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 款 合 同 【提醒】: 本协议包含协议各相关权利和义务要求, 请仔细审阅后签署。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依据《中国协议法》、 《中国民法通则》等法律、 法规相关要求, 甲、 乙双方本着自愿、 平等、 诚信、 互惠标准, 经友好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 以大写为准, 下同) 乙方借款用途: 。(该借款须用于正当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
2、意, 乙方不得将借款挪作她用,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 第二条 借款期限和形式 乙方借款期限为 个月,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于借款起始日将本协议约定借款一次性足额发放给乙方, 乙方于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全额偿还甲方本协议约定借款本金。 实际借款日与上述记载借款日期不一致, 以双方办理借款借据上所记载日期为准, 实际还款日依次顺延, 借款借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具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利息及还款方法 乙方应该根据月利率 %每个月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乙方应按月付息, 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第四条
3、 提前还款 1、 乙方需提前还款, 必需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应该提前七天以书面、 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甲方。 2、 乙方提前还款应满足下列条件: A、 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 应额外支付甲方二十日利息。 B、 部分提前还款, 还款金额不少于借款本金二分之一金额。 C、 在提前还款时, 在本协议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任何款项, 包含但不仅限于借款本金、 利息、 违约金和其她费用。 D、 提前还款部分按第三条约定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 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 应结清全部利息。 E、 因为乙方提前还款而造成借款期限发生改变, 未偿还部分按原
4、借款利率计息。 第五条 借款展期 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协议项下借款, 需要办理借款展期时, 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经甲方审查同意展期, 双方另行签署展期协议。如甲方不一样意展期, 则乙方仍应按本协议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六条 乙方承诺 1、 本协议项下借款根据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不得将借款挪作她用。 2、 确保按本协议约定时间、 数额偿还借款本息, 缴纳本协议约定各类费用。 3、 当乙方出现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 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并提前偿还借款本息。 4、 对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给予保密。
5、 5、 如实提供相关证件、 证实或其它资料, 并主动配合甲方调查、 审核与借款相关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 还款能力及借款使用等)。 6、 接收甲方及其授权代理人经过合理方法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验。 7、 如要为她人债务提供担保, 应该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 对乙方提供相关家庭资产、 财务资料、 生产经营方面个人资料给予保密, 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要求及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2、 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3、 有权了解、 核实乙方及其家庭组员身份、 还款能力、 个人信用和家庭财务情况, 要求乙方提供与借款申请、 使用相关
6、资料、 文件。 4、 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偿还借款本金、 利息和费用, 有权行使本协议约定其她各项权利, 要求乙方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其她各项义务。 第八条 共同借款 本协议如包含两人以上(含)共同借款, 任一借款人均应推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对全部借款负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出借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借款本息和应付未付其她费用。 第九条 提前收回借款 在本协议推行期间, 如甲方发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则甲方即有权在借款到期之前以电话、 手机短信、 电子邮件等方法, 要求乙方在三日内付清全部借款本息(包含逾期利息及违约金), 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发任何损失负责, 并有权单方
7、面书面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自通知抵达乙方时解除(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发出视为抵达,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1、 乙方未完全合适地遵守或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任何承诺、 确保、 义务或责任。 2、 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实材料或隐瞒关键事实。 3、 乙方将该借款用于非法活动或未按本协议要求用途使用。 4、 乙方资信恶化, 发生其她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 危及借款资金安全; 5、 乙方拒绝或者阻挠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6、 乙方与其她自然人、 法人或经济组织签署有损于甲方权益协议; 7、 乙方发生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失踪或被宣告失踪, 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而无继承人、 受遗赠人, 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 或者继承人、 受遗赠人、 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乙方推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8、 本协议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甲方债权改变, 乙方未另行提供甲方认可新担保; 9、 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其她情形。 10、 乙方包含刑事案件、 诉讼、 仲裁、 纠纷, 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1、 乙方其她任何债务在到期(包含被宣告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 或者乙方不推行其应该负担担保责任或其她义务, 已经或可能影响乙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推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需严格根据上述约定向甲方偿付借款本金, 且乙方所
9、付款项应优先冲抵利息。如乙方未能在借款到期时还清借款本金, 则乙方除应归还本金并按月利率 2% 支付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利息之外, 还应依据逾期天数天天按未能偿还借款数额千分之十(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必需严格根据上述约定每个月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如乙方逾期未支付当月利息, 则乙方除应支付利息之外, 还应按当月利息一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乙方出现逾期未支付当月利息, 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提前归还借款、 按月利率 2%支付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利息, 并自借款之日起直至实际还清借款之日止按借款总额千分之十(10‰)天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和第九
10、条要求, 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乙方除提前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外, 还应该支付给甲方借款本金3%违约金。 第十一条 费用负担 费用负担范围: 因签订和推行本协议及实现债权可能产生全部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 差旅费及逾期应支付中介方服务费等)均由违约方负担。 第十二条 公告催收 对乙方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拖欠借款本息或发生其她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向相关部门或单位给予通报, 有权经过新闻媒体或各网站及上门贴条等方法进行公告催收。 第十三条 债权债务转让 在本协议推行期间, 甲方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权益转让给第三人, 但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 发送邮件等方法通知乙方, 乙方必
11、需继续推行本协议责任和义务; 未取得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四条 权利保留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依据法律、 法规和其它协议所享受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宽容、 宽限、 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 均不能视为对本协议项下权利、 权益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协议行为许可或认可, 也不限制、 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行使, 也不所以造成甲方对乙方负担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 尤其约定 1、 本协议约定利率不受国家利率调整影响, 甲、 乙双方均承诺不以国家利率调整为由而要求变更利率。 2、 本协议如有未尽
12、事宜, 或需对部分条款给予补充或变更, 则甲、 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附件效力 协议项下全部与本协议当事人签署附件均为协议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协议效力及纠纷处理方法 1、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由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甲、 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在推行中如发生争议, 缔约人应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现居住地址: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