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山东省枣庄市 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 特 许 经 营 协 议 枣 庄 市 人 民 政 府 枣庄中科安佑环境保护有限企业 一 月 目 录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4 第二章 特许经营权 6 第三章 申明、 保密 10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 11 第五章 项目建设 11 第六章 项目运行与维护 14 第七章 餐厨废弃物搜集运输处理 17 第八章 协议生效、 变更、 转让 20 第九章 特许经营权届满时项目处理 20 第十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26 第十一章 违约 32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3
2、4 第十三章 协议终止 36 第十四章 法律适用与争议处理 38 第十五章 其她约定 39 第十六章 附件 41 (签署页) 42 甲方: 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枣庄市光明大道 2621 号 乙方: 枣庄中科安佑环境保护有限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孙景洲 职务: 地址: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 丙方: 滕州市人民政府、 薛城区人民政府、 山亭区人民政府 、 市中区人民政府、 峄城区人民政府、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 枣庄高新区
3、管委会 鉴于: 1、 枣庄市人民政府授权枣庄市城市管理局与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境保护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北京中科企业)于3月签署《枣庄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合作协议书》, 约定北京中科企业在枣庄市设置项目企业(即枣庄中科安佑环境保护有限企业)负责以BOT方法投资建设枣庄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 2、 乙方是专业从事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企业; 3、 为确保枣庄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顺利营运, 签署本协议; 4、 本协议关键是对特许范围内餐厨废弃物实施“无害化、 减量化、 资源化”处理特许经营, 明确甲乙双方权利、 义务、 责任。 正文: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第
4、1条 定义与解释 如上下文无尤其说明, 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使用时, 含有以下含义: 1.1 项目: 指枣庄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 及在计划、 可行性研究、 环境评价、 核准、 设计、 融资、 建设、 验收、 试运行、 运行和维护以及全部相关过程中活动总称。 1.2 同意: 指从政府部门依法取得为项目企业投资、 设计、 建设、 运行和移交所需许可、 执照、 同意、 授权、 核准、 审批、 特许或其她类似文件。 1.3 建设承包商: 指乙方确定并与其签署项目建设承包协议施工单位。 1.4 建设承包协议: 指乙方与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相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咨询、 设计、 采购、 施工安
5、装、 监理、 调试和验收协议或协议。 1.5 餐厨废弃物: 指从事餐饮服务、 集体供餐、 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单位和个人,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食物残余、 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1.6 餐厨废弃物处理补助费: 指以吨为计量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理补助费。 1.7 运行承包商: 指枣庄中科安佑环境保护有限企业。 1.8 项目场地: 指上述项目所在地, 包含项目建设和运行地等, 占地约30亩, 位于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 1.9 餐厨废弃物运输许可车辆: 指由甲乙双方认定餐厨废弃物运输车辆。 1.10 三通一平: “三通”指项目施工场地道路“通”、 施工用水给水、 排
6、水接“通”及建设期间输电线路及通讯“通”。“通”到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计划红线1米; “一平”, 即项目施工场地平整完成。 1.11 处理厂: 指由乙方为实施项目而投资、 融资、 设计、 建设、 运行、 维护枣庄餐厨废弃物处理厂。 1.12 项目建设期: 自本项目取得政府部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13 完工验收合格日: 指本项目设施达成技术标准、 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 经过工程完工整体验收之日, 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核发验收合格证书。 1.14 试运行期间: 指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为项目试
