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协议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国协议法》和 市相关要求, 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署本协议, 并严厉推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编号: 三、 工程地点: 文山市大以古小区龙潭寨 四、 工程范围: 本协议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累计 平方米。 五、 工程造价: 本协议全部工程施工图
2、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 按实际面积计算(砖为免烧砖、 民族图腾外墙, 该单价包含木门、 木窗、 玻璃、 窗台带斜板、 梁带混凝土斜屋面为小青瓦提屋面)。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 依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 约定工程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完工日期, 见附表一)。 二、 开工前一天, 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 如遇下列情况, 得顺延工期, 双方应立刻进行协商, 并经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3、1、 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原因被迫停工者; 2、 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 按施工准备要求, 不能提供施工场地、 水、 电源, 道路未能通畅, 障碍物未能清除, 影响进场施工; 4、 因为政策改变、 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 使协议不能继续推行, 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 设备保护和移交工作; 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需条件, 支付以上经济支出, 并按协议要求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已经订货材料、 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 不能退还货款和退货发生
4、费用, 由甲方负担。但未立刻退货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四、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完工,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提前完工协议, 协议完工日期能够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 报甲方同意。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同意, 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完工协议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1、 提前时间; 2、 乙方采取赶工方法; 3、 赶工方法经济支出和负担; 4、 提前完工收益(假如有)分享。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 乙方处理施工用地(包含材料、 构件堆放和中转场地; 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 处理施工用水源、 电源和运输道路通畅, 应于
5、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设计图纸 份; 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交底。 二、 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 参与设计交底; 编好施工图预算;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进行施工场地平整, 施工界区内用水、 用电、 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 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 贮备材料, 加工构件, 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给 一、 由发包方供给以下材料、 设备实物或指标: 按国家要求合格产品。 二、 除发包方供给以外其她材料、 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 发包方供给、 承包方采购材料、 设备, 必需附有产品合格证。 四
6、 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处理措施: 5% 。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成: 按国家建筑达标进行验收。 二、 承包方必需严格根据施工图纸、 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建筑工程规范、 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 并接收发包方派驻代表监督。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 本工程为苗、 彝、 壮三个民族特色三座四合院工程, 工程开工两个月主体工程完成后付工程款70%;其它30%工程款完工验收合格场地清理, 付工程款25%;剩下5%工程款作为保修金, 一年内未发生工程缺损, 付保修金。在维护修期间, 甲方书面通知, 乙方不按时维修, 甲方有权另请工人维修, 费用由
7、乙方负担支付此款。 二、 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需在7日内按核实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 按已完成工程量支款 %时, 按要求百分比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 工程价款支付达成协议总价款70%, 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 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如乙方有违约不退还确保金。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 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要全部达成合格。 二、 要坚持按图施工,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上、 返工、 材料、 构件积压、 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迂等损失, 应由责任方负担。
8、 1.施工中如发觉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地方,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约定, 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 经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后, 经甲方同意, 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 如遇中途停建、 缓建, 乙双方对在建工程, 应约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 如发觉甲方投资不足, 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而中途停建、 缓建, 给乙方造成损失, 应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安全施工 一、 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实施操作规程, 安全施工, 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牛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她损失, 均由乙方负责
9、 与甲方无关。 二、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乙方应按相关要求立刻上报相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需条件。发生费用由事故责任乙方全部负担。 三、 非乙方责任造成伤亡事故, 由责任方负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九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决不能分包工程。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责任: 一、 工程质量不符合协议要求, 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达成国家建筑标准。 二、 工程不能按协议要求工期交付使用, 按本协议相关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奖罚要求偿付逾期罚款。 三、 工程未经验收, 发
10、包方提前使用或私自动用, 由此而发生质量或其她问题, 由发包方负担责任。 四、 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15以后不进行验收, 按要求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措施 建筑工程承包协议发生纠纷时, 当事人双方应立刻协商, 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镇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进行调解; 处理不了, 可选择下述第(1)项处理: (1)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一、 本协议一式四份, 协议附件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它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相关部门、 建设主管部门立案。 二、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字, 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 工程完工验收符合要求, 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 本协议签署后, 承、 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 能够签署补充协议, 作为木协议补充协议, 同主协议一并生效。 甲方: 文山市红土田彝族风情园餐饮服务有限企业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四川省岳池县石垭建安总企业 法定代表人: 协议签署日期: 12月 签约地点: 龙潭寨指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