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协议变更承租人 篇一: 补充协议--房屋租赁承租方变更 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方变更协议 协议编号: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原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现承租方: (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鉴于: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简称原协议), 约定乙方租赁甲方位于 物业。现因为原因需将原协议承租方变更为丙方, 经三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 一、 原协议中承租方由乙方变更为丙方, 乙方作为承租方权利义务自 年 月 日开始由丙方负担, 丙方根据原协议约定缴纳
2、租金、 物业管理费、 能花费及其她费用。原协议中约定乙方已交纳确保金(押金), 甲方待租赁期满或租赁关系解除后根据原协议约定退还给丙方, 乙丙双方另行结算。如乙方原缴纳租金、 物业管理费和能花费等其她费用超出实际租赁期, 则超出部分转为丙方预付对应费用, 乙丙双方另行结算。 二、 《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方依据本协议之约定变更为丙方后, 乙方同意对该协议项下丙方义务负担连带确保责任, 确保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房屋租金、 违约金、 诉讼费、 保全费、 实施费、 律师费等甲方因主张协议项下权利所产生全部费用。 三、 丙方同意对于乙方在租赁甲方房屋期间造成物业、 设备、 设施损坏及违约情形负担连
3、带赔偿责任, 丙方负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四、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壹式叁份, 三方各执壹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五、 此协议作为原协议补充, 与原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部分以本协议为准, 本补充协议未包含内容根据原协议约定实施。 第1页 共2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第2页 共2页 篇二: 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方变更申明 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方变更申明 本企业因为企业业务需要, 现向XXXXXXXXXX\提出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方变更申
4、请, 将原协议承租方。与此产生一切法律责任由我企业负担。 望给予帮助 XXXXXXXXXX 年 月 日 篇三: 房屋租赁协议主体变更协议实例(律师推荐) 房屋租赁协议推行主体变更协议 王荣洲律师 (包含当事人隐私人名、 地名等均采取化名)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A企业 原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B企业 现承租人(以下简称“丙方”): C企业 确保人(以下简称“丁方”): 王某某 甲、 乙、 丙、 丁各方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基础上, 就甲、 乙、 丙三方变更租赁协议推行主体, 丁方提供
5、确保等相关事宜签订以下条款, 以资共同遵守: 1. 甲、 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协议编号为市房屋租赁协议》(以下简称“原租赁协议”), 甲方将A区B路C弄D室商铺租赁给乙方用于经营某某品牌服装业务。乙方因经营策略考虑于XX年 月 日向甲方提出申请, 需将商铺分割经营服装和轻餐饮业务, 甲方同意乙方将商铺分割经营, 而且甲、 丁双方签署了《确保协议》。现乙方因为经营策略考虑于年提出申请, 需将原租赁协议推行主体变更为丙方。甲、 乙、 丙三方一致同意将原租赁协议承租人变更为丙方。 2. 甲、 乙、 丙三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租赁协议承租人由乙方变更为丙方。原租赁协议中由乙方
6、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全部转归丙方享受和负担, 乙方不再享受前 述权利和负担前述义务。甲方作为出租人继续推行原租赁协议, 并对丙方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 3. 甲、 乙、 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依据原租赁协议已经支付房屋租赁确保金直接转为丙方应支付房屋租赁确保金, 在租赁协议终止时根据原租赁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由甲方直接退还丙方(如有)。 4. 丁方作为丙方推行原租赁协议及经营轻餐饮业务所负债务连带责任确保人, 确保期限为2年。 5. 本协议作为原租赁协议附件, 是其不可分割部分, 与其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6. 本协议一式五份, 甲方执二份, 乙、 丙、 丁方
7、各执一份, 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盖章): 丁方: 授权代表: 年月日 【作者介绍】 王荣洲, 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复旦大学法律硕士。 作者博客: 王荣洲思维田地。 篇四: 变更房屋租赁协议申请表 变更房屋租赁协议申请表 穗租备 号 篇五: 租赁协议承租方变更三方协议书 租赁协议承租方变更三方协议书 本三方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月日在中国 签署: 出
