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丰乐城金沙湾二次结构砌体及粉刷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协议发包人(简称甲方): 新郑市建安工程有限企业 永丰乐城金沙湾项目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 河南省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守信标准,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特签署本工程砌体分项承包协议。第一部分 专用条款一、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永丰乐城金沙湾2#、 13#、 14#楼2、 工程地点: 新郑市龙湖镇祥云路与湖滨路交叉口3、 结构形式: 框剪结构地上三十层, 地下二层。二、 承包方法1、 发包人以包工不包料方法承包给乙方。2、 承包人包施工机具: 搅拌机、 振动棒、 灰斗车、 手动工具、 电动工具及小五金材料
2、铁丝、 铁钉、 扎丝、 胶带等), 二级电箱以下电线箱、 电线、 电缆、 闸刀、 开关、 插座等费用。3、 承包人包人工费、 包质量、 包工期、 包安全、 包安全文明施工发生费用。三、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1、 本工程全部按设计图纸(0.000以上), 设计变更, 图纸答疑及现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2、 乙方承包该工程施工图以内(0.000以上)全部填充墙、 止水带、 结构柱、 现浇构件钢筋制作、 绑扎、 模板制作与拆除; 3、 乙方负责配合大小机械安装, 负责施工电梯操作及操作人职员资, 操作人员必需持证上岗, 人证统一; 负责防护棚搭建人工费; 4、 在工地范围内材料水平运输, 每个工作面完
3、工时材料清理归类回收。甲方从主体验收后到工程交工全部土建部分施工人工(含现场清理, 卫生打扫)。四、 工程质量按国家及河南省相关标准要求合格标准。五、 协议工期1、 承包人严格根据发包人安排进度计划组织合理施工, 并同时配合与其它工种施工交叉作业, 承包人必需确保有足够人力确保各项施工正常进行, 经质监站验收达成合格工程。2、 2#、 13#、 14#楼9月10日经过主体验收, 总工期102天; 3、 承包方必需按发包方及相关部门进度要求, 只准提前, 不准拖后。4、 如没有完成, 按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如工期推迟超出10天, 按天天1000元罚款。依这类推, 按累计天数计算。5、 如承包
4、方不能按时完成由发包方另安排班组施工, 所发生费用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六、 承包单价1、 按建筑面积, 砌体: 175元/m2(含模板、 钢筋制作、 砼浇筑及施工洞口砌筑); 内粉: 14元/m2; 外粉: 25元/m2; 地坪: 11元/m2; 2、 内粉刷包含: 外墙架眼封堵, 室内(含厨卫间及公共部分)粘网、 喷浆、 清地坪、 熬107胶、 电梯前室公用地板砖、 墙面砖、 楼梯踏步、 顶棚不粉刷、 墙面水泥压光, 施工洞口补砌。 3、 外粉刷包含张网、 喷浆、 拉毛、 水泥压光、 屋面(除防水 层外, 其它按图纸设计施工)、 散水、 残疾人坡道、 施工洞口补砌、 包含室外踏步砌粉、 外架子
5、加固(含二层以下外架子搭设及全部外架子加固)。 4、 地坪包含: 客厅、 卧室、 厨房、 阳台为毛地坪, 卫生间水泥压光; 5、 以上单价包含按本协议约定承包方法完成所需要一切人工、 雨具、 个人安全防护用具、 工资、 奖金、 管理费及场内搬运、 超高费、 加班补助、 文明施工、 工人进退场等费用。 6、 因为发包人原因承包人中途离场按协议单价实际工作量结算, 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以上各项内容包含在承包价内, 结算时不准调整。签署协议时, 承包人已具体熟识图纸, 对工地场地实际情况, 对图纸复杂程度无异, 认可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整增加工程单价。七、 付款方法1、 乙方进场自垫生活费及人工费
6、 2、 十五层砌体砌完, 付实际完成工程量人工费80%; 3、 全部砌完, 付实际完成工程量人工费80%; 4、 主体工程经五大主体验收合格, 内外粉刷施工完成后, 付至完成总工程量95%; 5、 剩下5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完成, 三个月后一次付清。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八、 工程管理1、 发包人对承包人含有绝对领导权, 承包人工作是在发包人领导下展开。2、 承包人必需无条件服从发包人项目部及企业职能部门对工地统一管理和指挥, 遵守发包人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3、 承包人必需果断实施国家、 河南省及新郑市相关劳务分包政策法规和要求, 不得违法使用老工、 童工及患有重大疾病工人, 不然由此引发一切责
7、任由承包人负担。4、 承包人必需服从发包人一切管理人员管理, 不管任何情况, 如有打骂威胁管理人员, 发包人有权终止协议, 承包人必需无条件退场, 所造成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情况严重, 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5、 承包人必需作风正派, 不得对发包人管理人员行贿, 如有发生, 则按企业及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并对承包人处以5000元罚款。九、 质量管理1、 承包人应认真依据现行国家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 新郑市建设局相关要求、 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和项目部质量技术交底、 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 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接收发包人检验和验收。2、 隐蔽工程验收。承包人应在隐蔽前通知发包人相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8、 预验收经过后由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如检验结果不合格, 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担。3、 全部未尽事宜按现行国家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 规程、 建筑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新郑市建设局相关要求、 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和项目部质量技术交底、 设计图纸、 施工说明书、 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 相关要求实施。十、 工期管理1、 承包人必需按发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和调动工作, 服从发包人对施工进度统一管理。2、 每层或每个分段施工由承包人收到发包人进场开工通知时开始计时, 工序完工并经项目部验收合格达成质量验收标准后, 由项目部开出完工单。十一、 材料管理1、 承包人施工所需一切材料, 必需主材提前7天,
