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代理协议 【篇一: 独家总经销协议书】 独家总经销协议书 甲方: 福州创美装饰材料有限企业 乙方: 福州鑫融华建材有限企业 甲、 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 老实信用, 互利互惠, 长久共赢标准, 经双方协商决定, 签署本独家总经销协议书。 一、 在本协议约定授权期限内,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现有及以后所生产全部产品在范围内独家总经销商, 在市场全权开展销售甲方产品正当商业活动。 二、 乙方作为甲方独家总经销商, 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正当权益, 在本协议推行期限内不再另行发展授权经销商, 也不再向除乙方之外其她用户自行销售。 四、 本协议有效推行期限即授权期限为十
2、年, 至十年期满12月31日止, 即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 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 能够续签。 五、 在协议推行期内, 甲方将所生产全部产品交由乙方独家总经销, 甲方确保根据产品出厂成本价(已含甲方合理生产利润)向乙方供货, 各项产品出厂成本价由双方确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在协议期限内, 甲方新开发产品价格由双方另行确定。在确定成本价时, 甲方应向乙方明确具体成本组成。在协议期限内, 如因原材料、 税费、 人力资源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动需要调整成本价, 双方可依据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六、 依据甲方产品现有市场销售情况并考虑到市场培育期限等原因, 双方确定根据以下标正确定
3、乙方每年从甲方完成产品采购指标: 乙方完成每一年度采购目标, 按进货总量2%年底返利, 超额部分按4%年底返利。返利由甲方以等价产品方法于第二年一月份支付给乙方。 七、 双方之间货款每两个月结算一次, 由甲方先发货后结算。结算时间点位双月最终一日, 甲方于次月5日前将截止上月最终一日货款清单与乙方对账确定, 并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确定后于10日前将货款支付给甲方。 八、 为确保销售正常进行, 甲方应依据乙方订单按时、 保质保量完成供货义务, 包含根据乙方通知直接向最终用户推行交货义务。 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时, 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传真订单。由甲方经过公路运输或铁
4、路运输两种方法无偿发货, 到站由乙方或乙方用户自提, 如有其它运输要求则由乙方支付运费。 九、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广告公布时应发表乙方为独家授权独家经销商内容, 并表现乙方名称, 地址, 电话。 2.乙方有义务将甲方产品市场发展, 产品情况, 用户需求等信息立刻反馈甲方。 3.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和调整, 甲方可依据市场情况提出相关提议、 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 对非人为损坏和非使用不妥造成质量问题, 甲方对乙方终端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并负担相关责任。 5.甲方应向乙方配套提供企业统一印制产品宣传品, 并向乙方提供与产品相关技术支持,
5、销售培训, 经验交流等服务。 6.甲方有义务确保充足产品供给。 十、 本协议使用期内,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提前解除或终止推行本 协议, 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 且守约方有权要求继续推行协议并赔偿违约期间损失。 十一、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可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协议一式四份, 自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甲方: 福州创美装饰材料有限企业 代表: 福州鑫融华建材有限企业 代表: 乙方: 【篇二: 总经销协议书】 总经销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
6、据《中国协议法》之要求,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 平等互利之标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针对乙方为甲方产品总经销及相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授权界定 甲方指定乙方为品牌总经销商, 并授予乙方总经销授权书。 二、 协议期限 1、 本协议协议期限为壹年,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 期限届满30日以前, 经乙方书面申请, 甲方评审考评认定乙方无违纪、 违规、 违约情形, 甲乙双方可另行续约, 一年一签。 3、 经甲方考评评定认为确有必需, 双方续约期限可不受一年一签限制。 三、 任务指标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一年内, 最低总销售量不低于 万元,
7、 具体目标按月分配以下图标, 当月完不成任务自动降级, 两个月不补货自动解除本合约, 取消乙方经销权。 四、 货款结算方法 1、 乙方每次进货, 享受先发货后回款政策, 付 元定金后发货, 月底结清该月货款, 乙方须按时支付不拖欠货款。 2、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 应付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 应立刻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上需董事组员署名并加盖甲方企业印章方为有效)。 3、 甲方账户信息以下: 开户行: 第 1 页 共 1 页 【篇三: 产品总代理协议】 产品总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正当利益, 依据国家相关法
8、律、 法规要求, 本着友好合作, 老实信用, 互利互惠, 长久共赢标准, 经双方协商决定, 签署本经销协议。 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 系列产品在中国总经销商, 在本区域享受甲方产品独家总经销商资格, 在本区域市场全权开展销售甲方产品正当商业活动。 二、 甲乙双方全部商业活动必需依法经营, 对用户做好诚信服务工作, 双方各自经营风险和法律行为自行负责。 三、 在乙方成为区域总经销期间, 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正当权益, 严防串货, 杀价, 多头销售行为, 在本区域不再发展授权经销商。 四、 乙方必需遵守甲方统一商务政策, 严格实施甲方要求产品价格体系和区域管理制度, 保护甲方自主知识
