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担保协议书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 乙方与 银行于 年 月 日签署了一份《人民币确保贷款协议》(协议编号: [ ]____贷字第____号)。依该协议约定, 甲方就乙方据该协议向 银行贷款提供确保, 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推行还款义务时, 银行有权直接要求确保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负担上述确保责任后, 取得代位求偿权, 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实现, 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
2、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并签署协议内容以下: 第一条 担保债权 本协议所担保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人民币确保贷款协议》约定之贷款本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罚息及实现债权费用等向A银行推行确保义务后所产生对乙方债权。 第二条 担保形式 乙方依据本协议以抵押方法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 债务推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依据上述《人民币确保贷款协议》约定向长沙银行推行确保责任后三十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推行上述确保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 抵押财产 乙方以全部固定资产向甲方提供抵押(固
3、定资产清单附后) 第五条 确保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确保: 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担保法》许可抵押财产, 且上述财产全部权与使用权正当、 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协议项下债务以外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一切文件、 报表、 陈说均是真实、 完整。 第六条 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范围包含甲方为推行上述《人民币确保贷款协议》项下确保义务所支付全部款项, 包含贷款本金、 利息(含复利)、 罚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费用。 第
4、七条 甲方权利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 享受以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人民币确保贷款协议》约定推行确保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本协议项下债务推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 甲方能够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 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不成, 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若本协议项下抵押权因为上述抵押物灭失而消亡, 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本协议项下债务推行期届满, 乙方不推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 甲方有权自扣押
5、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协议项下抵押财产现实情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 并要求乙方提供对应文件、 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说;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就本协议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协议项下之债务以外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担保; 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抵押期间转让本协议项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 若转让抵押物价款显著低于其价值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对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8)若甲方发觉乙方行为足以使本协议项下抵押物价值降低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
6、 抵押物价值降低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价值, 或提供与抵押物降低价值相当担保; (9)甲方有权转让本协议项下债权, 无须取得乙方同意, 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 应推行下列义务: (1)当乙方依本协议推行还款义务时, 甲方应依协议约定接收乙方推行上述债务; (2)甲方在乙方推行还款义务后, 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依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后价款超出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4)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乙方商业秘密;
7、 (5)甲方不得与本协议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她债权担保。 第八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 享受以下权利: (1)甲方依本协议约定行使抵押权后, 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 拍卖或变卖后超出债权数额部分价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通知受让人后, 能够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 应负担以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抵押财产拥有全部权和使用权正当、 有效, 其所提供抵押财产上不存在为《担保法》所严禁作为抵押物情况; (2)乙方不得在未经
8、甲方同意情况下, 就本协议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协议项下之债务以外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担保;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未通知受让人情况下, 转让本协议项下抵押财产; (4)若乙方行为足以使本协议项下抵押物价值降低时, 乙方应立刻停止上述行为; 抵押物价值降低时, 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价值, 或提供与抵押物降低价值相当担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协议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情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善意调查和了解, 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多种费用, 均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
9、一时即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协议约定推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推行或遵守本协议中任何一项义务或要求; 3.乙方向甲方提交与其抵押财产相关任何文件、 报表及陈说在甲方认为是关键任何方面被证实为不真实、 不正确、 不完整或有意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 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因为乙方过失使本抵押协议不含有法律效力、 被取消、 终止实施或无法给予强制实施。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刻推行本协议义务; 所以给甲方造成损失, 应赔偿损失。 甲
10、方违反本协议约定, 除应依本协议约定继续推行该项义务外, 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 应赔偿损失。 第十条 效力 本协议自甲、 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上述《人民币确保贷款协议》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本协议项下抵押物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币确保贷款协议》无效或失效后法律责任; 乙方在本协议项下一切义务均含有连续性, 对其接管人、 受让人及其合并、 改组、 变更名称后主体均含有完全约束力; 本协议一些条款或一些条款部分内容在现在或未来无效, 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协议及本协议其她条款或该条款其她内容效力。 第十一条 其她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甲、 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2.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