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中医字()号 太和县中医院中医药师带徒管理细则 (修订版) 为了造就我院新一代名中医, 做好我院中医药教授学术思想、 经验继承和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 遴选有丰富、 独到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中医药教授为指导老师, 选配含有相当专业理论和一定实践经验中青年骨干为她们继承人, 依据中医药继续教育标准, 采取师承方法进行培养。经业务会议研究决定, 特制订太和县中医院中医药教授师带徒工作(以下简称师带徒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实施师带徒工作, 意在继承整理中医药教授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 培养高层次中医临床人员和中药技术人员。 第二条从事师带徒培养继承人活动, 必需坚持为
2、人民健康服务,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方向。弘扬白求恩精神, 树立高尚医德、 廉洁医风、 爱院重岗, 指导老师应该重视继承人思想道德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 开拓创新精神培养和思维方法训练; 重视学习学科新进展, 了解现代中医药科研新结果和中医药学术发展新成就。 第二章 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避选条件 第三条指导老师遴选条件: (一)受聘(包含返聘)担任主任医师、 主任药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医药(含中医、 中药、 中西医结合)教授。 (二)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三)有比较丰富, 独到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 医德高尚、 爱院重岗, 在民主测评及患者中享受较高声誉, 得到同行公认。
3、 (四)能够在受聘岗位坚持临床或专业实践, 能够完成继承教学任务。 第四条继承人遴选条件 (一)在我院从事中医、 中药、 中西医结合工作, 含有主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年纪四十岁以下。 (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从事中医药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在职临床人员或中药技术人员。 (五)爱院重岗、 品学兼优, 有长久从事继承老中医药教授学术经验决心。 第三章 指导老师和继承人连选程序: 第五条依据我院中医药发展需要和中医药队伍实际情况, 由医务科、 人事科、 办公室提出我院师带徒工作指导老师名额意见, 院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报县卫计委同意后实施。 第六条医务科、 人事科、
4、 办公室、 科教科共同组织指导老师遴选工作。遴选指导老师程序是: 经取得符合指导老师教授本人同意后由个人申报, 院班子会议研究经过报县卫计委审批, 由县卫计委报市卫计委立案。 第七条根据每名指导老师选配一至二名继承人名额, 公开遴选各指导老师继承人。遴选继承人程序是: 个人申请, 科室推荐, 进行必需考评或考试, 并取得指导老师同意, 经院班子会议研究经过, 县卫计委审批, 送市卫计委立案。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医院选派一名业务院长负责我院师带徒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具体管理由医务料、 人事科负责。 第五章 教 学 第九条师带徒方法是继承中医药传统教育方法, 又要吸收现代
5、教育方法优异经验, 培养高层次中医临床人员和中药技术人才。必需坚持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相结合, 提升中医药理论水平与提升临床实践能力相结合, 集中教学与分散跟师相结合教学标准。 继承人既要全方面继承掌握导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 又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本专业本学科最新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 熟悉中医药学术发展动态和趋势, 不停补充、 增新和拓宽知识, 提升利用和创新能力, 成为继承和发展中医药学中坚力量。 第十条学习和继承老中医药教授学术经验, 以跟师临床实践为主, 采取师承方法实施教学, 着重培养临床实践能力。指导老师关键经过口传面授、 临床应诊和实际操作向继承人传授她们经验和专长: 继承人经过不
6、停实践, 细心端摩, 学习和继承指导老师经验和专长, 同时不停加以整理提升。 第十一条师带徒工作教学基础目标重在使继承人掌握指导老师临床经验、 技术专长和实障操作经验。具体指标以下: 1、 中医、 中西医结合继承人应提交反应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专科(专病)正规贵历100份(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 每份病历应是一个诊疗全过程》。病历必需是跟师临床 真实纪录。 中药专业继承人应提交反应指导老师加工、 炮制、 制剂工艺及签别经验等方面总结资料, 提交总结材料, 必频系统完整, 真实可信, 作为考评关键依据之。 2.继承人在内部发行或公开发行学术刊物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整理或总结指导老师学术
7、经验和技术专长论文两篇以上。同一指导老师所带两名继承人应分别选定不一样 专题各自完成, 避免反复整理。 3、 继承教学期间, 提交全方面整理或总结指导老师经验和专长结业论文, 结业论文应由继承人独立完成, 选题不得雷同反复, 字数不少于1万字。结业论文内容必需全方面系统, 真实可骤, 联络实际; 充足反应指导老师关键经验和专长, 含有较高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 第十二条师带徒工作教学过程中必需做到: (一)指导老师带继承人从事临床或实际操作时间每七天不少于三天。范围包含门诊、 查房、 会诊和多种实际操作。 (二)继承人独立从事临床工作和实际操作时间每七天不少于二天半。以上跟师
8、实践和独立从事临床实践或独立实践操作时间, 要求按月落实, 相关材料由医务科核实后, 加盖公章, 归入继承人业务档案, 作为平时考评关键依据。 (三)继承人应将每个月跟师随诊或操作做出统计, 认真写好月记。月记, 是继承人平时跟师实践活动统计, 关键反应每个月跟师学习关键内容和心得体会, 并由指导老师批阅署名, 经医务科等相关管理人员核实后归档。 第十三条师带徒工作教学期限为连续三年。从继承人实际进岗跟师学习之日起计算, 标准上不得中止。对于部分确有原因停止跟师者, 且中止六个月以内, 须经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同意可继续跟师学习, 但所缺教学、 实践时间应给予补上。 第五章 考评 第十四
9、条师带徒工作必需规范, 严格考评, 确保质量, 分管院长必需对师带徒工作考评进行常常性检验和指导。对临床实践和专业理论考评。考评分为平时考评、 阶段考评、 结业考评以及出师验收, 考评与验收都要突出职业道德和文明行医行为表现。 第十五条分管院长应加强师带徒教学管理, 定时检验, 严格平时考评和阶段考评。对师带徒教学中存在实际困难和问题时给予处理。 第十六条继承人平时学习情况, 关键由指导老师进行考评, 医务科进行督促检验。关键考评和检验师带徒教学实施情况及其效果。 第十七条医务科每一年对继水人进行一次阶段考评, 根据统一印制《阶段考评表》要求内容和要求, 逐项检验和考评。《阶段考评表》报
10、县卫计委立案。阶段考评不合格者, 应立刻取消继承人资格。 第十八条继承人学习三年期满, 医务科、 人事科、 科教科、 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结业考评。结业考评应严格根据相关要求考评指标、 考评方法和考评程序进行。结业考评结果和考评工作总结, 拟院班子会议研究。结业考评不合格者, 不予结业出师。 第十九条继承人经结业考评以及出师验收合格者。颁发出师证书: 指导老师额发荣警证书。 第六章 待遇和奖励 第二十条指导老师在师带徒教学期间由医院统一发给10000元/年带教津贴。 第二十一条继承人经结业考评及出师验收合格并取得出师证书者, 晋升、 评先优先考虑, 每年评选优异指导老师及优异继承人1一2名, 给予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开展师带徒速选工作时间和名额依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细则由办公室、 医务科、 人事科、 科教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太和县中医院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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