7、运行期间。 1.15 商业运行期: 指项目试运行结束第二天起至特许期届满之日。 1.16 特许经营期: 三十年(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第二天 起算)。 1.17 环境污染: 指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对于地上、 地下或周围空气、 土地或水等污染, 且该污染违反或不符合国家、 省、 市相关环境适使用方法律。 1.18 日、 周、 月和年: 指公历日、 周、 月和年。 1.19 条款或附件: 指本协议条款或附件。 1.20 工作日: 指法定节假日之外任何日期。 1.21 协议或文件: 包含经修订、 更新、 补充或替换后协议或文件。 1.2
8、2 法律: 指中国法律、 法规和规章。 1.23 特许经营权: 指甲方授予乙方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 设计、 建设、 运行、 维护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特许)权利。 1.24 违约: 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 而且这种未能推行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第二章 特许经营权 第2条 特许经营权 2.1 授权地域范围 枣庄市滕州市、 薛城区、 山亭区、 市中区、 峄城区、 台儿庄区、 高新区行政辖区。 2.2 特许内容 2.2.1 甲方授权乙方以BOT形式在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投资、 融
9、资、 设计、 建设、 运行、 维护一座日设计处理规模150吨餐厨废弃物处理厂, 开展特许范围内餐厨废弃物搜集、 运输、 处理特许经营业务。 2.2.2 乙方负责投资、 融资、 设计、 建设、 运行、 维护一座日处理能力150吨餐厨废弃物处理厂。项目运行期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 并由乙方销售处理过程中所产产品。 2.2.3 项目商业运行期内, 前两年保底量按100吨/日计算, 即不足100吨/日按100吨/日结算, 超出100吨/日据实结算; 第三年起按150吨/日计算, 即不足则按150吨/日结算, 超出部分据实结算。 2.3 特许经营期 2.3.1 本协议
10、项下特许经营期为三十年, 即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第二天起算。 2.3.2 特许经营期届满, 乙方应该参考本协议第14条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甲方。 2.3.3 特许经营期届满, 在相同条件下, 甲方优先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到时双方须另行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双方同意在特许期届满前24个月内开始相关是否继续授予乙方在协议项下特许权协商工作, 并在特许期届满前12个月内确定是否继续授予乙方上述特许经营权利。 2.4 特许经营期延长 2.4.1 假如发生以下情况而且由此引发项目企业支出、 损失、 损害或费用不能由甲方以其它方法赔偿, 那么, 特许经营期应给予延长: (1)因为甲方
11、原因, 造成项目完工延误、 项目企业运行开始日延误、 项目运行中止、 项目企业部分运行中止, 但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继续推行除外。 (2)不可抗力造成: 项目完工延误、 项目运行开始日延误、 项目运行中止、 项目企业部分运行中止。 (3)国家政策、 法律改变及政府行政行为, 造成项目完工延误、 项目运行开始日延误、 项目运行中止、 项目企业部分运行中止, 实际运行期限比原有运行期限缩短。 (4)双方共同确定其她情况。 2.4.2 乙方在发生2.4.1条事件后, 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延长特许经营期,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复, 甲方在60个工作日内未做
12、出书面回复, 视为同意乙方书面申请, 延长乙方特许经营期。 2.5 担保和转让 2.5.1 乙方有权处理该项目收益及本协议项下权利, 有权为本项目建设、 维护、 扩建而进行融资, 在取得甲方同意后能够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置担保, 且应确保特许期结束时移交项目资产为净资产, 不得含有任何权利瑕疵, 不然应对该瑕疵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2.5.2乙方企业股东在运行期开始后, 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方可转让股权, 并确保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和新股东完全同意推行本协议。 2.5.3 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有权将本协议下餐厨废弃物搜集、 运输和处理权利、 责任和义务部分或全部委托给其她在餐厨废弃
13、物处理运行维护方面有资质、 经验运行承包商。乙方指定运行承包商后, 乙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并不解除, 而且乙方应与其运行承包商负担连带责任。 2.6 特许经营权取消 特许经营期间内,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 甲方有权依法取消特许经营权, 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私自转让、 出租、 抵押特许经营权; (2)无正当理由私自停业、 歇业, 或不推行设施养护、 维护和更新改造义务, 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3)未根据法律、 法规、 规章及相关标准、 规范要求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或未按监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 情节严重; (4)因乙方本身原因, 发生重大质量、
