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评审委托协议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开展 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 且乙方同意接收该委托, 依据《中国协议法》等法律法规, 双方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1.工作内容 乙方对 工程初步设计及设计专题进行评审, 完成以下各项工作: 1.1 对初步设计全过程中工程分项和专题分项进行分步骤、 分阶段评审, 并提出评审意见; 1.2 对工程重大设计标准问题修改及对关键技术标准提出建设性意见;
2、 1.3 。 2.工作进度 2.1 乙方应按以下进度计划开展工作: 。 2.2 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基础资料, 造成乙方工作延误, 可对应顺延工作进度。 3.工作人员 3.1 乙方应为初步设计评审工作安排符合资格要求工作人员, 并确保其胜任本职
3、员作。 3.2 乙方项目责任人为 , 该责任人代表乙方具体实施协议, 负责组织、 实施本协议下评审工作, 签发协议推行过程中相关文件。 3.3 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员作, 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更换。 4.双方义务 4.1 甲方义务 4.1.1 尊重乙方依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规程和规范要求开展评审工作权利, 不向乙方提出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规程、 规范相抵触要求; 4.1.2 向乙方提供开展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所需相关基础资料; 4.1.3 协调相关单位配合乙方开展初步设计评审工作; 4.1.4 向乙方支付协议价格款项。 4.2 乙方义务
4、4.2.1 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规程和规范开展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 严格掌握设计标准, 控制工程造价; 4.2.2 立刻向甲方交付第5条所述工作结果并对其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 4.2.3 根据协议约定组织和实施评审, 确保工作质量; 4.2.4 按工作进度要求向甲方通报进展情况; 4.2.5 依据甲方意见, 对初步设计评审意见进行必需修改和补充。 5.工作结果 5.1 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及国家和行业相关初步设计评审工作深度要求, 出具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等(以下简称“工作结果”), 并根据本协议第2条约定工作进度提交给甲方。 上述工作结果应包含纸质工作结果
5、 份, 并提交电子文档。 5.2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工作结果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6.协议价格及支付 6.1 协议价格 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含税)。 6.2 支付 甲方在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经过审查后(如需修改则在修改得到确定后)10日内(含本数)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协议价款。 7.分包 7.1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进行转包。 7.2 在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 乙方可将本协议下部分工作分包给含有对应资质第三人。 7.3 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私自分包, 甲方有权扣除分包工作量对应协议金额或者终止
6、本协议。 7.4 乙方应就分包人在分包协议下行为向甲方负责。甲方对分包同意不减轻或免去乙方在本协议下任何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在签署分包协议后, 将分包协议副本送交甲方。 8.知识产权 8.1 乙方依据本协议取得工作结果著作权及其她相关知识产权属甲方全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公开发表、 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工作结果。 8.2 乙方所提交工作结果不应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乙方应确保甲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任何损失。假如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 乙方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 并负担由此引发一切责任。 8.3 本条约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且不受协议解除、
7、终止或无效影响。 9.保密义务 9.1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工作结果和在协议推行过程中了解到包含甲方商业秘密资料以及其她还未公开相关信息负担保密义务, 并采取对应保密方法。乙方应负担保密义务包含但不限于: 9.1.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将上述工作结果、 资料及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9.1.2 不得将上述工作结果、 资料及信息用于本协议以外其她目; 9.1.3 在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经过审查后或按甲方要求, 立刻将上述资料和信息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合适处理。 9.2 上述保密义务期限至工作结果及相关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此协议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
8、 9.3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 应负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所以遭受全部损失。 9.4 本条约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且不受协议解除、 终止或无效影响。 10.违约责任 10.1 乙方不推行本协议义务或者推行义务不符合约定,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担继续推行、 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10.2 乙方未能按期提交工作结果, 每逾期1天, 应向甲方支付协议价格0.5%违约金。 10.3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推行协议义务, 经甲方催告后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 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 协议提前终止,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部分或全部协议价款, 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协议价
9、格20%违约金。 10.4 乙方按协议约定应支付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损失, 还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10.5 甲方逾期支付协议价款, 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11.协议终止和解除 11.1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本协议约定解除条件,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1.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乙方逾期交付约定工作结果累计超出60日; (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 私自将甲方保密信息对外扩散或披露给第三人。 11.3甲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费用累计超出60日, 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0、 11.4 一方依据本协议第11.2款、 11.3款行使协议解除权, 本协议自书面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解除通知自一方根据对方协议地址交邮之日起次日视为送达。 11.5 本协议解除, 乙方应依据甲方指示, 将其就本协议从甲方处取得全部甲方资料及其储存媒介退还甲方或就地销毁。乙方违反本款约定, 应向甲方负担相当于协议金额20%违约金。 11.6 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酬劳以及协议实施完成乙方预期利润; 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解除本协议, 甲方有权拒付还未支付协议款项并就所遭受损失向乙方进行索赔。 12.不可抗力 12.1
11、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客观情况, 包含但不限于自然灾难、 战争、 武装冲突、 社会动乱、 暴乱或根据本条定义组成不可抗力其她事件。 12.2 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协议义务推行时, 可依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去推行部分或全部协议义务。不过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尽可能减小不可抗力引发延误或其她不利影响, 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 立刻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延迟而要求调整协议价格。 12.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 取得相关部门相关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证实文件, 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定。不然,
12、 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去协议责任。 12.4 假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估计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 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因为协议终止所引发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13.适使用方法律 本协议签订、 解释、 推行及争议处理, 均适用中国法律。 14.争议处理 14.1 因协议及协议相关事项发生争议, 双方应本着老实信用标准, 经过友好协商处理。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 按以下第 种方法处理: (1)仲裁: 提交 仲裁, 根据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 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3、 (2)诉讼: 向 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2 在争议处理期间, 协议中未包含争议部分条款仍须推行。 15.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签署日期以双方中最终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协议专用章日期为准。 16.份数 本协议一式 份, 甲方执 份, 乙方执 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7.尤其约定 本尤其约定是协议各方经协商后对协议其她条款修改或补充, 如有不一致, 以尤其约定为准。 。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