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承包安全责任书
甲方: 苏民投新能源开发有限企业
乙方: 河南鼎鑫建设工程有限企业
为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方针, 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确保施工中人身、 财设施设备安全,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商丘市鑫炎刘口乡50MWP光伏农业大棚发电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刘口乡当王店村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 甲方有帮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 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验义务。甲方有检验督促乙方实施相关安全生产方面工作要求, 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进行阻止、 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
2、通知书, 直至清退出场。
2、 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络安全生产方面工作。
3、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由甲方负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承包单位,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 设备损坏事故负担全部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推行以下安全责任:
1、 乙方所提供承包工程要求相关资质证实材料应真实、 正当、 有效。
2、 乙方必需落实实施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要求, 必需制订对应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实施《高空安全工作要求》、 甲方相关工作票制度及其她安全生产要求、 制度。
3、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
3、劳动安全, 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确保其用工正当性。乙方必需按国家要求, 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 配置合格劳动防护用具、 安全用具。
4、 施工时间, 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 (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络人。
5、 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机械、 工、 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数量和质量必需满足施工需要, 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要求, 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妥所造成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6、 开工前, 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 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设施设备、 工器具等进行检验, 确定符合安全要求, 一经开工, 就表示乙方已确定施工现场、 作业环境、
4、 设施设备、 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7、 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 不得超越指定施工范围进行施工,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私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甲方设施设备; 不得私自拆除, 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8、 乙方施工过程中需要用电、 水源, 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络, 不得私拉乱接。中止作业或碰到故障应立刻切断相关开关。
9、 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 料尽、 场地清, 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0、 乙方必需接收甲方监督、 检验, 对甲方提出安全整改意必需立刻整改。
11、 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 设备事故或危机生产运行得不安全
5、情况下, 应立刻汇报甲方, 并主动配合调查。
乙方应实施国务院《尤其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停行要求》、 《企业职员伤亡事故汇报和处理要求》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还必需用电话、 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 公安部门、 工会汇报, 按要求组织调查处理, 并由乙方统计上报; 如发生国务院《尤其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停要求》所要求特大事故, 还应立刻通知当地政府、 公安部门、 并要求派人员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汇报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立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络方法及响应时间; 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络单、 传真、 电传
6、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书面联络时, 应于4小时内给予响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因为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身伤害、 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 由责任方负担对应责任, 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所以造成全部损失。
2、 发觉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 比照甲方相关安全生产奖惩要求对甲方职员相类似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 负担对应违约金。
3、 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 未能正确、 全方面实施安全技术方法、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方法; 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机械、 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部满足施工需要,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停工整改, 由此引发后果及损失由乙方
7、负担。
4、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设施设备、 工器具等造成损坏, 应照价赔偿。
5、 乙方人员无故到其她生产区域或私自动用甲方设施设备等, 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负担违约责任。
6、 乙方对甲方提出安全整改意见不立刻整改, 每逾期一天, 乙方按50元至200元/天负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实施过程中, 如发生争议, 由双方协商、 调解处理; 若经协商、 调解不能处理争议, 任何一方能够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甲乙双方必需严格实施本协议, 本协议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协议。
第九条 : 本协议使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8、 日止。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试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签署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三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 承包工程要求乙方相关资质证实材料;
2、 乙方项目经理、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相关证实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 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方法;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