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协议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据《安全生产法》、 《建筑法》、 《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遵照公平、 遵法、 诚信标准, 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双方就本项工程安全用电事项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分
2、承包范围:
二、 工程目标:
1、 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死亡率为零; 重伤率为零; 轻伤事故安全负伤频率不超出3‰; 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争创文明施工单位, 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2、 职业健康控制指标: 杜绝人员伤亡, 触电事故发生, 确保职员免受职业病危害。
三、 甲方权利、 责任和义务:
1、 项目经理(现场实施经理):
安 全 员:
2、 甲方必需严格落实实施国家及地方相关临时用电法
3、规制度,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保体系, 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负总责。
3、 甲方制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定时部署、 实施、 检验、 评价、 对乙方承包范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监督、 检验和管理。
4、 甲方负责向乙方宣传落实、 国家对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方针、 政策、 法规, 并监督、 检验, 建立用电管理责任制。
5、 甲方提供由变压器→一级柜→二级箱电源配置,三级箱以下部分由乙方配置, 乙方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危险部位进行安全警示标识。乙方对现场用电设备和线路负管理维护责任。
6、 甲方对乙方违反<>要求,有对乙方处罚权利。
7、 甲方负责对乙
4、方进行安全用电教育, 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四、 乙方权利、 责任和义务:
劳务责任人:
1、 乙方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提议; 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法律法规安全指令; 对造成后果违章指令有权向上级部门检举和控告。
2、 乙方认真实施国家、 哈尔滨市、 对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方针、 政策、 法规, 建立用电安全管理确保体系。
3、 乙方实施项目经理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并按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进行临电部署。
4、 乙方配置配电箱、 电线、 电缆等必需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有效产品.
5、 乙方对现场安全用电,有维修和保养责任, 做到定时
5、检验(每个月最少2次)。在安全检验中发觉非责任区域存在安全隐患, 有义务向甲方立刻汇报。
6、 为节省能源, 乙方有责任杜绝长明灯、 机械空载等浪费能源情况发生。
7、 乙方对甲方提出用电安全隐患要立刻整改, 并做到不违章作业, 如不立刻整改, 所产生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8、 乙方配置最少2名合格临电工(必需持证上岗), 临时电工要服从甲方指挥管理, 做到按用电规范施工, 对安全用电负责, 做到不违章作业。
五、 附则:
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晋中市及上级部门文明施工用电安全相关要求以及山西五建集团有限企业安全用电相关要求, 为强化施工现场用电管
6、理, 保障施工安全, 方便各分包队伍与总包方之间配合, 特做以下安全用电管理要求:
(1)现场配电采取三级配电, 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各分包队伍必需设专职临电工, 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不然算无证操作, 临电工在操作过程中发觉问题立刻与总包临电责任人联络。
(3)专用设备箱必需实施一机、 一闸、 一箱、 一漏严禁用一台设备箱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台设备(含插座)。
(4)施工中严禁使用老化、 破皮严重及未包扎电源线, 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5)使用电焊机必需装电焊机保护器, 一次线选线长度要小于5米, 接线要牢靠, 包扎要严密, 二次线要双线到位, 不许可超出30米,
7、焊把线要完好, 无破损, 一、 二次侧防护罩要齐全。
(6)碘钨灯必需使用密闭式防雨灯具, 灯具和支架做良好接零保护, 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设施, 电源线使用三芯橡胶套电缆线, 电源线一次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7)地下室及潮湿场所使用行灯变压器和低压照明灯具, 其电源电压不应超出36V, 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 绝缘良好, 电源线应使用橡胶套电缆线, 不得使用塑胶线。
(8)配电箱要统一编号, 有标识、 箱内无杂物, 停止使用时切断电源, 锁好箱门。
(9)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必需绝缘良好, 电源线, 插头、 插座完好无损。
施工现场不准使用接线板或滚动式接线板。
(10)电焊工
8、上岗作业必需持有上岗操作证、 当日动火证, 配有看火人和消防器材方可施焊操作。
(11)现场镝灯、 必需有单独配电箱, 镇流器必需有防雨罩, 沿塔吊敷设滴灯必需安装平台, 做好与塔吊绝缘防护。
(12)使用甲方电源, 总配电箱二级箱以后所接线路出现一切问题和事故, 均由乙方负责。
(13)凡不根据要求作业, 违反本协议造成安全事故, 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单位全部负担。
六、 违约和索赔:
1、 由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 由乙方负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和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帮助处理善后事宜。
2、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 因为乙方隐瞒不报、 谎报、 有意拖延不报、 有意破坏现场, 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调查、 拒绝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 而造成事故性质改变, 事故严重程度加剧, 乙方将负担全部责任。连带方可依法进行索赔。
甲方 乙方
项目经理(现场实施经理) 劳务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