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车租赁协议 甲方: 天津神钢电机有限企业 乙方: 天津金渤达客运有限企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诚信、 自愿、 互利标准, 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租用乙方客车接送职员上下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双方议项 1.协议期限 自 年 06月 01日起至 05月31 日止。 2.车辆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 海格 品牌 H90KLQ6115H 型号 47 座空调客车 3辆, 用于接送职员上下班, 所租车辆应符合天津市内包车安全、 卫生和准运要求, 多种手续正当完整, 正规有效。车辆性能好, 设备齐全, 安全可靠, 舒适卫生。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上述要求或更换车辆。
2、 3.运行路线、 班次和时间 详见甲方提供《班车线路站点表》, 所租车辆具体运行班次和时间由甲方制订班车运行动态表, 乙方应严格根据甲方制订班车运行动态表按时调运车辆。 4、 租金与结算: 47 座空调客车租金为 640 元/辆(含往返), 签署租车协议时燃油基础价为 5.83元/升, 当油价上涨10%时, 每日租车价格上调 20元。 乙方承诺各价格不高于同行业或其她相同用户价格, 甲方临时租车租金号另行约定, 甲乙双方每个月分别对班车趟次、 服务质量、 运行情况、 履约情况进行统计, 月底经双方核实确定后作为结算租金依据, 甲方于次月10 日前(遇公休和节假日顺延)
3、将租金支付给乙方, 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正当有效结算票据。 二. 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应按约支付租金, 如遇特殊情况延期支付, 应事先取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延期支付。 2.甲方应制订专员负责班车调度、 指挥和协调工作, 甲方如需加班用车(包含公休和节假日)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甲方如因特殊情况需拖班, 应在当日当班次发车前一小时通知乙方, 租金不变。 3.甲方应尽可能固定班车乘员, 乘员人数符合车载人数, 帮助乙方驾驶员共同搞好安全行车和服务工作。 4.甲方应加强对乘车职员教育, 珍惜车辆设施, 保持车内卫生, 遵守交通法则, 车上严禁吸烟, 不乱仍杂物, 有意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文
4、明有序乘车。 5.甲方有权拒绝租用挂靠乙方运行和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 有权查验乙方运行手续(含保险、 证照), 有权对不称职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乙方驾驶员进行教育、 批评, 并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甲方一旦发生挂靠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车辆, 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纠正, 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客运安全要求, 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 由此产生或引发纠纷、 矛盾、 经济损失、 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负担。 7.甲方如因实际需要, 对所租车辆班次、 数量、 站点、 时间进行调整时, 应该提前通知乙方, 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电话通知乙方临时变更行车路线立刻间。 8.甲方如因实际需要, 在正常运行班车中,
5、 运输相关物品, 应事先取得乙方同意。不然, 所以产生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担, 严禁危险和污染品上车, 珍贵物品自行保管。违反者, 乙方驾驶员有权阻止和拒载, 所以产生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担。 9.若乙方在协议实施期间将甲方任何企业秘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甲方有权立刻解除本协议。 三. 乙方义务与权力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含租用车辆合格证、 车辆行驶证、 以及多种投保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2.乙方应严格实施甲方制订班车运行动态表和双方约定运行计划, 提供安全、 按时、 优质、 高效客运服务。乙方若每个月无故迟到3次, 甲方有权扣除乙方10%租赁费用。 3.乙方应指定专员负责所租车
6、辆调度、 指挥和协调工作, 并制订完善应急预案, 确保甲方用车需要。 4.乙方应确保所租车辆符合“车辆要求”约定, 所配驾驶人员必需持有A类驾驶执照, 技术娴熟、 含有5年以上大型客车驾驶经验、 服务规范。 5.乙方应确保所租车辆洁净整齐, 每半个月清洗一次帽头, 每两个月清洗一次座套。每七天对车内进行消毒。车辆运行途中应保持车内换气通风。夏季车内温度高于26度确保冷气开放, 冬季车内温度低于12度时确保暖气开放。确保车内舒适温度。 6.乙方自行负担车辆燃油费、 维修费、 税费等相关费用。除为所租车辆投保交强险、 三责险、 附加险外, 必需为乘客投保乘客险。投运前须
7、将车辆驾驶车证及保险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不然, 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 7.甲方所租车辆发生任何事故造成车辆和第三方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由乙方自行处理, 如在上下车和行驶中造成甲方职员人身和财产损失, 乙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负担一切经济损失、 赔偿费用和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和职员不遵守乘车要求及本身原所以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 乙方不负担责任。 8.车辆应按时抵达个班车站点, 途中因多种原因(因特殊天气或道路都塞除外)15分钟后仍无法抵达终点, 经甲乙双方确定原因后, 甲方职员可合乘出租车或以其她方法上下班, 费用由乙方负担, 但须票据或其她材料吻合。 乙
8、方车辆因晚点、 故障、 事故、 可预见交通管制以及其她非自然灾难原因不能在要求时间范围内抵达要求终点时, 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并快速调配不低于同档次车辆要求车辆顶替以确保甲方职员正常上下班。 9.乙方车辆因年检、 维修等行驶时,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 应安排不低于同档次车辆要求车辆顶替。 10.乙方应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及班车运行秩序管理, 严格按双方确定线路、 时间、 站点运行, 不得私自提前发车、 迟到、 串线、 溜站、 甩客。 11.乙方驾驶员有权监督甲方职员乘车行为, 对违反乘车要求职员和行为, 并主动向甲方管理人员反应, 对甲方职员提出不符合乘车要求和行
9、驶安全要求, 乙方驾驶员有权阻止和拒载, 所以产生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担。 12.乙方必需依据甲方需求采取定车定人、 专题服务方法实施日常承运服务, 在接到甲方相关班车调度、 服务质量投诉后15分钟内给予明确回复, 对于重大投诉应立刻给于书面更正意见或致歉书, 若对甲方投诉未立刻正确处理和处理达两次以上甲方有权做出对应处理, 重者解除协议。 13.对于因车况(空调、 安全性、 卫生等)原因连续投诉同一车辆两次, 乙方应更换车辆。乙方驾驶员本着服务宗旨严禁与职员争吵、 打架, 情节严重者, 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同一驾驶员一个月内被职员投诉两次或三位职员同时投诉乙方应更换司机,
10、如被投诉车辆得不到显著改善或者车况达不到协议承诺标准以及不更换甲方不认可驾驶员, 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 五. 违约与其她 1.为方便甲方职员乘车, 乙方应在所租车辆前后设置显著标识, 标识样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2.除本协议另行约定外, 本协议推行期间,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终止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签署相关协议, 不然, 视作违约。若因特大自然灾难、 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 而影响协议继续履约, 甲乙双方免于负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 双方应就续签事宜, 协议内同是否更改达成一致, 不然, 期满后将以此协议内容以一年为单位自动延长。 4.甲方双方因推行本协议发生一切争议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一致应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协议一式四份, 各执二份, 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 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