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15.04KB ,
资源ID:9505803      下载积分:5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图形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950580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合同解除相关法律规定模板.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合同解除相关法律规定模板.doc

1、协议解除可作以下分类:   其一, 协议解除, 即协议法第93条第1款要求。   其二, 约定解除, 即协议法第93条第2款要求。   其三, 法定解除, 即协议法第94条要求, 这五种法定解除权是我们应该关键掌握内容。   第一、 不可抗力。要求是发生了不可抗力, 而且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 此种法定解除权双方均得享受, 但第二至第四情形下法定解除权, 仅由非违约方单方享受。   第二, 预期违约(明示违约)。须满足: ①不推行是关键债务。②必需明示, 即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若以默示行为表示拒绝推行, 对方应行使不安抗辩权, 而不能径直解除协议。  

2、 第三, 根本违约。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违法推行已致使协议目不能实现, 另一方可径直解除协议。   第四, 拖延推行。因这种违约形态而产生法定解除权能够分为两种情况: ①可径直解除协议。要求是拖延推行已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 组成根本违约。②不能径直解除协议。注意拖延推行是关键债务, 但没有组成根本违约, 非违约方一定要预先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推行, 只有对方经催告后, 在合理期限内还未推行, 才发生解除权。   第五, 法律要求其她情形。要求在协议法其她条款中, 我们概括以下: ①第69条, 不安抗辩权人解除权; ②第219条, 租赁协议承租人因过失致使租赁物受损, 出租人能够解除协

3、议; ③第224条, 租赁协议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 出租人能够解除协议; ④第248条, 融资租赁协议承租人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 出租人能够解除协议; ⑤第253条, 承揽协议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关键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定作人能够解除协议; ⑥第337条, 技术开发协议标(技术)已由她人公开, 致使协议推行没有意义, 当事人能够解除协议; ⑦第195条, 赠与协议赠与人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生活, 能够不再推行赠与义务; ⑧第233条, 租赁协议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康, 承租人能够随时解除协议; ⑨第232条, 不定时租赁协议双方能够随时解除协议; ⑩第268条

4、 承揽协议定作人能够随时解除协议; ⑾第410条, 委托协议委托人或受托人能够随时解除协议; ⑿第308条, 货运协议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 托运人能够要求中止运输、 返还货物。   法条原文:   《中国协议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 能够解除协议。   当事人能够约定一方解除协议条件。解除协议条件成就时, 解除权人能够解除协议。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当事人能够解除协议: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   (二)在推行期限届满之前,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推行关键债务;  

5、 (三)当事人一方拖延推行关键债务, 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推行;   (四)当事人一方拖延推行债务或者有其她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   (五)法律要求其她情形。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据本法第六十八条要求中止推行, 应该立刻通知对方。对方提供合适担保时, 应该恢复推行。中止推行后, 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推行能力而且未提供合适担保, 中止推行一方能够解除协议。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经济情况显著恶化, 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 能够不再推行赠与义务。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根据约定方法或者租赁物性质使用租赁物, 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

6、 出租人能够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 能够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 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租赁协议继续有效, 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 承租人应该赔偿损失。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据本法第六十一条要求仍不能确定, 视为不定时租赁。当事人能够随时解除协议, 但出租人解除协议应该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 即使承租人签订协议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 承租人仍然能够随时解除协议。   第二百四十八条 承租人应该根据约定支付租金。承租

7、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 出租人能够要求支付全部租金; 也能够解除协议, 收回租赁物。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人应该以自己设备、 技术和劳力, 完成关键工作,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关键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应该就该第三人完成工作结果向定作人负责, 未经定作人同意, 定作人也能够解除协议。   第二百六十八条 定作人能够随时解除承揽协议, 造成承揽人损失, 应该赔偿损失。   第三百零八条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 托运人能够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 返还货物、 变更抵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她收货人, 但应该赔偿承运人所以受到损失。   第三百三十七条 因作为技术开发协议标技术已经由她人公开, 致使技术开发协议推行没有意义, 当事人能够解除协议。   第四百一十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能够随时解除委托协议。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 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事由以外, 应该赔偿损失。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