8、租 方: ( 下称“甲方” ) 原承租方: ( 下称“乙方” ) 新承租方: ( 下称“丙方” ) 本协议中, 甲方、 乙方、 丙方合称“三方”, 单称“各方” 鉴于: (a)甲方于 年月 日与乙方就乙方承租甲方正当持有位 于物业(下称“租赁物业”)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下称“租赁协议”), 约定乙方承租租赁面积为平方米, 租赁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b)丙方为乙方子企业, 乙方向甲方承租租赁物业之目仅为其当初筹设子企业丙方日常经营办公使用, 本协议签署之日丙方已经注册成立, 且乙方欲将其协议项下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给丙方。
9、 (c)各方现已达成共识, 拟根据本协议约定条款及条件处理租赁物业租赁权转让事宜。 为此,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经各方友好、 自愿、 平等协商, 就租赁协议中承租方主体变更事宜, 达成以下协议, 以资信守。 (1)三方一致确定, 自乙方将承租于甲方租赁物业交付丙方使用之日, 即年()月日(下称“转让日”)起, 租赁协议项下承租方由乙方变更为丙方。丙方申明及确定, 其已仔细阅读及具体了解租赁协议项下全部内容, 并同意承继乙方在租赁协议项下全部权利和义务。甲方同意接收丙方为新承租方。 (2)各方均同意, 租赁物业租赁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即与租
10、赁物业在租赁协议中租赁期限同时届满, 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租期届满后由甲、 丙双方依据租赁协议之约定协商续租事宜。 (3)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完全合适地遵守及推行租赁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各项条款、 条件、 协议、 条文, 包含但不限于按时足额地向甲方缴交租金、 物业管理费及其她一切款项, 遵守租赁物业管理条约, 推行租赁协议项下其她义务及责任。 (4)租赁期间, 丙方向甲方缴交一切款项(包含但不限于租金、 物业管理费等其她款项), 甲方均须开具对应款项金额发票给予丙方。 (5)因本协议签署而引致登记立案手续或其她行政登记手续变更(如需), 由丙方负责办理, 甲方应主动帮助
11、 配合。由此而产生费用由甲、 丙双方协商分担。 (6)本协议成立、 效力、 解释、 签署、 修改、 终止及争议处理均适用中国法律管辖。因本协议推行而产生任何争议, 各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 各方同意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与租赁协议不一致, 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内来约定内容仍适用租赁协议中相关约定。 (8)本协议以汉字书写, 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伍(5)份, 各方各持壹(1)份, 其她供行政立案登记用途(如需), 各份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为签署页) (本页为签署页)
12、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篇六: 房屋租赁协议变更 房屋租赁协议变更、 解除或终止中应注意问题 (下) 房屋租赁协议变更、 解除或终止中应注意问题 (五)房屋租赁协议纠纷处理中应注意问题 处理房屋纠纷方法有协商、 调解、 申请行政机关处理、 仲裁和诉讼多个。协商是发生纠纷双方, 本着互谅互让、 团结和睦标准进行协商, 整个过程全由双方参与并自主处理, 通常纠纷不大, 矛盾也轻易处理问题都采取这种方法。调解是在她人主持下, 矛盾双方经过谈判条件
13、 讲明目, 达成其识。协商和调解处理纠纷好处是, 双方能心平气和地进行对话, 最终意见达成一致时, 双方也能主动实施, 而且消除了误解, 降低了以后矛盾发生。协商和调解中没有什么尤其法律程序。因这两种方法比较简单, 这里不作关键讨论, 下面关键谈谈采取申请行政机关处理仲裁和经过诉讼处理方法时应注意问题。 1.申请行政机关处理 申请行政机关处理就是由房屋租赁协议管理机关即各级房产管理部门对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提出申请进行处理,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处理不服, 可申请上级行政机关再行审查、 重新作出处理。上级行政机关若发觉下级行政机关处理有事实不清、 处理不公或有违反政策、 法律, 有权撤
14、销原处理决定, 自行作出决定, 或责令下级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处理,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处理不服, 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因为直管公房租赁中房屋管理部门是作为租赁协议一方当事人出现, 若发生纠纷后, 仍由房屋管理部门来处理, 往往带有部门保护色彩, 其公正性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而且, 因为中国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 法规不太健全, 也无法定处理期限, 在实践中, 有行政管理机关对案件常常久拖不决, 而部分法院认为既然行政机关已经立案, 自己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对案件推诿不管, 致使很多纠纷长时间得不四处理。所以, 当事人选择处理机关时要小心谨慎。依据实际情况, 作出选择。所以, 对相对方当事人
