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房屋出租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 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以下:
一、 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 房型规格: ; 居住面积 平方米;
2.出租房屋内隶属设施: (详见清单)
二、 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2、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 每年 元人民币;
3.付款方法: 按年支付, 另付押金 元, 租房终止, 甲方验收无误后, 将押金退还乙方, 不计利息。
一次性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水、 电、 煤气、 电话、 有线电视、 电话、 宽带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能够终止协议, 收回房屋使用权、 乙方需担全部责任, 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私自将房屋转租、 转让或转借;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乙方连续三个月不付全部费用。
三
3、 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 电、 煤、 有线电视、 电话、 宽带等费用, 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 甲方须监督检验以上费用;
2.不管在任何情况下, 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 甲方必需确保乙方正常居住, 不得将乙方租用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 应提前一个月提出, 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 在相同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 甲、 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 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
4、境整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尤其注意居住安全, 包含取暖、 用电等, 甲方在此已提醒乙方, 乙方承诺如发生安全等事故自行负责, 与甲方无关。
7.乙方不得私自改变室内结构, 并珍惜使用室内设施, 若人为损坏将给予甲方对应赔偿; 如发生自然损坏, 应立刻通知甲方, 并配合甲方立刻给予修复。
四、 其它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按相关现行法规办理提交延庆县人民法院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 出租房屋内隶属设施、 其它说明(如: 入住时水电煤字数。) :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