14、生产安全事故, 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 (5)私自转让股权或委托其她企业运行; (6)无正当理由不推行协议约定义务, 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予纠正; (7)因法律、 法规严禁其她行为而产生严重后果。 第三章 申明、 保密 第3条 申明与保密 3.1 本项目投资总额陆仟玖佰万元人民币(¥69, 000, 000 ), 乙方注册资本为伍佰万美元($5000, 000 ), 最终以发改委核准文件要求为准。乙方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变更注册资本, 甲方对乙方注册资本享受监督检验权利。乙方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项目融资或再融资事宜, 甲方应给予帮助, 但乙
15、方以项目资产办理融资应取得甲方同意。 3.2 在特许期内, 甲方不得将特许范围内餐厨废弃物处理特许权部分或全部地授予第三方, 亦不一样意特许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向第三方供给餐厨废弃物, 甲方(包含甲方餐厨废弃物处理机构)亦不自行处理特许范围内餐厨废弃物。但如乙方无能力处理餐厨废弃物, 或乙方处理餐厨废弃物达不到环境保护标准, 甲方可将餐厨废弃物提供给第三方处理或自行处理, 乙方负担由此给甲方带来对应损失。 3.3 乙方可为降低成本而扩大餐厨废弃物处理规模、 扩大餐厨废弃物搜集范围, 但不得因为上述行为影响、 延误特许范围内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 3.4 甲乙双方在签订和推行本协议过程中所
16、知悉对方不应公开资料和文件以及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等,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不然, 责任方应向对方负担对应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 第4条 土地使用权 乙方负责办理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土地使用权相关手续。 第五章 项目建设 第5条 设计 5.1 设计标准 项目设计标准应该符合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规范中对于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排放要求。 5.2 设计方案立案 乙方应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将项目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图纸送审。 5.3 审核完成后交甲方立案 按摄影关法规和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或报批, 乙方应对因为乙方原因造成项目设计中任何缺点负
17、责, 甲方未对设计文件提出异议不应视为对本协议项下其权利放弃。 5.4 施工图设计 乙方应依据初步设计文件和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附件2)进行施工图设计, 图纸提供给甲方, 并委托含有审查资质专门机构进行建设前审查。假如在施工图设计中需要对初步设计进行重大变更, 则应提出变更理由, 有重大变更施工图设计, 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据此施工; 如向甲方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 甲方未书面拒绝, 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仍不回复, 视为同意乙方书面申请。 第6条 建设 6.1 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开工日期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为准。 6.2 乙方每个月应向甲方提交工程建
18、设进度月报, 该月报应反应已完成和在建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 估计完成时间, 如进度和质量发生问题, 新提出挽回方法和计划。 6.3 乙方应根据同意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实施项目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开始前, 乙方和建设承包商应制订质量确保和质量管理方案, 并立刻向甲方提供相关已完成或在建工程质量管理完整文件。项目建设应该严格质量控制, 安装和使用设备和材料必需符合国家标准。 6.4 在不影响乙方推行项目建设施工情况下, 甲方和其指定实施机构有权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检验, 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乙方及建设承包商应主动帮助甲方此种检验。 第7条 完工延误 7.1 因为不可抗力造成完工延误, 项
