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协议 编号 项目 桩基工程(长兴南货场搬迁扩建工程) 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建筑工程有限企业 03 月 19 日 劳务分包协议 甲方: 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建筑工程有限企业 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遵照平等、 自愿、 公平和城市信用标准, 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 经协商达成一致, 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分包内容
2、1、 工程项目名称: 长兴南货场搬迁扩建桩基工程 2、 工程地点: 具体地点甲方指定 3、 分包内容: 长兴南货场搬迁扩建桩基工程, 详见协议附件一。 4、 工程数量: 协议附件一《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属于暂定数量, 仅作进度付款依据, 最终止算以实际完成并确定工程量为准。 第二条 分包方法 1、 实施固定综合单价分包。本工程单价一次包干, 本协议价已包含了甲方应给乙方全部款项, 除此之外, 甲方再无其她付款义务。 2、 综合单价均已涵盖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所述为完成工程内容包含为此所需劳务费以外全部材料费、 机械费、 质检(自检)、 安装、 缺点修复、 管理
3、 保险、 税费(除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费)、 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费、 多种规费、 利润以及协议明示或暗示全部责任、 义务和通常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工作内容中未列而在施工中所发生视为对应项目隶属工程, 费用已包含在对应综合单价中,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 3、 钻孔桩(含砼灌注)施工: 单价已充足按土石地质综合考虑, 最终不管土石地质情况怎样单价一律不调整。 第三条 协议造价 依据完成合格工程数量和工程量清单中单价计算, 并经过末次清算并签署协议后造价为协议单价。钻孔桩协议单价: Ф125 /米 120元、 Ф120 /米120元、 Ф100 /米120元。钻孔桩钢
4、筋: 400元/吨(结算总价3%作为安全文明施工, 若乙方未按要求投入安全文明施工甲方扣除对应部分价款)。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按甲方总进度要求提前完成。 第五条 履约及质量确保金 协议签署后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5万元 作为质量及履约确保金, 待乙方所承建工程完工后, 确保金全部返还给乙方。但乙方若在本协议实施期间中途退场或乙方协议内工程未按协议约定全部完成或出现其她违约情及有质量方面问题或事故 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确保金, 用于填补因为乙方退场或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还将按未完成工程量清单造价1.5倍对乙方进行违约罚款。 第六条 付款方法 本工程无预付款,
5、 乙方在每个月25日前将当月完成工程计量表上报甲方技术责任人, 经甲方项目经理、 技术责任人签字确定, 企业财务部凭乙方提供纳税票面金额付款百分比70%。 工程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20%。余款10%作为质量确保金, 在保修期满, 依据建设单位对甲方付款情况, 甲方不计利息六个月内支付工程尾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立刻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 技术交底等相关技术资料, 下达该工程安全、 质量、 进度、 环境保护、 文明施工等工程技术标准、 管理目标和管理计划。 (2)提供按协议要求由甲方供给材料。甲方供给为水下砼, 其它均为乙方自购。 (3)对
6、乙方负担工程进度、 质量、 安全、 技术、 物资、 迎检、 文明施工等制订相关管理措施, 实施动态管理, 进行全方位监督与监控, 若乙方无法满足甲方要求, 或与甲方管理目标出现重大偏差, 甲方可随时单方解除协议, 没收履约确保金, 并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4)甲方在条件许可情况下提供必需施工场地、 施工便道、 施工用水、 施工用电及必需安全设施。 (5)按时组织乙方收方、 结算及工程(进度)款支付工作。 2、 乙方责任 (1)为完成本协议工作内容及甲方制订各项管理目标, 乙方按要求合理组织人员、 机械及机具、 物资(属于乙方自购)进场施工。在确保安全前提下, 保质、 保量、
7、 按期完成本协议要求全部过程内容, 包含设计变更和甲方临时安排工程。全部工程必需达成本协议第九条所要求质量要求。当人员或者机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 应立刻进行调整, 因乙方组织不妥, 出现抢工期等增加费用乙方自行负担。 (2)乙方投入本工程机械设备必需满足甲方要求, 不然甲方不予安排开工, 由此引发相关费用乙方自行负担。 (3)乙方负担本协议工程要求全部属于乙方机械、 物资、 人员、 材料机械进场、 退场等费用, 全部由乙方自负。使用甲方材物、 设施按双方协定使用费, 乙方同意从月末或最终清算中扣除。 (4)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及办公设施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施工现场不得搭设帐篷和乱
