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 资 合 作 分 红 合 同 书 投资合作分红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双方发展需要, 由乙方向甲方注册设置重庆智祥学堂xxxx有限企业旗下门店智祥学堂进行投资,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企业法》等相关法律要求, 在双方自愿平等、 老实互信、 互惠互利标准上, 达成以下协议: 一、 企业名称、 乙方投资店铺名称、 住所、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及性质 1.企业名称: 重庆智祥学堂xxxx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目标企业”); 2、 乙方投资店铺
2、名称: 智祥学堂(系目标企业正当设置, 乙方此次投资店铺, 简称“目标门店”, 如需投资其她店铺应另行签署协议书) 3.目标门店位置: 重庆市, 鸿恩四期1、 2号楼2层18、 19、 20号; 4.企业注册资本: 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大写: 壹佰万元整); 5. 目标门店拟集资资金: xx元; 6.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范围教育咨询、 语文、 数学、 英语、 美术、 音乐等幼儿潜力开发类科目(以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审核为准)。 7.投资性质: 集资筹备目标门店, 目标企业及目标门店全部权、 经营权归甲方全部, 甲方对乙方在分红开始后每季度15号以现金方法支付利润分红。经
3、甲方及甲方指定投资人同意后, 可向目标门店招募投资人, 共同建立校区, 盈亏共同负担。 二、 协议期限 即3月X日起至2023年3月X日止, 累计5年。 二、 投资者及其投资情况 1.投资组成与计算公式: 珠心算学科教学技术价值、 管理运行团体、 教学培训团体、 前期开启资金(包含: 房租、 市场开支、 职员团体培养、 职职员资、 装修、 消防立案、 重庆直营校区相关营业证件办理、 软硬件设备采购等)以成本表为准。珠心算技术价值人民币30万元, 管理运行团体及教学培训团体价值人民币31.2万元, 前期开启资金人民币40万元, 备用资金人民18.8万元, 累计人民币120万元。其中综合技
4、术占比51%, 剩下49%由投资者认购, 每一笔价格1.2万元, 5笔起投, 未认购分红占比为甲方持有。 2.投资人出资方法: 姓名: 冯xx, 现金出资: 人民币24万元(大写: 贰拾肆万元), 占门店投资额20%; 3. 出资期限: 企业投资人应于协议签署之日起三日内, 将各自认缴出资额以银行转账方法转入下列帐户: 收款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龙湖三千里支行 收款姓名: 张海瑞 收款帐号: 6217 0038 1003 9583 797 如乙方在三日内未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向甲方付清投资金额, 并反悔索要之前付款, 甲方给予返还但乙方需支付投资款20%作为违约金;若在甲方装修
5、营业之前乙方未能付清投资金额, 乙方不能享受本年度原红利分成百分比(根据二万元占校区红利分成百分之一进行分配)。 三、 目标企业及目标门店管理及职能分工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出席目标企业股东会; 2.甲方有优先购置其她投资人分红占比权利, 优先认缴企业新增资本权利; 3.甲方依据其所持有出资百分比取得红利和其它形式利益。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校区选址、 装修、 物料采购等; 2.甲方负责校区市场招生工作; 3.甲方负责校区职员招募及培训; 4.甲方负责校区职员管理工作; 5.甲方负责校区财务统计、 管理工作; 6.甲方负责对投资人计
6、算分红; 7.甲方负责对运行期间风险把控; 8.甲方应该认真负责为校区发展做出努力, 使校区快速进入发展正轨。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监督企业财务情况及运行情况. 1.1乙方有权在每个月5号之前从甲方获取本月支出、 盈利表。 1.2乙方有权实时到校监督、 观察、 了解校区发展情况。乙方也可每季度派出代表前来参观。 1.3乙方有权向供货商以及采购处了解采购信息。 1.3乙方有权查看校区课时表等相关报名表。 2.乙方有权为校区发展提出提议, 供甲方参考; 3.乙方有权向校区发展提供资源; 4.乙方有权根据约定享受收益。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该按期足
7、额交纳认缴出资额, 在校区成立后且乙方出资额到位后, 乙方不得在一年内抽回出资; 2.乙方应该依据个人周围资源, 为校区做好力所能及贡献; 3.乙方必需努力维护校区利益和荣誉; 4.乙方和甲方共同负担运行风险; 5.依企业法负担其它义务 四、 资金及财务管理 乙方向甲方投入人民币XX万元, 占门店投入XX%。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与校区, 乙方不得干涉甲方任何运行及决议(乙方有权监督企业财务情况及运行情况)。 五、 盈亏分配 协议期间, 甲方以每季度利润百分比按季度(15号)向乙方现金分红(若以银行转账, 需注明收款人及账号)。盈亏分配以下: 时间 预期投资
