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影视投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作) 与 *********影视传媒有限企业 相关电视连续剧《*********》联合投资协议 甲 方: *********影视传媒有限企业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电 话: 乙 方: *********影视投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作) 联络地址: 实施事务合作人委派代表: 联 系 人: 电 话: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甲、 乙双方经充足协商, 本着“老实信用、 平等互利
2、 自愿公平”标准, 达成以下协议。 鉴于: 1、 甲方与北京顺合伟业影视艺术发展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顺和伟业”) 共同出资拍摄电视连续剧《*********》(暂定名, 以下简称“本剧”)。甲方、 顺和伟业与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五星东方影视投资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五星影视”)合作进行立项和联合摄制。 2、 本剧总投资概算为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万元)整。甲方出资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万元)整, 占总投资60%百分比, 享受本剧60%发行收益权。 3、 本着共担风险、 共同受益标准, 甲方同意将本剧发行收益权20%部分转让给乙方。 现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 本着
3、互惠互利标准, 明确各方权利、 义务, 经友好协商, 达成以下条款: 一、 内容及标准 1.1. 合作剧名称: 四十五集电视连续剧《*********》 本剧类型: 城市/情感剧 本剧集数: 集(剧本) 本剧编剧: 本剧导演: 本剧制片人: 本剧主演: 1.2. 双方确定片头字幕中关键演职人员: 1.2.1. 本剧片头片尾字幕署名按广电总局、 中央电视台及省级卫视相关要求实施外, 甲乙双方作为共同出品投资方享受署名为: 出品单位: *********影视传媒有限企业; 出 品 人: 行政监制: 总策划: 联合制片人:
4、1.2.2. 甲方负责监督顺和伟业对本剧剧本创作、 人员配置、 拍摄、 制作、 宣传、 发行等工作, 并立刻向乙方通报阶段性工作进展。 1.3. 制作周期: 12个月 1.3.1. 估计开机时间: 10月(暂定) 1.3.2. 估计制作周期: 4个月(拍摄)6个月(后期制作) 1.3.3. 估计首播日期: 12月(暂定) 1.3.4. 本剧暂定长度集数: 45 集, 每集约45分钟。 1.4. 合作标准: 1.4.1. 甲、 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全权代表乙方负责监督顺和伟业对本剧剧本创作、 人员配置、 拍摄、 制作、 宣传、 发行等工作。置/植入式广告、 宣传推广、 播出发行及
5、衍生产业开发, 甲乙双方乙方给予帮助, 甲方享受本剧60%相关收益由甲、 乙双方按下述相关条款约定进行分配。 1.4.2. 甲方应立刻向乙方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并以书面通报为准。甲方应在开机前30日取得顺和伟业提交本剧完整拍摄剧本、 主创名单及制作预算等, 并在取得后3日内向乙方通报。 1.4.3. 甲、 乙双方同意本剧采取国产剧制作模式组织生产制作。 1.4.4. 甲、 乙双方同意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相关电视剧生产所制订一切规章、 条例、 标准用以指导本剧摄制工作。 二、 投资总额与双方出资/付款计划 1. 2. 2.1. 甲方拥有本剧60%发行收益权(协议见附件), 甲方同意
6、将其中本剧20%发行收益权转让给乙方。 2.1.1. 本剧初步制订总投资成本¥: 50, 000, 000元整(大写: 人民币伍仟万元整)(详见附件1)20%转让价格为¥: 1, 000万元整(大写: 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1.2. 若因自然灾难、 战争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而造成本剧约定摄制成本增加, 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确定。 2.1.3. 双方出资方法: 货币。 2.1.4.
7、 乙方支付后五个工作日内,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8、乙方打款财务收据证实及甲方打款证实。 2.2. 出资支付计划: 2.2.1. 本协议签约以后10个工作日内, 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其出资额30%即乙方支付¥: 3, 000, 000元整(大写: 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关键用途: A、 资金关键用于支付导演、 男女一号领衔主演、 编剧和制片人等第一笔酬金。 B、 成立《*********》剧组, 导演、 制片人、 制片主任、 统筹、 演员副导演等, 先期筹备人员陆续到位; 资金关键用于交通、 通信、 办公、 食宿, 招兵买马、 做各项筹备工作。 C、 签约其她主创班底演职人员协议书, 少许付个他人员定金。 2.2.2.