15、来说更愿意选择仲裁或诉讼方法来处理纠纷。 2.仲裁 (1)仲裁概念 房屋租赁协议纠纷仲裁, 是指房地产仲裁机构在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 公民和法人之间因房屋租赁发生争吵, 当事人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 以第三者身份, 对当事人争吵事实和权利、 义务关系, 依据国家政策、 法律、 法规作出裁决活动。房地产仲裁是一个准司法性质专门行为, 这种行为既不是司法行为;却含有部门司法行为效力。它既不属于人民法院对房地产纠纷案件进行审理活动, 也不属于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对房地产管理活动, 而是处于当事人之间居中地位, 为处理当事人房屋租赁纠纷所进行仲裁活动。所以, 仲裁机构在机构设置、 仲裁
16、程序以及其行为效力方面都含有准司法性质。 (2)仲裁标准 为确保仲裁裁决公正性, 房地产仲裁必需遵守以下多个基础标准: ①自愿标准。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方法, 而且愿意在仲裁机构主持下处理纠纷。 ②分级管理, 一次裁决标准。当事人不管选择哪一级房地产仲裁机构仲裁, 其裁决均为终局裁决。 ③先行调解标准。先行调解能够说是仲裁必经程序, 但调解要正当、 自愿, 分清是非, 当事人拒绝调解, 不得强迫, 当事人不接收调解协议, 也不应久拖不决、 变相强迫其接收, 而应立刻裁决。 ④回避标准。在房屋租赁纠纷仲裁过程中, 假如当事人发觉仲裁庭组员与本案有牵连,
17、 可能影响裁决公正性, 有权要求更换仲裁员、 仲裁员发觉自己与当事人有亲密关系, 也应自动回避。 ⑤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标准。客观公正是仲裁制度生命, 在仲裁程序中, 适使用方法律和作出裁决必需以客观上确实存在事实作为依据, 以现行法律、 法规、 政策作为处理纠纷标准。 ⑥辩论标准。是指在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下, 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 各自陈说自己主张和依据, 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 以保护自己正当权益。 (3)仲裁申请人条件 当事人申请仲裁, 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被诉人必需明确。被诉人是指房地产纠纷对方当事人。处理房屋纠纷, 当事人双方都必需
18、参与才能愈加好地处理纠纷, 假如被诉人不明确, 就会形成无人应诉, 纠纷也就无法处理。 ②请求要具体明确。只有这么, 对方当事人才能答辩。仲裁机构也才能查明事实, 从而顺利处理纠纷。 ③申请同时必需提供证据。证据是仲裁机关作出裁决基础事实依据。证据不足, 或提供虚假证据, 肯定会影响裁决质量和效果, 甚至无法作出裁决。 ④属于受诉仲裁机构管辖, 受诉仲裁机构就是房屋所在地仲裁机构。 ⑤必需是没有向法院起诉。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后, 是选择仲裁还是选择审判方法处理纠纷, 是当事人权利, 假如已经起诉, 仲裁机构就无权受理了。 ⑥不管是依据租赁协议中所签订仲裁条款, 还是
19、发生纠纷后双方所达成仲裁协议, 都应该提交房屋租赁纠纷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含: 双方当事人基础情况(姓名或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假如是委托代理人申请, 还要提交委托人署名盖章授权委托书);案由;案情;证据;具体请求事项等等。 申请仲裁当事人, 应该预交仲裁案件受理费, 案件仲裁结束后, 连同案件处理费, 由败诉一方负担。若双方当事人互有胜败, 以上费用按双方责任大小分担, 假如纠纷经调解处理, 由双方协商负担。 (4)不予受理房屋仲裁案件类型 对下列房屋纠纷案件, 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结;涉外房屋租赁纠纷;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
20、争议房屋租赁纠纷;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一方当事人;法律和法规要求由政府部门受理;违反房产管理法律、 法规、 规章、 应作行政处理;一方申请仲裁, 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超出诉讼时效。 (5)仲裁结果 仲裁机构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有两种结果, 一是经过仲裁调解, 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由仲裁机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要遵照调解书内容各自推行自己义务。另一个是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 最终由仲裁机构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仲裁裁决, 制作裁决书, 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调解书和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都含有强制力。义务人不能按调解书或裁决书内容推行义务时, 权利人有权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实施。选择仲
21、裁方法处理房屋租赁协议纠纷, 只有在当事人双方都愿意时才可适用。如有一方不一样意, 则不适用仲裁。裁决作出后, 当事人对仲裁不服, 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3.诉讼时效 (1)行政诉讼时效。依据要求, “公民、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直接向法院起诉, 应该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要求除外。”行政诉讼时效最长久限是1年, 从知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时起算。 (2)民事诉讼时效。依据中国民法通则要求, 通常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 有多个特殊情况时效为1年, 其中, 房屋租赁中, 承租人拒付, 或者延付租金由出租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给予保护时效为1年。1年后出租人明知自己