19、目建设期及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期限应对应顺延。 7.2 对于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无法按项目进度表完成建设工程情况, 乙方应立刻通知甲方, 同时说明估计延误及原因、 估计对项目工程建设产生不利影响和拟采取方法。 7.3 非因乙方原因, 造成项目进度延误, 项目建设期及特许经营期对应顺延。 7.4 因为以下原因造成建设工程完工延误, 乙方不负担违约责任, 项目建设期及特许经营期对应顺延: (1)甲方提出且为乙方接收设计变更, 或者乙方提出且为甲方接收设计变更; (2)因不可归咎于乙方原因, 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或当地群众造成非法或不妥干扰或阻碍; (3)建设过程中出现不可合理预见重大
20、不利地质情况及可能出现施工阻碍, 如发觉文物等; (4)甲方准许其她延误。 第8条 项目验收 8.1 除法律、 法规另有要求外, 本项目验收包含初步验收和完工验收。在验收前15个工作日或经双方约定更短期限里, 由建设承包商提出验收申请, 经甲乙双方同意后, 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及完工验收委员会。其它组成人员包含环境保护、 质监、 建设承包商、 监理、 施工、 设计等相关部门或单位代表。 8.2 验收小组及完工验收委员会将依据完工资料、 设备供货协议和技术说明书及国家相关完工验收规程和标准等实施项目验收。每个阶段验收完成后, 验收小组及完工验收委员会应对验收结果出具验收汇报, 该汇报应
21、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和完成情况、 工程质量、 试运行情况、 考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做出评价。 8.3 初步验收合格后双方应主动配合以尽早完成完工验收。 8.4 完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应主动配合进行项目试运行, 并办理完工验收所需各项批复及核准。 8.5 在完工日以后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供: (1)项目设施全套施工和完工图纸、 完工验收统计(两份); (2)全部设备技术资料和图纸复印件(两份: 包含设备平面图、 使用维护手册、 说明书、 质量确保书、 安装统计、 测试统计、 质量监督和验收统计); (3)甲方合理要求与项目相关其她技术文件或资料(两份)。 第六章 项目运行
22、与维护 第9条 运行和维护要求 9.1 乙方运行维护责任 9.1.1 特许经营期内, 乙方负责项目管理、 运行、 维护和维修, 并负担项目运行成本和风险。 9.1.2 乙方应确保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 一直依据下列要求运行并维护项目设施: (1)适使用方法律和规范性文件; (2)本协议要求; (3)维护手册以及与项目设施相关设备制造商提供一切相关手册、 指导和提议; (4)谨慎工程和运行通例。 9.1.3 乙方应确保项目设施一直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以安全、 连续和稳定方法提供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 9.1.4 商业运行期内, 乙方负责对项目用地地上附着物、
23、生产经营设备以及其她财产按其实际价值投保财产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9.1.5 乙方应根据法律和本协议附件2(技术规范和要求)要求, 合理处理项目产生废物, 包含但不限于污水、 烟气、 飞灰、 炉渣、 渗滤液等; 9.1.6 乙方有义务帮助甲方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产生特殊餐厨废弃物。 9.2 运行和维护方案 9.2.1 乙方应在特许经营期内实施本协议运行和维护方案。假如乙方认为该方案需要修改, 则应该就需要加以修改部分书面通知甲方, 由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查确定。经乙方书面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仍不回复, 视为同意乙方书面申请。 9.2.2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任何
24、合理时间检验乙方实施运行和维护方案情况。 9.3 运行、 维护和修理统计 9.3.1 特许经营期内, 乙方应确保: (1)对运行、 维护和修理项目情况进行具体统计; (2)准许甲方对其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检验并查阅和复制上述统计。 9.3.2 特许经营期内, 乙方每个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餐厨废弃物处理数量、 环境保护排放测定值。 9.4 监督与检验 9.4.1 在特许期内, 为保障甲方实施监督检验, 乙方在项目场地办公区域, 为甲方提供一间办公室, 以供甲方代表办公使用, 并为甲方实施监督检验提供必需办公设施; 9.4.2 甲方有权依法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项目场
25、地或乙方任何办公场所检验乙方, 不过, 甲方或其授权相关部门进入项目场地或乙方办公场所不应不合适地干涉乙方对项目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9.4.3 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 为公共利益和安全及推行法定职责, 甲方有权依法检验乙方拥有或控制技术数据、 会计账册、 统计及其她运行管理资料, 确保乙方根据本协议推行其义务, 乙方应主动帮助甲方检验。除此之外, 甲方不得无故干预乙方项目建设、 运行和维护。甲方对监督检验中获知上述资料负担保密责任, 甲方检验工作不应干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不然应对造成损失向乙方负担赔偿责任。 9.4.4 自开始运行日起, 乙方应于每个季度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向
