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企业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建设单位(甲方):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企业 施工单位(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河南省驻马店市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甲方: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企业 乙方: 为了加强对承包单位监督管理, 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规范施工单位人员安全文明施工行为, 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署以
2、下协议。 一、 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二、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颁布安全管理法律、 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 发觉作业现场有安全隐患或事故险情时, 应立刻采取有效方法保护现场, 抢救伤员, 预防事态扩大, 并立刻进行汇报。 三、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厂级安全培训, 考试, 办理上岗证。发觉乙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责令乙方根据时限要求进行整改。 2、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乙方施
3、工提供便利水、 电等施工条件, 满足乙方正常施工。 3、 按摄影关标准规范要求, 严格把关, 做好乙方单位施工前资质审核, 安全方法落实核查, 施工现场作业票证审批。 四、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单位法人代表是施工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 全权负责处理乙方施工现场从业人职员作过程中发生全部问题, 并负担乙方从业人员一切法律责任。 2、 乙方单位法人代表委派施工项目经理是乙方在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 同时指定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与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结合, 全程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 乙方招用从业人员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 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由乙方依法独立负担招用单位
4、法律责任。乙方应按要求要求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等其它一切保险, 承保金额不得低于60万元/人; 并在项目开工前把所参保人员保单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从业人员要确保身体健康, 男同志年纪不超出55岁, 女同志年纪不超出50岁。施工前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并向甲方提交体检汇报。做好从业人员入厂安全培训和工作期间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负担因为乙方管理不善及在乙方施工现场突发病亡等一切不良后果法律责任。 5、 在项目施工期间教育使用人员不能随意到厂区内其它生产装置区域现场, 不能在厂区内对生产装置进行拍照, 不能向其它单位泄露甲方企业
5、基础情况。 6、 在工作过程中教育使用人员严格遵守甲方企业制订安全管理要求、 要求, 杜绝违章操作、 违反劳动纪律, 若发生事故, 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负担处理费用。 7、 在工作过程中根据要求要求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适用劳动防护用具, 并负担因为不按要求要求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带来不良后果。乙方人员劳动防护用具由乙方负责购置。 8、 在施工前组织人员依据负担施工项目风险有害原因, 制订切实可行施工方案。依据施工方案明确所负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以书面形式公告现场管理人员信息, 方便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联络, 加强管理。 9、 组织人员根据协议约定要求完成施工任
6、务,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物料立刻清理, 清运, 做到工完、 料净、 场地清, 不然将负担清理施工现场产生一切费用。 10、 在工程施工前, 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厂级安全培训, 经考试合格, 办理上岗证后, 方可进入到厂区施工现场。中途新增人员仍要优异行厂级安全培训、 考试合格后再进入施工现场。 11、 施工中所使用设备、 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带、 安全帽、 安全绳、 卷扬机、 手拉葫芦、 吊车等起重工具和气割、 气焊、 电焊设备等)必需符合安全质量管理要求, 安全检测、 检验标识在使用期内。不然, 乙方因使用设备、 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具质量或不按要求要求正确佩戴使用造成事故, 由乙方负担
7、 与甲方无关。 12、 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必需含有对应从业资格、 并确保所使用从业资格证件在使用期内。 13、 乙方施工需要登高作业时, 提前办理登高作业证, 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根据登高作业证中安全方法要求条款实施。每违规1人次罚款现场责任人200元。 14、 全部施工人员不得携带香烟等火种进厂, 更不能在厂区内吸烟。若被查出乙方施工现场有些人抽烟, 每人次罚款500元, 假如在施工现场发觉有烟头, 按每个烟头200元进行罚款。 15、 依据高危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由乙方在施工区设警戒线, 专员负责警戒, 并设防护栏、 防护网, 悬挂醒目警示标识, 严防人员、 车辆误入
8、施工区。不然, 因防护不到位所造成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担。 16、 乙方施工现场所使用电设备要有安全保护和防雨方法, 严禁使用裸线, 同时保护好施工区域地上、 地下电缆、 管网及设备、 地沟等多种设施, 如有损坏, 照价赔偿。 1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教育从业人员在进入厂区内, 不得赤身裸背, 不得穿拖鞋, 不得随地大小便, 不得随地丢弃垃圾, 违反一项罚款200元。 18、 施工人员和车辆不得损坏甲方厂区内绿化地和道路道牙, 因施工需要损坏, 施工结束前应立刻恢复原状, 不然, 企业将依据相关要求要求给予从重处罚。 19、 乙方施工所用车辆, 根据要求要求办理进入厂区手续, 得到
9、同意后方可进人厂区。并根据企业指定路线行驶, 严禁鸣笛, 严禁超速、 超载行驶, 阻火器完备, 所运物资不得洒落地面, 如洒落要立刻(1个小时内)清扫, 确保路面清洁, 若不立刻清扫或清扫不净, 每次罚款200元。 20、 在工作过程中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利; 发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 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行应急方法撤离作业场所。 四、 其它约定 1、 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对工程概况以及包含安全、 环境保护问题和隐蔽工程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不了解情况立刻向甲方进行咨询, 在没有得到确切回复时, 不许可盲目进行施工。 2、 根据甲方企业实际情况, 河南骏化发
10、展股份有限企业造气车间、 净化车间、 压缩车间、 尿素、 合成车间、 DMF分厂及其罐区, 甲醇罐区、 氨库、 CO气柜等重大危险源界区为一类禁火区。三胺分厂、 联碱分厂, 原料路线改造项目在投产前暂定为二类禁火区。乙方在天天施工前30分钟内按要求要求办理动火证。施工现场严格根据动火证中安全方法要求条款实施, 每违规1人次罚款现场责任人200元。 3、 协议签署前, 乙方根据安全管理要求依据工程量大小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缴纳5000~100000元安全风险抵押金, 以上罚款数额从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甲方收到现金后向乙方出具签字手续。 4、 本协议签署地为驻马店市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企业所在地
11、 在推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由协议推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 签署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附件, 含有相同效力, 与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相悖, 以国家法律、 法规为准。 6、 本协议使用期从施工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结束之日止。 7、 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与以前企业所签署安全文明施工协议有冲突之处, 以本协议为准。 8、 本协议一式伍份, 甲、 乙双方各执贰份, 安环部存档一份, 双方代表(属地单位、 主管部门、 主管副总)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