22、权利受到侵犯而不主张, 那么, 出租人就丧失了胜诉权利。中国民法中要求最长诉讼时效为, 在这中, 尽管出租人不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 超出, 法院也不以超出时效来处理。 诉讼时效中还有中止和中止情况。《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要求, 在诉讼时效期最终6个月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她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 为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 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如地震、 台风、 水灾、 战争, 以及权利人丧失行为能力等。《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四条要求: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推行义务而中止, 从中止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就是诉讼时效
23、中止。时效期间是带有强制性法律要求, 不含有任意性, 除法律有明确要求由人民法院决定能够延长诉讼时效以外, 当事人任意约定时效都不受法律保护。 (3)造成行政诉讼原因。依据房屋租赁管理情况和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要求, 造成行政诉讼原因有这么多个情况: ①因承租人私自转让所租房屋, 行政机关给予罚款。 ②对产权不明房屋, 出租人在取得房管局同意后出租。 ③行政机关越权作出决定。 ④当事人要求办理房屋租赁注册手续, 而主管机关不办理也不依法回复。 ⑤承租人要求房管机关责令产权人加固危险房屋, 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而主管机关置之不理。 ⑥出租人要求房管机关
24、依据行政法规, 针对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情况, 终止房屋租赁协议时。假如主管机关认为需要处理, 并以行政决定方法责令承租人终止承租权, 而承租人对该决定不服, 就能够她物权受到侵犯为由提出行政诉讼。 4.纠纷具体处理 (1)相关租金纠纷处理 所谓租金纠纷, 是指租赁双方在租金数额、 收取和调整等问题上发生争吵, 处理这类纠纷应注意以下多个问题: ①租金标准。首先要区分是住宅用房还是非住宅用房, 在住宅用房中还要分是公房还是私房, 对于公有住宅用房租赁, 其租金标准应严格实施房屋所在地房产主管部门要求房屋租金标准, 对于私有住宅用房租赁, 其租金标准当地有要求
25、 按要求实施, 无要求, 可略高于公有住宅用房租金标准, 但应掌握在要求议租幅度以内, 任何人不得因现在住房担心, 供需矛盾突出而收取高额租金或变相收取高额租金, 也不得收取押租或索取额外财物。违者应没收非法所得, 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对于非住宅用房租赁即租用房屋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 不管公房还是私房, 其租金标准均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 不一样城市之间、 相同城市不一样地段之间、 相同地段不一样位置之间同类型房屋租金都可能有较大差异, 各级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纠纷时不能搞“一刀切”, 而是要对整个房屋租赁市场供需行情有较全方面、 深刻认识, 同时参考同城、 同地段、 同类型房屋租赁协议租金
26、标准、 分析租金组成原因来综合判定双方当事人约定标准是否合理。 ②租金收取。假如租金标准合理, 承租人应按时交纳租金, 不得无故不交或拖交。因故一时交纳有困难者, 应向出租人说明理由, 取得谅解, 并限期交清, 无正当理由, 累计六个 篇七: 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方) [ ]房屋屋面租赁协议 协议签署地: [ ] 甲方: [ ]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 ] 地址: [ ] 乙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企业[ ] 分企业(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责任人: [ ] 地址: [ ] 甲乙双
27、方本着平等、 自愿标准,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并共 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标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 (地址)[ ] (部位)房屋屋面 /楼顶(“房屋屋面”)出租给乙方作架设通信天线和/或搭建机房用途 使用, 使用面积为[ ] 平方米,具体位臵见附件(可附相关平面图并 加划红线确定)。 甲方应提供乙方使用房屋屋面配套设备(如有), 详见 附件[ ] 。 第二条 租赁期、 租金及支付 租赁期为[ ] , 自[ ]年[ ]月[ ]日(“起租日”)起, 至[ ]年[ ]月[ ]日。甲方应在起租日前将房
28、屋屋面交付乙方使用。 房屋屋面使用费(“租金”)为每年度[ ] 元人民币(¥[ ] 元/年)。上述租金确定, 适用以下第[ ] 方法: (1)租金中已含税, 甲方自行负担缴税义务及责任。 (2)租金中不含税, 乙方负责代扣代缴对应税金。 乙方根据以下第[ ] 种方法向甲方支付租金: (1)租金按[ ] (月、 季、 年)结算, 在甲方出具对应金额、 符合国家要求发票后, 乙方在每[ ] (月、 季、 年)度第一个[ ] (月、 季)[ ] 日前以[ ] (现金、 支票、 转账)方法支付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