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贷款协议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受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鉴于丙方作为正当成立商会组织, 已与多家银行、 小额
2、贷款企业以及担保企业达成融资合作协议可为其所属会员企业提供融资业务服务; 2、 甲方作为丙方会员企业已取得银行/小额贷款企业授信, 乙方正当拥有部分固定资产; 为此, 甲、 乙、 丙三方决定由甲方以自己名义乙方提供抵押物向银行或小额贷款企业申请贷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 1.1 贷款金额 乙方就此次合作贷款提供抵押物评定值为 万元, 丙方协调银行或小额贷款企业, 根据全部抵押物综合抵押率不低于60%要求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 在银行/小额贷款企业未对抵押物评定价值提出异议前提下, 贷款额度不得低于 4000万元。
3、1.2 贷款使用 1.2.1 甲方同意在甲方与银行或小额贷款企业正式贷款协议签署后、 此次合作贷款发放前由甲方在贷款银行或小贷企业指定银行开立接收贷款账户上预留甲方指定印鉴, 接收甲方与乙方共同管理。如该账户开立网银功效, 除预留乙方印鉴外, 甲方同意乙方持有其中含有复核功效网银操作员UKEY等密保工具。 1.2.2 此次合作贷款发放至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 甲乙双方以实际贷款金额为基数, 甲乙双方使用贷款总数额百分比为: 甲方百分之四十; 乙方百分之六十。如乙方提供抵押物根据银行或小额贷款企业要求抵押率足值, 但因丙方或甲方银行授信、 信用评级或财务情况等问题造成此次合作银行贷款未达成本协
4、议1.1约定最低金额, 甲乙双方以实际贷款金额为基数, 甲乙双方使用贷款总数额百分比调整为: 甲方百分之三十; 乙方百分之七十。 1.2.3 协议贷款发放后一个工作日内, 甲乙双方相互配合将公管贷款账户中贷款支付至甲乙双方各自指定账户, 如因银行贷款用途监管需要设计资金支付路径, 用以倒账账户仍按本协议1.2.1约定账户共管方法共同管理, 直至合作贷款资金根据约定使用百分比顺利支付至甲乙双方指定账户并能自由使用。 1.3贷款期限 此次合作贷款期限不低于1年, 具体由丙方负责协调银行或小额贷款企业落实, 如系银行贷款尽可能协调延长贷款期限。 1.4贷款利息支付与本金归还 1.4.1此
5、次合作贷款下发后甲乙双方必需预留 3个月银行贷款利息留存至甲乙双方共管用于还款银行账户, 在每个月归还贷款利息时, 由甲乙双方共同将当月利息汇入贷款银行或小额贷款企业指定还款银行账户; 3 个月期满后, 甲乙双方必需各自负责将自己使用百分比部分金额对应利息在每个月付息日前三个工作日共同汇入贷款银行或小额贷款企业指定还款银行账户。 1.4.2最终还款期限前五个工作日之前, 甲乙双方将所使用贷款本金及应付利息一并汇入甲乙双方共管银行还款账户。 1.5 贷款期满续贷 1.5.1丙方应在贷款到期前三个月咨询甲乙双方是否需要续期, 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贷, 则由丙方向贷款银行或小额贷款企业协
6、调续贷审批手续, 如续贷需要过桥资金, 由丙方寻求过桥资金, 过桥资金所需全部费用或成本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1.2.2约定贷款使用百分比负担。 1.5.2如甲乙双方对丙方寻求过桥资金成本有异议, 则由异议方寻求过桥资金, 贷款到期前续贷手续完成审批如因异议方未寻求到更低资金成本过桥资金且甲乙双方均同意续贷则接收丙方寻求过桥资金。 1.5.3如经协商甲乙双方中一方不一样意贷款续期, 另一方也不得以拒绝按期还款为手段强迫对方续贷, 不然视为违约。 第二条 合作期限 2.1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合作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成后止, 但合作贷款本息已结清但甲乙双方协商续贷, 则合作期限自动顺
7、延至续贷后合作贷款全部清偿完成后止。 2.2 如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 个月内未能实现向银行或小额贷款企业合作贷款, 本协议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 也可另行签署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合作期限延长。 第三条 权利义务 3.1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1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立刻足额支付所使用贷款本金及应付利息。 3.1.2 合作贷款结清后, 甲方有义务主动配合乙方办理抵押物解押手续, 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或怠于推行解押手续。 3.1.3 甲方有义务配合丙方工作, 立刻向乙方提供必需基础资料和帮助, 并确保提供资料真实正当。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3.2.1 乙方有义务配
8、合丙方工作, 立刻向乙方提供必需基础资料和帮助, 并确保提供资料真实正当。 3.2.2 乙方有义务配合提供符合银行贷款要求抵押物, 并根据要求立刻办理该抵押物抵押手续。 3.2.3 乙方有权定时或不定时查询了解合作贷款还款统计、 甲方征信情况。 3.3 丙方权利与义务 3.3.1丙方负责协调合作贷款取得前工作, 包含但不限于: 安排甲乙双方与银行或小额贷款企业方见面、 谈判, 并有义务协调贷款审批手续。 3.3.2 丙方负责管理和协调合作贷款取得后贷后管理事宜, 包含但不限于: 甲乙双方利息支付、 本金还款、 续贷手续、 续贷所需过桥资金寻求、 抵押物解押手续, 并负责合作期限内甲方