9、甲方与顺和伟业在完成第一期工作任务并双方确定后, 估计在8月20日前, 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其出资额30%即乙方支付¥: 3, 000, 000元整(大写: 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关键用途: A、 签约主演和陆续签约其她演职人员协议书, 按百分比支付演职人员第一笔酬金。 B、 定制演员服装、 道具, 剧组考察外景、 定景等。 C、 租用拍摄设备、 器材和车辆等。 D、 印刷剧本, 并发给每个演职人员(熟读剧本); 各部门按剧本要求, 开始做拍摄前各项筹备工作。 E、 剧组人员办公、 食宿、 交通、 通信等多种费用。 2.2.3. 甲方与顺和伟业在完成第二期工作任务并双方确定后
10、 估计9月25日前, 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其出资额40%即乙方支付¥: 4, 000, 000元整(大写: 人民币肆佰万元整)。 关键用途: A、 筹备和召开新闻公布会宣传费用。 B、 按预算控制使用拍摄资金。 C、 按协议支付、 全部演职人员酬金。 D、 剧组食宿、 办公、 交通、 通信等各项开支费用。 E、 机房进行后期(视频和音频)制作费用, 完成片45集以上。 F、 送审报批费用, 争取在5月底以前, 取得发行许可证。 G、 前期发行(销售)费用垫付。 H、 应交税款。 2.3. 甲方指定转账账户: 企业名称:
11、 账 号: 开 户 行: 2.4. 本协议一经签署, 甲乙双方均应立刻推行其义务。 2.4.1. 如甲方未能根据协议约定按时取得并向乙方提供拍摄进度等相关资源, 经对方书面催告后30个工作日内仍不推行, 假如造成本协议目无法实现, 则双方应进行项目结算, 违约方应负担守约方一切损失; 假如经过双方努力仍能继续完成本协议约定事项, 则违约方应该对由此给合作项目造成额外支出和损失向守约方赔偿。 2.4.2. 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限内支
12、付当期应付货币出资金额, 则应向甲方按万千分之五百分比交纳违约金。如根据银行对账单显示累计拖延支付日期达成15个工作日, 甲方有权以书面、 电话、 传真、 邮件等方法, 要求乙方继续推行支付义务。如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仍未推行本协议支付义务,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解除之日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起生效。乙方之前已付款项无条件以无偿赞助方法归甲方全部。 2.5. 相关本协议权利义务与相关第三方 2.5.1. 甲、 乙双方确保, 甲、 乙双方如有合作单位, 均应在自己所持投资份额内进行合作事宜。并在开机之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2.5.2. 如遇资金或不可抗力原因, (如重大疫情、 洪水、 地
13、震、 战争、 政府部门行政干预、 政策影响、 军方决定等)造成甲、 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推行本协议时, 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前提下, 甲、 乙任何一方能够就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同时转让方应与受让第三方连带向对方负担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和责任。 2.6. 本着节省, 保质保量、 有效控制拍摄进度及成本标准, 甲方与顺和伟业双方对最终预算一旦确定, 拍摄工作均应根据该预算给予实施。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监督顺和伟业严格按确定之总制作预算表实施。鉴于顺和伟业代表甲乙双方负责本剧剧本创作、 人员配置、 拍摄、 制作、 置入式广告、 宣传推广、 播出发行及衍生产业开发等工作, 所以超出总制
14、作预算表10%以内部分顺和伟业和甲乙双方按投资百分比负担, 超出总制作预算表10%以上部分全部由顺和伟业负担, 并不得影响甲乙双方分成百分比及收益。 2.7. 甲方应该监督顺和伟业根据其承诺和附件一约定控制拍摄进度完成拍摄工作。鉴于电视剧拍摄周期存在一定之不确定性, 如因合理原因(包含但不限于天气或场景条件、 剧情修改、 演职人员变更等)造成上述拍摄周期延长, 甲方应监督顺和伟业最迟应在拍摄计划及制作周期表中所要求日期内完成拍摄工作, 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 在出现不可抗力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甲方应向顺和伟业取得有顺和伟业盖章书面说明和其最大努力压缩停拍和延长久间剧组维持费用计划, 甲方取得
