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 销 合 同 甲方: 宁波品置定制家居有限企业 地址: 浙江省余姚市陆埠镇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为主动推广“福莱姆”牌厨具系列产品, 甲、 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 经友好协商, 就乙方在指定区域和期限内, 经销甲方产品一事, 达成以下协议: 一、 经销权 1.甲方同意乙方在以下区域和期限内经销甲方下列产品: 1)产品: 福莱姆家居系列产品, 包含整体橱柜、 卫浴柜、 衣柜、 护墙板、 房门、 酒窖等定制性家居产品及厨房电器、 等(以下简称产品);
2、 2)经销区域: 3)市场等级: 级市场 4)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时双方若有意续签协议, 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协议及相关修正条款事宜, 经双方同意续签协议, 不然视为自动终止。 2.授权内容 1) 甲方授权乙方在经销区域内使用甲方商号、 商标、 标志及经营管理标准、 技术质量标准等; 2) 甲方商号、 商标
3、 标志及经营管理标准、 技术质量标准, 受法律保护, 未经甲方授权认可, 其她一切企业、 个人均不得使用; 3) 乙方自愿申请经销甲方产品, 经甲方审核, 符合经销商资质认证标准, 即经销甲方“福莱姆”牌家居系列产品之资格; 4)乙方认同并接收甲方一切经营管理标准及规范前提下, 经销“福莱姆”家居系列产品, 进行销售及售后服务活动。 3.乙方为甲方在以上要求区域内经销商, 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在区域内经销资格。 4.在上述协议期限内, 乙方自愿负担以下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法, 直接或间接在上述指定区域外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法, 直接或间接地制造或销售非甲
4、方指定相关产品。 5.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产品在授权上述指定区域产品销售、 市场开拓、 品牌推广、 渠道建设、 促销跟进、 广告宣传、 物流仓储、 售后服务。 二、 品牌使用费及确保金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付品牌使用费人民币 万元整(¥ )及售后服务确保金人民币 万元整(¥ )。 2.协议期满, 若乙方续签协议, 确保金可转作下期确保金, 若乙方未续签协议, 无违反协议行为, 且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双方约定要求实施, 协议期满一年后, 则甲方无息返还确保金人民币 万元整
5、 )。 3.若乙方有双方违约行为需支付违约金或需乙方负担事项乙方未负担, 甲方有权从确保金内扣除相关费用。 4. 样品货款: 全部无偿分期返还, 乙方样品下单后按经销价全额汇入甲方企业指定账户, 乙方营业后按每个订单提货金额10%返还减免, 返完为止。 三、 经营店面、 规模 1. 乙方在其位于 店面开设展示厅经营甲方产品, 营业面积 ㎡, 样品货款不得少于 万。 2.经营场地由乙方负责提供, 展厅装饰风格及出样产品陈列按甲方提供方案实施。装
6、修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付, 并负责办理营业执照和其她相关手续。 四、 业务操作条款: (一)付款及交货 1.甲乙双方实施“先付款后生产”标准, 即甲方确定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 依乙方提供订单及图纸(产品样式、 规格等)进行产品生产、 配置。 2.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供产品订单及图纸并确定收到乙方货款, 在订单完全符合甲方生产要求及产品规格标准前提下, 甲方宁波品置定制家居有限企业于双方事先约定时间内完成产品生产、 配置, 交货给乙方。 3.甲方产品在工厂交货, 完成产品从甲方至乙方权益转移。 (二)运输条款 1.产品运输、 安装服务等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2.假如乙方自行选
7、择运输企业, 该运输企业自行到甲方出货仓库提货, 提货后货物全部权及责任权将从甲方转移到乙方。 3.乙方可委托甲方代办运输事宜, 产品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验收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质量符合甲方企业标准。 2.出货后由乙方指定验收人进行验收, 并按《福莱姆家居订单管理制度》相关步骤进行操作。 3.在上述质量、 数量异议期内, 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经甲方确定属实, 确属甲方原因造成, 甲方将负担对应责任。 (四) 售后服务 1.供给用户甲方产品保修期为壹年, 售后服务由乙方负责。 2.协议期满后壹年内乙方需负担保修期内用户售后服务工作。 五、 价格条款 (一)供
8、货价格 1.订购成套厨柜、 衣柜、 卫浴柜、 护墙板, 房门, 电器、 五金、 等价格详见当年《供货报价表》。 (二)零售价 1.乙方对外销售时, 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在当地域制订零售价 折。特殊情况, 乙方以低于最低限价价格销售须经甲方同意。 2.乙方必需严格根据甲方统一计量方法、 计价方法及标准售价对外报价销售,不得私自改变计量方法、 计价方法及标准售价欺瞒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 不然视为乙方违约。 (三)特殊定价 对于特殊订单如工程项目等供货价格及销售价格双方按单协约定价。 (四)价格变更 1.甲方有权依市场情况对标价进行调整, 价格调整甲方须提前30日通知乙方, 价格调
9、整标准关键参考原材料及人工工资浮动百分比调整。 2.在调价之日前乙方同用户所签署货协议, 甲方按调价前供货价同乙方结算, 乙方一样按调价前价格同用户报价、 结算。 3.对于在调价之日前收取订金, 但于调价之日以后签署协议用户, 乙方可依据实际情况按调价前或调价后价格向用户进行报价、 结算。甲方和乙方之间也以对应价格结算。 4.产品调价后, 乙方必需严格按调整后价格对外销售, 不得混淆新旧价格欺瞒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 六、 培训 1.对于乙方新开业展厅全部相关工作人员, 甲方在甲方企业提供基础专业知识培训(厨柜理论、 厨柜专业知识、 销售技巧、 业务拓展等), 甲方不收取培训费,