9、 并须填写材料明细表, 送发包人审查。所用材料要如实计算, 多算部分由乙方负责。2、 属于发包方供给给本工程一切材料, 承包人应该合理使用, 尽可能节省材料。如有浪费材料现象发生, 经发包人指正后仍不更正, 则按材料价十倍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罚款在支付款中扣除。十二、 安全管理1、 承包人必需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无条件接收项目部及相关部门安全管理, 并随时接收项目部安全检验和监督, 落实安全方法, 消除安全隐患, 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事故一切责任和所发生费用, 由承包人全部负担。2、 承包人不得雇用患有高血压、 恐高症、 传染病等有碍安全施工工人进场,
10、严禁工人带病及酒后作业, 如有隐瞒, 承包人必需负担全部安全责任。3、 承包人必需严格实施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禁令、 安全操作规程、 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技术交底, 特殊工种必需持有有效上岗证方能上岗。4、 承包人要加强对工人进行“三宝”、 “四口”、 “五临边”等班前安全教育, 楼层井架出入口安全每次进出料完成后, 使用人必需立刻关闭。5、 承包人与工人签署务工协议时, 工人必需持有有效证件。6、 如承包人所雇用劳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所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对屡教不改且情节严重者, 发包人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 所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7、 在外脚手架施工作业时, 脚手架上施
11、工操作人员不得过于集中, 并在作业前检验脚手架是否牢靠、 安全, 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方可施工。8、 全部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 法规实施。十三、 文明施工管理1、 承包人必需遵守地方相关要求和条例, 按项目部及相关单位要求, 做到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在文明施工中损失, 则由承包人负担违约责任、 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2、 承包人在施工中要做到“人走场清, 工完料清, 随走随清”, 现场材料堆放整齐, 保持职员宿舍及生活场所整齐卫生。3、 严格实施国家及地方政府制订相关治安管理条例。承包人工人在现场, 不得有肇事、 打架、 嫖娼、 吸毒、 赌博等违法行为, 违者交当地相
12、关部门处理。4、 承包人工人若在工地范围内打架, 一经查实即对承包人处以五千元罚款, 并由承包人负担因打架造成对方人员医疗费用及相关损失。5、 本协议签署人负责本工地现场管理, 假如不到工地管理, 罚款100元/天, 超出一天以上必需向本项目部经理请假。十四、 发包人权利与义务1、 发包人提供现场临舍、 床、 水、 二级固定电箱以上配电系统、 垂直运输机械给承包人使用。2、 发包人有义务帮助承包人办理暂住证等相关手续, 费用由承包人负责。3、 发包人有义务帮助承包人办理多种保险相关手续, 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保险费从工程款中扣除。十五、 承包人权利与义务1、 承包人不得将本协议内项目转包给她人
13、 不然发包人有权利终止本协议, 由此造成全部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2、 承包人必需按时组织足够施工人员进场, 并负责工人进、 退场一切费用。3、 承包人进场后, 必需交1寸彩照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给发包方, 并负责在三天内与每一位下属工人签署劳务协议, 办理好保险事宜, 在五天内向当地派出所申请暂住证, 并送一件复印件给发包方备查。4、 承包人必需常驻工地跟班作业, 必需识图并熟练多种协议内操作工艺, 关键部位施工时还应做好示范。5、 施工中如有整改工作, 承包人必需按时、 保质完成, 不得拖延和拒绝, 不然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她人施工, 全部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6、 如发包人需要承包人完成部分不
14、属于本协议范围内工作, 承包人必需无条件服从, 由此产生工资为大工160元/天, 小工120元/天, 承包人必需按时填好签证单, 当日内由主管施工人员签字, 并经项目部经理确定, 发包人有权拒绝付补前单据全部费用。7、 承包人必需珍惜施工机械、 设备和工具, 指派专员做好所用机械设备和工具维护、 保养工作, 如有遗失或人为破坏, 必需按价赔偿。8、 承包人必需自觉处理好与其它班组或分包单位关系, 不得因任何理由与它人发生争吵或打架事件, 不然按处罚10001500元罚款或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9、 工程完成后, 承包人必需按发包人要求时间退场, 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拖延。十六、 协议解除1、
15、发包人、 承包人协商一致, 能够解除协议。2、 发生协议8.4条款情况, 发包人要求解除协议。3、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协议无法推行, 或因一方致使协议无法推行。4、 承包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十七、 其它1、 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仲裁处理。2、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3、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履约确保金结清后自行终止。十八、 补充条款在本协议推行期间,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带家眷、 小孩及其它闲杂人员居住施工现场, 如发觉按每人200元/天罚款, 并立刻请出施工现场。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及地址: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签约时间: 月 日 签约时间: 月 日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