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企业
相关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汇报”制度
通知
企业各单位: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方针, 全方面牢靠树立新发展理念, 坚持安全发展, 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红线, 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关键,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相关要求要求,结合我企业实际, 严格落实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各项制度方法, 确保全体职员生命安全。特制订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汇报”制度, 请各单位遵照实施。
附: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汇报”制度
2、 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企业
9月25日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汇报”制度
一、 本制度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统称为事故隐患)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 作业场所、 设备及设施不安全状态, 人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缺点, 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事故隐患, 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控制管理, 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相关键意义。
二、 事故隐患根据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等级: 通常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 发觉后能够立刻整改排除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 应该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 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
3、治理方能排除隐患, 或者因外部原因影响致使企业本身难以排除隐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 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事故隐患。
三、 “双汇报”制度是指定时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汇报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和企业职代会。
四、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 规章、 标准和规程要求,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并定时进行修订完善, 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进行立案。
五、 企业各部门人员发觉重大安全隐患后, 要第一时间向
企业总经理汇报并公告, 如
4、依靠企业力量临时不能处理安全隐患要立刻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进行汇报, 汇报内容应包含重大隐患名称、 时间、 内容、 现实状况、 管控方法、 形成原因、 排查人员、 可能影响范围、 可能造成伤亡情况、 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要求制订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 由企业安监科应每季度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汇报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并经科长签字上报。
七、 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 应立刻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汇报隐患排查治理、 复查验收等情况, 立刻销号, 实现“闭环”管理。
八、 企业关键责任人应定时向本单位职代会汇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5、制度建立、 修订和实施情况、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安全生产现实状况、 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 劳动保护技术方法、 辅助方法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 以及企业存在重大危险源原因进行通知及辨识管控预防相关知识和其她应汇报相关事项, 果断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九、 企业各级部门相关责任人要将重大安全隐患“双汇报”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验工作关键, 发觉立刻汇报并跟踪整改销号, 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单位或个人, 以及因工作渎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或经济损失较大, 依据影响后果采取经济处罚、 免职等处分, 严重渎职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 对
6、发觉企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部门或个人, 采取合适方法进行处理, 预防事故发生或降低事故安全风险, 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 设备设施等经济损失有重大贡献单位或个人, 经企业安委会讨论给与一次性奖励-5000元经济奖励, 并全企业通报表彰, 纳入年度晋级考评范围。
十一、 各级管理部门应经过职代会或其她形式听取职员代
表意见, 接收群众监督, 经过起草汇报、 提交审议、 讨论、 表决等步骤, 表现职员在安全生产中知情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得到落实, 充足发挥企业工会、 职员代表、 职代会制度在安全领域中群防群治作用发挥, 从而促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 提升企业安全风险抵御能力。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