10、乙方自行负担交通费、 餐费、 住宿费等费用。 2.设计、 安装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负担。 七、 展厅装修、 广告、 宣传、 形象 1.展示厅工作人员必需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 2.甲方有权对乙方展厅装修、 装饰、 形象及营业规范提出意见并督促乙方整改以保持统一形象, 必需时可对乙方内部管理及业务拓展提出意见。 3. 相关乙方对外公布多种广告媒体和承诺, 必需报请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布。 八、 知识产权 1.乙方确定全部包含或附着在产品中产品及企业名称、 知识产权为甲方全部, 在任何时候(不限本协议期限内),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法对甲方全部名称和知识产权进行侵权、 妨碍、 不正当
11、竞争或其她不利及损害活动。 本协议中名称和知识产权包含但不限于: 1)产品特有名称; 2)甲方企业特有名称和标识; 3)甲方产品商标; 4)甲方产品技术秘密; 2.乙方不得将甲方产品更换为其她名称或商标展览、 出售;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 帮助甲方采取必需方法保护甲方名称和知识产权, 维持其效力, 必需时应帮助甲方进行相关申请、 注册工作。 九、 保密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及终止以后任何时间内不会将其经过或因为本协议而取得任何与甲方或与甲方业务相关技术、 经营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上述秘密用于非为推行本协议任何其她目。 十、 其她事项 (一)违约
12、责任 1.协议签署以后, 双方需共同遵守, 如因一方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违约方应依据损失程度支付对应数目违约金及赔偿金, 并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扩大甲方商标使用范围, 或与其她商标组合使用, 如发觉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次。 2)未经甲方许可将甲方商标再授权她人、 私自发展下一级分销商或转让、 转卖她人, 如发觉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次。 3)超出经销区域、 跨区域经营甲方产品, 如发觉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次。 4)乙方打着“福莱姆”旗号销售其它厨具或仿冒福莱姆家居, 如发觉
13、应赔偿甲方品牌损失费等拾万元/次。乙方并负担赔偿用户损失, 标准按国家标准实施。 5)降低产品或服务质量, 发生被舆论媒体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至当地工商部门或甲方总企业等情况, 依据影响度应赔偿甲方品牌损失费壹万/次到拾万/次不等。 6)不按要求支付多种货款及各项费用, 不仅要补齐未交多种货款及各项费用, 再按款项5%赔偿违约金。 3.协议期内达不到甲方所要求提货金额, 甲方保留解除协议权利。 4. 协议期内, 单方面无故解除合现, 违约方须赔偿给另一方损失费(包含支持费用), 具体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二)协议转让、 解除、 终止 1.协议转让 1)协议使用期内, 乙方因
14、为一些特殊原因欲转让协议, 须在找到符合甲方《代理商资质认证标准》受让人基础上, 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明确解释转让原因, 并 有义务负责让受让人提供甲方所需多种评定资料及汇报。 2)甲方对乙方申请缘由及受让人情况进行评定后, 确定受让人能够接替乙方负担经销资格, 甲乙双方依法律、 行政法规办理相关协议转让手续, 受让人接替乙方全部责任及义务。 2.协议解除 1)因不可抗力、 违约行为或其她法律原因解除协议, 依据具体情况, 双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解除权。 2)在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时, 解除权人应在确定时间或限定时限内行使解除权。 3.协议终止 1)不管何种原因, 本协议终止后,
15、 乙方应于30日内支付所欠甲方款项, 并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 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 商标资料、 门牌等; 2)自协议终止之日起, 乙方应立刻停止甲方产品销售经营和任何形式广告宣传活动, 停止使用甲方商标、 商号、 标志(包含与其相同或易混淆任何商标、 商号和标志)。 (三)不可抗力条款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自然灾难、 战争、 瘟疫、 政府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 不能推行协议时, 应立刻向对方通报不能推行或不能完全推行理由, 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取得相关机构证实后, 许可延期推行、 部分推行或不推行协议内容, 并依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负担违约责任。 (四)
16、争议处理 1.本协议适用国家法律、 法规、 规章和相关政策, 并按其进行解释; 2.一切因本协议及其附件引发争议, 应经过友好协商处理, 如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推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余姚市。 十一、 协议续签 若乙方在经销期限内无违约行为, 且完成甲方要求经销期提货额, 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乙方应于协议期满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续签经销协议申请。 十二、 附则 1.本协议含以下附件, 《福莱姆家居产品价格表》 2.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另行友好协商决定。 3.此协议一式二份,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
17、 其它约定 1. 。 2. 。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