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员奖惩制度
一、 总则
1.1 目: 为了严明纪律、 奖励优异、 处罚落后、 调动职员主动性、 提升 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依据、 标准和程序, 使奖惩公开、 公平、 公正, 愈加好地规范职员行为, 激励和鞭策广大职员奋发向上, 发明愈加好 工作效率, 特制订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企业全体职员
1.3 标准: 对职员奖惩实施以精神激励和思想教育为主, 经济奖惩为辅 标准。
1.4 权责要求: 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负责部门;行政人事 为奖惩终审部门, 并为奖惩申诉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最终评判机 构。
二、 奖惩标准
2.1 奖惩
2、标准包含奖惩有据标准, 奖惩立刻标准, 奖惩公开标准和有 功必奖、 有过必惩标准等标准。
2.1.1 奖惩有据标准: 奖惩依据是企业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职员岗 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 奖惩立刻标准: 为立刻地激励职员对企业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 正职员错误行为, 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作用, 奖惩必需立刻;
2.1.3 奖惩公开标准: 为了使奖惩公正、 公平, 并达成应有效果, 奖 惩结果必需公开;
2.1.4 有功必奖、 有过必惩标准: 严防企业职员特权产生, 在制度面 前企业全部职员应人人平等, 一视同仁。
2.2 职员表现只有较大地超出企业对职员基础要求, 才能够
3、给予奖 励, 达成或稍稍超出企业对职员基础要求, 应视为职员应尽责任, 不应 得到正常待遇之外奖励。
2.3 职员表现应达成企业对职员基础要求, 当职员表现达不到企业 对职员基础要求, 应给予对应惩戒。处罚标准是从轻不从重, 目是: 防微杜渐、 惩前毖后。 2.4 为处理职员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表单为《过失单》。 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需知达职员本人, 签字确定。对于不合理、 不公平惩 罚, 职员有申诉权利。
2.5 对职员奖惩采取拖延、 推诿或不办等方法管理人员, 行政人事部在 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提议, 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定, 下达《 (责任) 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
4、罚有所疑异, 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 重新对处罚事 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止意见。 三、 奖励目、 方法和类型
3.1 奖励目在于既要使职员得到心理及物质上满足, 又要达成激励 职员勤恳工作, 奋发向上, 争取愈加好业绩目。
3.2 奖励方法分为行政奖励、 经济奖励。
3.3 行政奖励包含通报表彰。
3.4 经济奖励包含奖金、 奖品。
3.5 企业尤其贡献奖包含荣誉及其她物质奖励, 由行政人事视具体情况确 定奖励内容。
3.6 以上二种奖励可分别实施, 也可合并实施。
3.6.1 评优年会中进行现场颁发奖金 500 元及奖状;
3.6.2 通报表彰当日发 100-5
5、00 元; 四、 惩戒目、 方法和类型
4.1 惩戒目在于促进职员必需和应该达成并保持应有工作水准和 完成企业所安排工作任务;惩前毖后, 从而保障企业和职员共同利益和长远 利益。
4.2 根据要求标准(规章制度、 岗位描述、 工作目标、 工作计划等)检验 职员表现, 对达不到标准职员, 视情节轻重给予对应处罚。
4.2.1 检验职员遵守企业各项工作纪律、 规章制度情况, 一切违反有 关纪律、 规章制度行为组成违纪过失, 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 考查职员(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 (工作计划)完 成情况, 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工作造成
6、损失情节视为责任 过失, 填写《(责任)过失单》。
4.3 惩戒方法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4.4 行政处分分为轻度违规发警告信、 严重违纪(解聘)。
4.5 经济处罚即 为罚款。
4.6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 也可合并施行。
4.6.1(轻微)违纪行为, 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 10-50 元不等经济处罚, 如 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4.6.2 警告处分, 警告通报全企业, 同时给予 100 元经济处罚, 如造成损 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4.6.4 严重违纪行为, 给予开除, 且不支付经济赔偿金, 同时通报全企业, 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
7、 具体奖惩内容
(一)工作态度和思想素质类
(二)任职能力和工作业绩类
5.18 奖惩结果其它应用:
5.19.1 奖惩结果将作为职员日常考评参考数据之一, 将与职员在企业 晋升调薪息息相关;
5.19.2 任用与提升职员时, 相同条件下, 优先选择受过奖励职员, 对德、 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5.19.3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 将并处予降职或免职处分, 由人事部重 新考评定岗;
5.20 奖惩过程其它注意事项:
5.20.1 凡与本职员作相关奖励, 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员作无关 , 由见证人提出, 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核实由
8、人事部负责, 奖励 实施办理见《职员奖惩步骤》。
5.20.2 职员造成企业财物损坏和丢失, 由主管/经理责任人进行调查认 定, 依据具体情况, 酌情处理。
5.20.3 职员被处罚时, 依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 给予直接上级连带 责任处罚。 六、 奖励投诉和处罚申诉
6.1 行政人事部在公布奖励通告后一周内接收全体职员投诉;若发觉奖 励当事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时, 将撤回相关奖励, 并按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 人进行对应处罚;
6.2 行政人事部需对投诉职员进行保密, 若提供信息查实正确, 可依据提 供信息关键程度给予对应精神或物质奖励;若提供虚假信息, 一经查实, 按 本制度相关要求作诽谤处理。
6.3 人事部在公布处罚通告前应与当事人确定, 以签字认可为准;若当事人 对处罚有异议, 可提出申诉, 由行政人事副经理派专员重新核实, 重新确定 处罚事项;若当事人对重议后处罚仍有异议, 可由人事部向董事提出申诉, 以董事最终判决为准。
6.4 人事部将奖惩相关文件归档, 作为职员年底考评证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