26、甲方提交项目运行和维护汇报, 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和机器运行情况、 设备和机器日常检验和维护情况。 9.4.5 应甲方要求, 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要求期限内提供: (1)严重事故汇报; (2)甲方认为必需任何其她运行和维护资料和信息。 乙方在甲方通知要求期限内提供上述汇报、 资料或信息确有困难, 在取得甲方同意后能够延长, 但最长不得超出十日。 9.5 甲方介入运行或维护 9.5.1 餐厨废弃物处理质量不符合要求标准连续三日以上或整年累计天数超出十五天, 且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十日内未能就上述情况进行有效补救, 则甲方有权介入项目运行和维护工作, 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准许甲方
27、及其指定代理人及使用必需工具、 设备和仪器进出餐厨废弃物处理厂。 9.5.2 甲方应确保维护工作尽可能降低对项目运行干扰, 并遵守谨慎工程和运行通例。 9.5.3 乙方应支付进行上述工作所产生合理费用和支出。 9.6 暂停服务 乙方应足量处理餐厨废弃物。但因设备维修、 改造等原因, 确实无法处理餐厨废弃物, 乙方能够暂停处理餐厨废弃物。 暂停服务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暂停服务期间, 甲方能够采取必需方法处理餐厨废弃物, 所产生费用中超出处理补助费标准部分由乙方负担, 甲方应提供具体依据。 第七章 餐厨废弃物搜集运输处理 第10条 餐厨废弃物搜集运输 10.1 餐厨废弃
28、物搜集运输 10.1.1 特许经营期内, 乙方整年搜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10.1.2 特许经营期内, 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不属于餐厨废弃物危险废弃物、 工业垃圾或建筑垃圾等。 10.2 餐厨废弃物处理 10.2.1 乙方向甲方和丙方报备月度餐厨废弃物处理数量。 10.2.2 不可接收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预防机制: 对偶然出现不可接收餐厨废弃物, 乙方应妥善采取应急处理方法, 其处理方法及费用负担等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第11条 餐厨废弃物处理质量 乙方应安全稳定地根据《餐厨垃圾技术规范》处理。 第12条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补助费 12.1 餐厨废弃物结算量 当月餐厨废弃
29、物结算量, 以每个月最终一日甲方、 乙方、 丙方共同认可当月累计过磅数为准。 12.2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补助费标准 自乙方收运处理餐厨废弃物之日起, 丙方支付乙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补助费为168元/吨。 12.3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补助费支付依据 以当月餐厨废弃物结算量作为当月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补助费支付依据。 12.4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补助费结算 12.4.1 当月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补助费, 应于次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完成。 12.4.2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补助费结算方法: (1)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补助费由丙方支付, 甲方负责监督协调。 (2)乙方收到丙方支
30、付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补助费后, 应开具正规发票。 12.5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补助费调整 12.5.1 自本项目试运行之日起满一年后30日内,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审计单位对项目总成本进行核实, 以国家相关部门要求项目投资税后财务基准收益率以及估计未来两年物价上涨指数和当地社平工资为基础, 在30个工作日内依据核实结果对餐厨废弃物处理补助费进行调整。以后, 每两年参考上述方法调整一次。 12.5.2 如发生下述情况之一, 造成乙方运行成本急剧增加并超出8%, 乙方有权提请甲方在两年期内进行额外调价: (1)法律、 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取消了乙方相关优惠政策; (2)
31、国家政策对排放物处理作出新要求, 处理要求显著提升, 造成处理成本大幅增加, 将使以后运行成本显著增加; (3)因为社会平均物价水平提升, 致使乙方运行成本显著增加。 12.6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补助费尤其约定 非因乙方原因, 前两年保底量按100吨/日计算, 即不足100吨/日按100吨/日结算, 超出100吨/日据实结算; 第三年起按150吨/日计算, 即不足150吨/日则按150吨/日结算, 超出部分据实结算。 第八章 协议生效、 变更、 转让 第13条 协议生效、 变更、 转让 13.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 对本协议内
