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4 ,大小:11.11KB ,
资源ID:9501662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950166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扬州市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模板.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丰****】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扬州市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模板.docx

1、  扬州市房屋买卖协议范本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 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申明, 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扬州市***区(县) 房屋全部权证书, 证书证号为**字第**号, 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确保房屋产权无查封、 无债务纠纷, 提供材料齐全、 真实有效, 能够办理权属过户、 税务登记、 贷款申请等与交易相关各项事宜。   甲方确保

2、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扬州市房屋上市交易政策要求。甲方对违反国家及扬州市相关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发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申明, 乙方购置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 支付房款, 推行本协议约定各项义务, 负担违反本协议义务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_ _元整(¥ )   第四条 付款   1、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时, 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万元整(¥____);   2、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种方法   A.乙方为非贷款用户, 应在签定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B.

3、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用户, 应在评定汇报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 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剩下房款, 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其她购房款项总和。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要求支付;   C.乙方为公积金贷款用户, 首付款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 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定, 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其她购房款项总和, 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实。贷款部分房款按贷款机构要求支付;   3、 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经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贷款未获同意,乙方应于银行不予同意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4、内补足剩下房款。   4、 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法以双方签署《居间服务协议》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 产权过户   A.乙方为非贷款用户, 甲乙双方应该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成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用户或公积金贷款用户, 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乙方贷款审批经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成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 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 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 办理水、 电、 煤气、 物业、 供暖、 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 确保房屋交付使

5、用。房屋交付前, 房屋所产生水、 电、 煤气、 供暖、 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负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 甲方确保向乙方出售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 并结清物业、 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 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原因, 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 甲方应负担全部责任;   3、 甲方确保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全部手续;   4、 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 依据扬州市要求, 在房产过户以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 甲、 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

6、易所申请办理上市同意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 按相关要求申领房屋全部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税费及相关费用, 由甲、 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 没有书面约定, 依据国家要求缴纳。   第八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 双方依据协议法定金要求负担违约责任, 甲方悔约应该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 甲乙双方如未根据约定推行义务, 造成协议推行拖延或无法推行, 违约方应负担违约责任, 赔偿给她方造成损失。因拖延推行协议义务, 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万分之二违约金。   第九条 因推行本协议所产生争议, 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双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乙 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