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 机关事业单位 (临时用工)劳动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依据《中国劳动协议法》和相关法律、 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劳动协议所列条款。 一、 劳动协议双方当事人基础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关键责任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2、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她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 劳动协议类型和期限 第三条
3、甲、 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协议期限: (一)有固定时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时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或本协议所约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依据甲方工作需要, 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
4、条 依据甲方岗位作业特点, 乙方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成 标准。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施 工时制度。 实施标准工时制度, 乙方天天工作时间不超出8小时, 每七天工作不超出40小时。每七天休息日为 五、 劳动酬劳
5、第八条 乙方工资根据人社部门与财政部门制订标准实施, 月工资为 六、 社会保险及其她保险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 省和哈尔滨市要求参与社会保险。甲方应根据《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暂行措施》为乙方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 并负担对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待遇按国家、 省和哈尔滨市相关要求实施。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待遇按国家、 省和哈尔滨市相关要求实施。 七、 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 甲方依据生产岗位需要, 根据国家相关劳动安全、 卫生要求为乙方配置必需安全防护方法, 发放必需劳动
6、保护用具。 第十三条 甲方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乙方应该严格遵守甲方劳动安全制度, 严禁违章作业, 预防劳动过程中事故, 降低职业危害。 八、 劳动协议解除、 终止和经济赔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 终止、 续订劳动协议应该依据《中国劳动协议法》相关要求实施。 第十五条 甲方应该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时, 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证实, 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 乙方应该根据双方约定, 办理工作交接。应该支付经济赔偿, 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 当事人约定其她内容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增加以下内容:
7、 十、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
8、八条 双方因推行本协议发生争议, 当事人能够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 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能够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 本协议附件以下
9、 第二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以后国家、 省、 市相关要求相悖, 按相关要求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签字或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关键责任人 (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变 更 书 因 原因, 经双方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 现变更本协议部分内容。 (一)
10、 (二) (三) (四) 原劳动协议未变更部分仍然有效。 甲方 (公章) 乙方(签字或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关键责任人 (签字或者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公章) 鉴证人员: (盖章) 二0一 年 月 日 注: 1、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协议鉴证机关系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协议鉴证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