9、与乙方、 甲方与银行、 乙方与银行关系协调和斡旋工作。 3.3.3 丙方应尽最大程度降低甲乙双方融资成本, 优选从银行取得合作贷款, 在银行无法取得贷款情况下方选择小额贷款企业取得贷款。 3.3.4 丙方为甲乙双方本协议1.4约定立刻足额支付所使用贷款本金及应付利息负担连带补足义务, 即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立刻足额支付所使用贷款本金及应付利息, 丙方负担连带补足义务。丙方在推行连带补足义务后有权向违约方追偿, 并可开启本协议第八条约定追偿手段。 3.3.5 丙方有权定时或不定时查询了解合作贷款还款统计、 甲乙双方征信情况。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此次合作贷款所包含全部交易费用, 包含但
10、不限于抵押、 质押登记费、 评定费、 公证费均由甲方、 乙方和丙方共同确定后由甲方方和乙方根据本协议1.2.2约定百分比分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在合作期间, 如有任何一方逾期或拒绝支付自己使用金额部分贷款利息, 则视为严重违约; 严重违约后另一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并可要求严重违约方立刻归还其使用部分全部银行贷款。 5.2 在本协议推行过程中, 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部分或完全不推行本协议1.4约定, 均应向守约方负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除赔偿给守约方造成全部损失外, 还应根据违约方已使用贷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直至违约责任消除之日止。假如守约方起诉追究违约方
11、违约法律责任, 守约方产生诉讼费、 律师费、 评定、 判定费、 保险费、 过户费等全部必需费用, 全部由违约方负担。 5.3 如丙方违反本协议8.3约定挪用或侵占资金, 根据挪用或侵占金额每日千分之一依据结算权、 处理权行使情况向甲方、 乙方支付违约金, 直至如数归还挪用或侵占资金之日止。 第六条 保密 甲乙双方确保在对讨论、 签署、 实施本协议过程中所得悉属于对方且无法自公开渠道取得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原提供方同意, 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全部和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不然需要负担对方所以而造成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七
12、条 通知与送达 7.1.除非本协议另有要求, 本协议项下各方之间一切通知均应使用汉字, 经过专员送达、 挂号信邮寄、 传真或特快专递送达。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日: (1)专员递送: 通知方取得被通知方签收单所表示日; (2)挂号信邮递: 通知方持有中国挂号函件收据所表示以后第7日; (3)传真: 收到成功发送确定后第1个工作日; (4)特快专递: 通知方持有发送凭证上邮戳日起第5日。 7.2.本协议项下通知, 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 通讯住址: 联络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通讯住址: 联络人: 电话: 传
13、真: 丙方: 通讯住址: 联络人: 电话: 传真: 7.3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法发生改变, 应自发生改变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她方。任何一方违反前述要求, 除非法律另有要求, 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影响和损失负担责任。 第八条 尤其约定 8.1 甲方将其与陕汽陕西重型汽车有限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应收款结算权授权予丙方, 并由甲方向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1.4约定未立刻足额支付所使用贷款本金及应付利息, 丙方有权依据甲方授权对甲方为权利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处理用于支付甲方应付贷款本金及利息。 8.2 乙方授权丙方如乙方违反本协议1.4约
14、定未立刻足额支付所使用贷款本金及应付利息, 同意授权丙方处理对应额度抵押物, 并由乙方向丙方出具同意授权资产处理《股东会决议》及《授权委托书》, 抵押物处理后有盈余金额丙方应将其归还乙方。 8.3 丙方基于甲方与乙方委托享受结算权和处理权均不得滥用, 必需在甲乙双方触发违约条款后方可开启。丙方基于结算权和处理权行使取得现金不得挪用或侵占, 必需立刻全额缴存至甲乙双方共管还款账户用于归还协议贷款本息。 第九条 争议处理方法 因本协议推行发生争议, 双方应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 应该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协议效力及其她 10.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10.2 本协议一式 叁 份, 甲、 乙、 丙三方各执壹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为签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