15、对应书面说明后应3日内向乙方提供。 三、 双方权利及义务 3. 3.1. 甲方负责监督顺和伟业及五星影视开展本剧报批立项工作, 如因报批立项未能经过所产生一切法律与经济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 与乙方无关。 3.2. 顺和伟业指定制片人负责实施本剧具体制作工作, 全权负责处理前期作业、 拍摄、 后期制作及负责本剧剧组管理、 摄制计划实施、 财务预算监控、 拍摄周期控制等事宜。甲方负责监督顺和伟业根据本协议1.3款和2.1.2款约定内周期和预算完成本剧制作。对于拍摄期间剧组全部安全法律问题和后期母带安全问题由甲方和顺和伟业负全部责任, 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3.3. 甲方负责监督顺和伟业对
16、本剧财务预算实施, 包含最终审计。最终财务结算须甲方和顺和伟业双方签字确定, 甲方应于签字确定后3日内向乙方提供。如有节余, 顺和伟业、 甲乙双方根据投资百分比回收。乙方可在每个月核查剧组对应支出票据以及演职员合约、 拍摄合约等。 3.4. 甲、 乙双方同意乙方有权(经过甲方)调阅剧组日常财务报表, 对剧组管理及拍摄进行监督。 3.5. 本剧完成版之片头、 片尾及各类宣传品中, 字幕署名按广电总局及中央电视台或省级卫视相关要求实施外, 甲方确保乙方“出品单位”署名权。 3.6. 乙方作为出品方享受到剧组拍摄地跟组及探班权利, 乙方(限制不超出十人次)到拍摄地跟组及探班人员食宿、 交通费用
17、由剧组负担。 四、 投资回报及其她收益分配 4. 4.1. 本剧发行总收入应为: 包含但不限于电视播映权以及信息网络传输权(包含但不限于中国大陆、 台湾及其它海外 地域无线、 有线、 卫星频道、 网络播映等)一切发行收入(不含发行合约中约定磁带、 邮寄、 复制三费), 与衍生产品生产权限(包含但不限于VCD等音像出版物等)一切销售收入之和。发行总收入须进由顺和伟业负责为本剧发行销售设置, 并经过顺和伟业和甲方双方确定专用账户。 4.2. 甲方应监督顺和伟业设置发行收入及包含衍生产品所涉收入专用帐户, 乙方有权(经过甲方)在该发行专用帐户行使收支监督权。 企业名称:
18、 账 号: 开 户 行: 4.3. 顺和伟业、 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收益为: 扣除占发行总收入15%宣传费和发行费(其中包含宣传和发行费用11.4%及营业税金6.6%, 特殊约定除外)后本剧中国发行总收入以及海外销售总额及网络销售总额。 4.4. 本剧全部收益顺和伟业、 甲乙双方按各自投资占比分配, 即乙方按20%投资占比分取收益。 4.5. 本剧收益账款应在本剧实现收入当日起计算, 每个月按双方合作百分比进行分配一次, 甲方在收到收益分配后须次日汇入乙方确定指
19、定账户。 乙方收款账户: 企业名称: 账 号: 开 户 行: 4.6. 就本剧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5 年内所发生除上述约定收益外其她收益, 顺和伟业、 甲乙双方都有权按各自投资占比享受收益, 即乙方按20%投资占比分取收益。 4.7. 乙方应该就甲方每次给付收益金额(扣除乙方投资款部分为收益金额)向甲方开具相同金额正式发票, 发票应于甲方给付相关款项前 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 4.8. 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法代扣代缴乙方
20、税款或抵扣其应付款项。 五、 超额收益分成 5. 5.1. 超额收益约定: 当乙方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约定, 分配所得本剧投资收益金额达成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1100万元)后应取得投资收益为超额收益 5.2. 分配方法: 当乙方应取得超额收益时, 超额收益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方法进行分配: i. 当 超额收益/1100≤10%时, 甲方取得超额收益25%, 乙方取得超额收益75%; ii. 当 超额收益/1100≤20%时, 甲方取得超额收益27.5%, 乙方取得超额收益72.5%; iii. 当 超额收益/1100≤30%时, 甲方取得超额收益31.6%, 乙方取得超额收益
21、68.4%; iv. 当 超额收益/1100>30%时, 乙方根据下述方法分级分层获取其她剩下资金分配 超额收益/1100> 30% 0%~10%部分: 75% 10%~20%部分: 70% 20%~30%部分: 60% 大于30%部分: 50% 六、 著作权、 版权归属 6. 6.1. 乙双方为本剧出品方, 乙方享受20%版权收益; 甲方承诺, 本剧如拍摄续集, 乙方有按相同百分比进行投资权利。 6.2. 署名: 本剧在中国大陆地域发行版本字幕署名根据广电总局相关要求实施。甲方承诺乙方*********影视投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作)可署名为本剧“联合出
22、品单位”; 乙方责任人或指定人员享受“联合出品人”等关键署名。甲方承诺在本剧宣传推广中应充足维护版权各方权力和声誉, 不得淡化乙方拥有本剧版权表示。 6.3. 甲方确保不会因其她投资方或联合出品单位、 联合摄制单位等行使权利而影响到乙方根据本协议应该享受收益分成权利以及署名权。(中央电视台、 省级卫视等播出平台相关要求除外) 七、 联合投资监管 7. 7.1. 财务监管 7.1.1. 甲方应依据合作协议书约定, 在收到顺和伟业或电视剧《*********》剧组所提供月度财务实施报表、 月度对账清单、 打款证实后3个工作日内, 将上述月度财务实施报表、 月度对账清单、 打款证实交予甲方