9、产权和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五、 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 让予或以其她方法使“地域”内乙方以外任何个人、 企业或其她主体取得“产品”。亦不得委托“地域” 内乙方以外其她个人、 企业或其她主体作为其经销商, 以进口和销售“产品”。甲方收到“地域”内任何用户相关“产品”询购, 均应交给乙方。甲方应采取合适方法预防她人在“地域”内出售“产品”, 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域”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第三者。 六、 价格 1、 甲方给予乙方价格和条件, 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约定, 此项价格和条件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通例及常常存在市场竞争情况, 使双方从销售中取得相当
10、利润。 3、 如有产品价格变动, 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 全部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协议一律确保价格, 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 乙方所享受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约定, 但甲方应该确保乙方应取得不低于折扣。 七、 甲方责任 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负担义务: 1、 甲方将向乙方无偿提供一定数量产品资料。大批量资料在必需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2、 应立刻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行业动态信息, 常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意见, 方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法。 3、 甲方将对乙方促销员提供全方面技术培训, 并提供足够技术支持。
11、 4、 甲方对于乙方售出产品, 通常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损失, 一切均由甲方负担责任或给予无偿更换。 八、 乙方责任 1、 为在“地域”内推销“产品”并为用户服务, 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机构, 并尽一切努努力争取取达成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域”内多种销售机会而制订销售指标。 2、 乙方应依据需要, 在“地域”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 签署协议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 乙方将配置足够销售人员和培训师来配合市场销售需求, 她们会全方面了解 系列产品特征及用途, 并能够负担培训, 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 供给甲方相关销售“产品”具体汇报, 以及尽可
12、能多相关“地域”内多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情报。 5、 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知识产权, 并确保不将售出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 九、 期限、 终止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 使用期为年, 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 本协议应终止: 1、 如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实质行为, 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 叙述此种违约行为, 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要求加以纠正, 不然另一方将根据本节要求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 则本协议依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时终止,或 2、 如任何一方依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助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她救助申请, 或
13、被裁定破产, 或解散, 或清理, 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 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 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 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 或 3、 如遇本协议所要求某种不可抗力事由, 以致协议一方在超出 天期限后尚无法推行其义务时, 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刻终 止本协议。 十、 确保 1、 标准 甲方向乙方确保, 全部“产品”均符合“地域”内标准。能够出售, 并适合销售目。甲方并确保“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 免受损失 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 或因侵犯专利、 商标, 或因在“地域”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发其她任何类似责任事由, 甲方应保护乙方, 使之不受损失。 3、 质量 如乙方发觉任何“产品”质量低劣, 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 甲方应按乙方提出要求, 立刻给予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赔偿, 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对因为上述调换或赔偿而引发损害, 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十一、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性广告公布时发表授权独家经销商名称, 地址,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