8、收益 协议效力 备注 1-2年 有效 开业2周年预期回本 3-5年 50%每年 有效 盈利第一阶段 5年后 40%每年 续签或终止 盈利第二阶段 设定回本周期为两年, 整体分红随时间顺延享受, 可顺延至协议结束后继续分红, 协议期内后三年为盈利分红期第一阶段, 盈利分红期第一阶段校区收益进入稳定收益阶段, 投资回报率平均每年预期为投资成本50%以上, 5年后为协议期外盈利分红第二阶段, 投资人在盈利分红期第二阶段可选择续签分红协议或停止分红协议。其中投资人续签分红协议, 收益回报率将在在原本分红百分比将降低为原有分红百分比80%收益且享受校区永久收益; 投资人5
9、年后若停止分红协议,该分红份额只能转让或者放弃, 不能退还给甲方。分红份额按原始投资价转让, 转让必需经甲方同意, 私自转让视为自动放弃股份, 到时终止协议。 六、 转让分红份额或退出约定 投资人之间能够相互转让其全部份额或者部份份额。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人转让其份额时, 必需经全体投资人书面同意; 经投资人同意转让出资, 在相同条件下, 其她投资人对该出资有优先购置权, 且转让份额根据实际出资原价转让不得溢价, 转让等同于终止协议。 1.本协议期为5年, 协议期满后, 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续签, 由甲方向乙方付清分红, 本协议终止。 2.在协议期内, 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甲方应该在七天内向
10、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 同时甲方向乙方赔偿乙方投资金额1.2倍做为违约金, 本协议终止。若在运行期间, 乙方从事有损校区任何行为,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撤资并收取乙方出资本金30%作为违约金。有损校区行为包含但不限于: ①恶意诋毁校区及品牌形象。 ②干涉甲方运作权利。 ③泄露甲方商业机密、 教学方法及模式等。 ④影响职职员作进度及状态。 ⑤一切不利于校区发展行为。 3.在协议期内, 甲方会依据投资人为校区所作出贡献, 选择优质股东, 对其提供以下权益: 3.1提供甲方所开设其她直营店或半直营店优先认购投资资格 3.2甲方提供总部品牌投资优先认购资格。 3.3甲方许可乙方
11、优先加盟权利并在加盟费上给予8折优惠。 3.4甲方许可乙方使用代理区域品牌权利, 同一个区域投资人优先享受代理权(具体代理权责依据品牌后期代理权限实施)。 4.如遇目标企业或目标门店扩大经营(如升级改造、 开设分店、 增资等)需另行投资等事项, 须经甲方同意并另行签署增资协议给予确定。 5.协议期内, 乙方自行要求撤资, 撤资须在校区营业一年以后方可申请, 同时乙方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赔偿规则为: 撤资期限 违约金约定 备注 1年以内 / 严禁撤资 1-2年 投资额30% 许可撤资 2-3年 投资额15% 许可撤资 3年后 无(本金分三年返回, 若三年内
12、乙方存在恶意竞争设置与目标企业经营范围相同企业或门店, 则甲方就此遭受经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许可撤资, 但在撤资后三年内严禁经营同类教育培训 4.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或返还投资本金时, 乙方有权利分配甲方在重庆市, 鸿恩四期1、 2号楼2层18、 19、 20号校区财产(不超出红利和投资本金), 不可抗力除外。 5.红利分配从校区正式营业之日开始计算, 一年后进行首次分红, 第二年开始按每季度进行红利分配。 6.若甲、 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需以校区名义进行贷款或借款, 必需取得全部投资人书面同意; 如私自以校区名义进行贷款或借款, 贷款人自行负担, 另一方不负担
13、贷款人所欠债务, 并可追究贷款人违约责任, 贷款人违约金为贷款人所欠债务两倍, 并追究责任方相关法律责任。 7.甲方在经营过程中, 若包含违法行为, 造成损失, 乙方概不负责, 同时, 甲方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七、 协议解除或终止 因不可抗力致企业未能正常运行, 或者双方协商一致, 该协议能够解除或终止。 八、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要求, 均应向守约方负担违约责任。如违约方违法行为给守约方或本校区造成损失, 违约方应予赔偿。 九、 争议处理 因解释或推行本协议所发生争议, 各方应首先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适用中国法律。 十、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经各方协商, 可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该协议拥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一、 其她 本协议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 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自双方签字之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临时用小狮子教育咨询委托张海瑞签署协议, 后期企业营业执照注册下来后补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