23、 7.1.2. 甲方应根据合作协议书约定, 每个月核查电视剧《*********》剧组对应支出票据以及演职员合约、 拍摄合约等, 此等核查应由乙方财务人员陪同。 7.1.3. 甲方应在乙方财务人员陪同下, 在电视剧《*********》剧组开机后30天、 关机前10天、 后期制作完成前10天, 调阅剧组日常财务报表。 7.2. 每个月汇报及重大文件 甲方应自根据合作协议书约定, 完成第一笔投资款项支付后下一个月起, 每个月25号, 向乙方提供电视剧《*********》每个月进展汇报, 汇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拍摄进展、 财务情况、 后期制作情况、 广电总局审核情况、 电视台及各网络平台
24、购片情况等。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视剧《*********》拍摄计划书、 后期制作计划书、 宣传发行计划书等关键文件。 7.3. 重大协议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视剧《*********》全部重大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 重大协议包含但不限于: 编辑、 导演、 监制、 关键演员等所签署相关协议、 电视台购片合相同。 八、 保密 2. 3. 4. 5. 6. 7. 8. 8.1. 双方同意及确定不会在本协议授权限期内或以后, 向任何人士(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 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提供和/或政府、 法院、 执法机构、 证券交易所或其她监管机构、 双方法律、 会计、 商业及
25、其她顾问、 雇员除外)透露本协议任何条款及相关资料, 并须将此等资料保持机密。 8.2. 为确保本剧之顺利拍摄及发行, 在本剧电视播出前, 本剧全部未公开、 公布资料、 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剧本、 人物、 造型、 对白、 拍摄场景、 拍摄内容、 图片、 视频资料等)均列为商业机密, 双方在本协议推行过程中所知悉任何相关本剧资料及讯息均不得对外公布, 需严格保守机密。 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情况, 如重大疫情、 洪水、 地震、 战争、 政府部门行政干预、 政策影响、 军方决定等造成本协议无法推行时, 双方互不负担责任, 双方按投资百分比共担风险。 十、 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方法
26、 如因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而造成其她方遭受损失, 违约方应负担赔偿责任。 任何因本协议引发纠纷, 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 凡因本协议引发或与本协议相关任何争议, 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税金 双方必需遵守各自所在地域之相关税法, 自行申报及缴纳税金, 不管任何原因或违税而引发法律纠纷, 双方同意各自负担全部责任, 与其她方无关。 十二、 通知 任何依据本协议约定要求或要求发出通知, 将以下列任一确定收件方法送达为合适地送达。 甲方收件地址: 甲 方: *********影视传媒有限企业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27、 话: 乙方收件地址: 乙 方: *********影视投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作)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十三、 合作关系 本协议内概无任何条文企图或促进本协议各方组成合作关系; 除本协议所载外, 各方概无权以任何方法约束另一方。 十四、 条款之独立性 本协议每一条文均为独立。如任何条文遭相关当局判定为无效, 将不损害本协议余下条文有效性; 而双方必需就被判定无效条文给予协商, 作出对应及双方满意修改。 十五、 其她 13.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本协议累计12页, 一式肆份, 甲、 乙各方各执两份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甲方: *********影视传媒有限企业 签约代表: 盖章: 签署日期: (本页无正文) 乙方: *********影视投资合作企业(有限合作) 签约代表: 盖章: 签署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