32、容任何修正、 增补或改动, 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方可生效。 13.3 甲、 乙双方任何一方承继人或受让人, 应继续推行其被承继人或出让人在本协议中义务和享受其在本协议中权利。 第九章 特许经营权届满时项目处理 第14条 项目移交 14.1 特许经营期届满前24个月, 如甲乙双方决定就本协议约定特许经营权不再续签协议, 则甲方和乙方应成立移交工作委员会, 协商并确定餐厨废弃物处理厂移交详尽程序。在协商时, 乙方应提交将要移交全部项目资产清单以及负责移交代表名单, 甲方应通知乙方其负责参与和接收移交代表名单。 14.2 特许经营期满前6个月, 乙方应安排对甲方指定人
33、员进行技术培训, 以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将全部管理及运行人员移交给甲方。 14.3 移交内容 14.3.1 乙方应在移交日将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及隶属于该厂相关权益, 包含组成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设施、 器材、 配件、 厂房及设备、 改建设施和土地使用权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实施机构。同时, 乙方应该将运行手册、 运行统计、 移交统计和甲方合理要求其她资料提交给甲方, 以使其能够直接或经过其指定实施机构接手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运行。 14.3.2 在移交日期, 乙方应向甲方无偿移交: (1)乙方及其对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全部权利和利益, 包含: ①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设施
34、 ②器材和备品备件; ③建筑物、 构筑物和设备; ④材料、 库存和全部改建设施; ⑤乙方拥有实物资产; 上述全部各项应是得到良好维护和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以及⑥乙方拥有本项目项下知识产权; ⑦乙方拥有实物资产使用权。假如乙方对一些技术没有全部权而只有被正当许可使用权, 则乙方有义务确保项目接收人能够从该技术正当许可人处取得一样许可, 以确保在移交后项目运行中能够正当使用该技术, 而且这么许可应不需要项目接收人另行支付许可费, 除非项目接收人已经同意另行支付许可费。 (2)符合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规范场地清理和恢复; (3)甲方能够合理要求且以前乙方未曾根据本协议要求交付运行、 维护、 修理
35、统计、 移交统计、 设计图纸和其她资料, 以使甲方能够直接或经过其指定机构继续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运行。 14.3.3 向接收人移交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应解除和清偿完成乙方设置全部债务、 抵押、 质押、 留置、 担保物权, 以及源自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建设、 运行和维护由乙方引发环境污染及其她性质请求权。 14.3.4 现金、 折旧、 银行存款、 债权、 应收款、 有价证券、 票据等不在无偿移交范围内。 14.3.5 乙方签署与本项目相关任何协议履约期限均不得超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劳动协议除外), 如违反本约定, 对甲方造成损失, 由乙方负担。但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协议除外。 14.3.6 除
36、非双方另有协议, 乙方应于移交日以后30日内, 自行从场地移走不属于移交范围物品, 但不得移走移交清单所列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设备、 工具、 零配件、 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或者其她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运行和维护必需物品。乙方在移交以后30日内未全部移走, 甲方在通知乙方情形下, 能够自行处理该些财产。 不过包含乙方商业秘密任何物品、 资料及信息, 甲方必需给予妥善保管并返还给乙方, 不然造成乙方商业秘密泄露, 甲方应向乙方负担赔偿责任。 14.4 对于特许经营期满正常移交, 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项目移交任何赔偿或收购费用。 14.5 自移交日开始, 乙方不再享受本协议项下特许经营权, 亦不负担本
37、协议项下任何义务。移交之前发生一切债务由乙方负担。甲方或其指定实施机构应接管项目运行, 以及因本协议产生、 不违反本协议约定、 于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任何其她权利和义务。 14.6 最终恢复性大修 14.6.1在移交之日前12个月内, 乙方应对本项目全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最终恢复性大修, 大修应在移交6个月之前完成, 大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大修具体时间和内容经双方确定。最终恢复性大修必需确保本项目设施在移交过程中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由甲乙双方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14.6.2最终恢复性大修应包含: (1)核查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设备制造厂商手册提出标准项目; (2)消除实际存在缺点;
