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扬州市房屋买卖协议范本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她相关法律、 法规之要求,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 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申明, 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扬州市***区(县) 房屋全部权证书, 证书证号为**字第**号, 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确保房屋产权无查封、 无债务纠纷, 提供材料齐全、 真实有效, 能够办理权属过户、 税务登记、 贷款申请等与交易相关各项事宜。
甲方确保
2、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扬州市房屋上市交易政策要求。甲方对违反国家及扬州市相关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发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申明, 乙方购置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 支付房款, 推行本协议约定各项义务, 负担违反本协议义务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_ _元整(¥ )
第四条 付款
1、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时, 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万元整(¥____);
2、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种方法
A.乙方为非贷款用户, 应在签定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B.
3、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用户, 应在评定汇报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 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剩下房款, 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其她购房款项总和。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要求支付;
C.乙方为公积金贷款用户, 首付款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 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定, 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其她购房款项总和, 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实。贷款部分房款按贷款机构要求支付;
3、 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经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贷款未获同意,乙方应于银行不予同意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4、内补足剩下房款。
4、 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法以双方签署《居间服务协议》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 产权过户
A.乙方为非贷款用户, 甲乙双方应该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成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用户或公积金贷款用户, 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乙方贷款审批经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成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 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 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 办理水、 电、 煤气、 物业、 供暖、 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 确保房屋交付使
5、用。房屋交付前, 房屋所产生水、 电、 煤气、 供暖、 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负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 甲方确保向乙方出售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 并结清物业、 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 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原因, 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 甲方应负担全部责任;
3、 甲方确保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全部手续;
4、 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 依据扬州市要求, 在房产过户以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 甲、 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
6、易所申请办理上市同意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 按相关要求申领房屋全部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税费及相关费用, 由甲、 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 没有书面约定, 依据国家要求缴纳。
第八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 双方依据协议法定金要求负担违约责任, 甲方悔约应该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 甲乙双方如未根据约定推行义务, 造成协议推行拖延或无法推行, 违约方应负担违约责任, 赔偿给她方造成损失。因拖延推行协议义务, 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万分之二违约金。
第九条 因推行本协议所产生争议, 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双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乙 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