款: ……” 。 本协议签约双方 甲方: 陕西兆隆电器工程有限企业 乙方: 西安邮电学院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或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地址: 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 邮编: 邮编: 710121 联络人:
17、 联络人: 王汉生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八里村支行 账号: 账号: 附件: 乙方咨询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学历 专业 工作单位 工作分工 1 王汉生 硕士 经济学 西安邮电学院 总体设计 2 尹磊 硕士 经济学 西安邮电学院 薪酬计划 3 杨文宇 博士 经济学 西安邮电学院 岗位设计 4 郑楠 硕士 薪酬管理 西安邮电学院 薪酬计划 5 张晓伟 硕士 人力资源管理 西安邮电学院 撰写汇报 6 肖莎 硕士 人力资源管理 西安邮电学院 撰写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