8、拉线路, 确保施工安全。 (5)乙方需配置泥浆测试仪器, 并负责泥浆自检、 钻孔、 灌注施工统计按要求填写, 并立刻报送项目部, 按甲方要求上报多种相关技术文件、 资料和报表等。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协议纠纷、 劳动纠纷、 因事故产生费用及其她损失等, 与甲方无关, 均由乙方推行和负担责任, 本工程不得转包。 (7)按要求立刻向甲方递交手续齐全农民工工资表、 考勤表。 (8)乙方必需配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等工作。 第八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1、 甲方委派担任驻工地推行本协议工地代表为: , 职务: 现场责任人, 负责审批乙方报送工程验收、 施工过程
9、中结算资料等文件, 签发相关指令。 2、 乙方委派担任驻工地推行本协议工地代表为: , 职务: 现场责任人, 负责本协议工作内容组织实施, 处理施工中相关事宜。 3、 双方约定: 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审核程序及工地代表签字结算单, 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止算、 付款唯一依据。 第九条 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 达成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全部桩基必需达成Ⅰ 类桩。工程验交合格后, 按协议要求付款, 达不到合格标准, 乙方必需返工重做达成合格标准, 其全部损失由乙方负担。 2、 乙方应严格根据施工图纸、 说明、 技术交底和国家颁发相关工程规范、 标准进行施工, 并接
10、收甲方现场代表监督、 检验和指导。 3、 在施工中如发觉质量事故, 应立刻汇报甲方现场代表, 不得自行处理或施工。 4、 乙方必需确保成孔质量, 钻进过程中必需确保桩长、 桩径、 桩位、 倾斜度、 含砂率、 泥浆比重等指标, 如严重超出规范要求, 乙方必需负责处理, 由此产生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安全责任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要求, 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 并接收甲方、 业主及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验, 设置和配置必需安全防护设施。必需配有一名专职安全员和一名专职电工。 2、 乙方进场人员必需是身体健康、 遵纪遵法人员; 在施工中人身伤亡及财
11、产损坏事故, 及其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 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 3、 乙方施工人员必需制订宿舍实名制动态登记管理, 一旦人员改变, 必需报甲方立案。宿舍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 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处理纠纷方法 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如有发生争议, 双方应立刻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时,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之要求, 双方约定向萧山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 双方各执两份, 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一、 工程量清单说明 1、 工程劳务承包工程量清单中模板所列工程量是估算或设计估计数量,
12、不能作为最终止算与支付依据。最终止算工程量为符合施工图纸(包含设计变更)、 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 按实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经过监理工程师签证同意, 办理了中期计量支付并经过完工审计确定工程数量为准。若实际工程量超出设计图纸所列工程量, 但不含有工程量 更申报条件或.更申报后业主未予批复分项, 仍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工程量给予结算。 2、 工程劳务承包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变动, 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协议条款效力, 也不免去乙方按要求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点责任。 3、 清单中支付项目单价中包含工作内容: 二、 工程量计量规则 1、 钻孔桩(含砼灌注)施工: 结
13、算数量以现场实际完成合格有效桩长以米为单位计量, 其中有效桩长=承台垫层底设计标高-桩底设计标高(技术交底标高)。 2、 钻孔桩扩孔系数: 乙方钻孔时扩孔率必需严格控制在规范要求范围内, 机械灌注桩扩孔率按5%进行考评, 超出部分按供给单价加5%管理费乘以超出数量在每个月结算款中扣除。 3、 、 施工用电由甲方负责敷设电力根本, 并按每200米预留一配电箱(箱内电表由甲方负责安装), 场地内连接由乙方负责(乙方所使用配电箱及电缆必需满足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4、 施工用水由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水源点, 水管连接由乙方负责。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