38、 (3)检修、 探伤、 检测及易损易耗件更换等; (4)甲方合理要求其她检修项目; 乙方有义务将甲方合理提出检修项目列入其最终恢复性大修计划; 假如乙方不能依据本项进行最终恢复性大修, 甲方能够自行进行大修, 由乙方负担费用。在此情况下,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发生支出具体统计。 14.8 移交验收 在最终恢复性大修后并在移交日期之前, 甲方应在接收人和乙方代表在场时对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进行移交验收。经验收性能参数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方案要求参数性能确保值。假如不能达成上述要求参数, 乙方应修正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任何缺点, 并重新进行验收。假如乙方不能自前次验收日起三十日内修正任何上
39、述缺点, 甲方能够自行修正, 由乙方负担费用, 甲方需将发生支出具体统计提交给乙方。 14.9 移交程序和移交委员会 (1)特许期结束二十四个月前, 甲方和乙方应成立委员会(“移交委员会”), 由乙方三名代表和甲方三名代表(包含最少一名接收人代表)组成。移交委员会应定时会谈, 必需时经双方同意可随时会谈, 方便于约定餐厨废弃物处理厂移交详尽程序及最终恢复性大修、 最终恢复性大修后验收和将移交建筑、 设备、 设施、 物品和备品备件具体清单等。在会谈中, 乙方应提交负责移交代表名单, 甲方应通知乙方其负责接收移交代表名单。移交委员会应在移交之前三个月开会以准备移交仪式。 移交委员会应在移交
40、日期十二个月前会谈并约定移交项目资产清单(包含备品备件具体清单)和移交程序。 (2)乙方应提供移交必需文件、 统计、 汇报等数据, 作为移交时双方参考。 (3)除本协议另有要求外, 双方在完成运行资产移交程序前, 均应继续推行其本协议项下义务。 14.10 备品备件 (1)移交备品备件 在移交日期, 乙方应向接收人无偿移交十二个月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正常需要消耗性备件和事故修理备品备件。消耗性备件应于技术方案中列明。提供事故抢修备品备件应与乙方向设备生产商购置设备时所取得备品备件水平相同(水平相同系指规格一致, 且质量不低于、 数量不少于配件)。 (2)购置额外备品备件 在移交日期
41、之前, 甲方能够向乙方提出两份其要求餐厨废弃物备品备件清单。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以其能够从生产商处得到一样优惠价格提供, 由甲方支付费用。 14.11 确保期 在移交日之前, 甲方应组织人员对本项目进行现场移交验收。乙方要确保本项目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符合要求安全和环境标准以及该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设计时所要求参数, 可连续运行45天。 14.12 人员 (1)特许期结束六个月之前, 乙方应提交一份当初乙方雇员名单, 包含每个雇员资格、 职位和收入细节。并说明在移交日以后能够被接收人聘用人员具体名单。 (2)乙方应许可接收人在合理情况下进入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与这些人员进行面谈和面试。接收
42、人享受独立自主权选择在移交日期以后其愿意雇用运行和维护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人员。未被雇用雇员由乙方依据中国劳动协议法要求, 合理赔偿安置。 (3)具体接收事宜, 按当初《劳动协议法》等相关要求本着平等自愿标准协商处理。 14.13 风险转移 乙方应负担移交日期前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风险, 除非损失或损坏是由甲方违约所致。 14.14 本协议移交后效力 自移交日开始, 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即应终止, 本协议另有要求除外, 及于移交日之前发生未付债务除外。接收人应接管项目运行及本协议明示或默示, 因本协议产生、 不违反本协议约定、 于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任何其她权利
43、和义务。 14.15 优先权 假如甲方将对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再次授予特许经营权, 乙方在相同条件下有权优先取得该特许经营权。如到时依据法律需要招标方法选定应从其要求。 14.16 在移交日之前, 甲方应组织人员对本项目进行现场移交验收。乙方要确保本项目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符合要求安全和环境标准以及该厂设计时所要求参数, 可连续运行45天。 第十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5条 甲方基础权利和义务 15.1 甲方在特许经营期内基础权利 15.1.1 项目特许期届满后无偿受让项目及项目资产权利; 15.1.2 对乙方投资、 建设、 运行、 维护及移交本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厂
44、进行全程实时监督权利, 如发觉与本特许经营协议有不符, 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限期给予纠正; 15.1.3 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措施》要求, 甲方监督内容关键包含: (1)企业年度生产、 供给计划监督; (2)企业安全生产监督; (3)推行经营协议中法定义务和其她要求义务监督; (4)足量、 符合标准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督; (5)生产设施、 设备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监督。 15.1.4 组织委托中介机构, 对乙方投资建设、 资产、 经营、 管理、 安全、 质量、 服务情况进行定时评定, 所以产生费用由甲方负担: (1)经营情况评定, 包含投资建设、 资产情况、
45、 经营管理、 产品和服务质量, 评定周期为二年, 特殊情况下能够实施年度评定; (2)安全现实状况综合评价, 评定周期为五年以上; (3)专题安全评价, 评定周期视乙方安全生产情况确定; (4)经营情况评定、 安全现实状况综合评价、 专题安全评价委托含有资质中介机构进行, 并出具评定汇报。 15.1.5 甲方有权定时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告, 接收公众监督。 15.1.6 甲方在建设期内有对乙方建设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验权利, 包含但不限于在建设期内甲方能够委托政府审计机构或聘用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定时或不定时专题审计, 审计费用由甲方负担, 定时审计周期为每年一次, 审计范围
46、关键包含对乙方注册资本到位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实施与协议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 乙方有义务对审计工作给予充足配合, 提供必需完整审计过程中所需查看文件资料, 并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15.1.7 在项目经初步验收后, 委托政府审计机构或中介机构对乙方建设费用进行审计权利。 15.1.8 对项目建设期资金到位情况及资金使用合理性进行监督权利。 15.1.9 在有权机关出具书面通知认为发生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 安全生产等紧急情况时, 甲方有权依法临时接管餐厨废弃物处理厂, 乙方有义务严格根据甲方要求帮助甲方对餐厨废弃物处理厂进行运行和维护。在该种紧急情况处理完成后,
47、甲方应停止临时接管, 立刻将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归还乙方。 15.1.10 甲方有权委托含有计量认证资格机构, 定时对乙方处理场站餐厨废弃物处理数量、 质量和环境影响进行监测, 但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和管理活动。 15.1.11 在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 运行和维护过程中, 甲方指定法定执法机关有权对乙方建设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检验工作不得妨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5.1.12 本协议要求甲方享受其她权利。 15.2 甲方在特许经营期内基础义务: 15.2.1 甲方帮助乙方立刻办理相关许可或同意,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可行性研究汇报、 环境影响评价汇报、 项目申请
48、汇报、 初步设计汇报、 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申请审批等。但甲方根据此条款对乙方帮助不应免去乙方应该推行取得全部同意义务。 15.2.2 甲方负责项目“三通一平”建设, 并确保在乙方开工前, 将建设用水、 排水、 电、 道路、 通讯线路通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一米范围。 15.2.3 甲方帮助乙方正当享受国家及地方相关优惠政策(包含但不限于国家和地方要求免税、 减税及各项规费减免以及枣庄市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15.2.4 特许经营期内, 如因甲方本身政策(上级政策调整除外)调整原因影响, 使乙方受到重大损失, 甲方应赔偿对乙方造成损失。 15.2.5 乙方在本协议推
49、行期间不受任何第三方非法干扰, 若有该等干扰, 甲方有义务配合排除干扰。 15.2.6 帮助乙方要求丙方推行本协议和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义务。 15.2.7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 帮助乙方协调与项目场地周围所包含相关单位关系。 15.2.8 本协议要求甲方其她义务。 第16条 乙方基础权利和义务 16.1 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基础权利: 16.1.1 享受投资、 建设、 运行和维护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及其相关隶属设施权利; 16.1.2 对项目资产占有、 使用和收益权利; 16.1.3 对项目场地土地享受使用权利; 16.1.4 按本协议约定标准、 方法收取餐厨废
50、弃物收运处理补助费; 16.1.5 本协议要求乙方享受其她权利。 16.2 乙方在特许期内基础义务: 16.2.1 完成项现在期准备工作, 包含项目提议书、 项目立项汇报书、 环境影响评价汇报书编制和上述教授评审, 负担该项目乙方前期准备工作所需费用。 16.2.2 乙方负责本项目投资、 融资、 设计、 建设、 运行和维护, 达成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所要求资质。 16.2.3 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建成运行该项目, 收运处理餐厨废弃物。在特许期间, 加大对生产设施、 设备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 确保设施完好, 依据本协议约定接收处理餐厨废弃物。 16.2.4 根据国家和行业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