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开发软件协议 委托开发软件协议 从软件开发者手中取得软件方法主极三种; 第一, 从软件开发者取得软件使用许可, 取得软件使用权; 第二, 从软件开发者那里全盘买下软件有磁财产权; 第三, 经过委托软件开发者开发某一软件从而取得该软件使用权, 或者该软件版权全部权。 委托开发软件通常是应用户(委托方)需要, 编制适适用于其生产或经营特点软件, 这种软件通常在市场上习不到或在市场上买到需经修改后才能使用, 不过该客房没有开发或修改软件能力, 必需委托一定软件中其她含有开发、 修改软件能力机构从事该项工作。被委托方即使是开发软件方面教授, 但她可能对委托方所从事行业或具体
2、生产或经营特点、 方法了解甚少。所以, 双方签定软件协议就有很多总是需要明确。 一、 委托开发软件协议中关键问题 1.在完成软件开发后, 被委托方认为应增加开发费用 委托开发软件协议通常是依据所需开发软件难易程度计算费用, 但也有是依据开发软件所需要天数或编程行数计算费用。而签定协议时开发费用是被委托方依据初步分析计算出来, 这种初步分析往往与实际所开发软件难易程序、 所需天数及编程行数有误差。加之被委托方在对开发费用报价时多少怀有投票拉生意心理, 在符协议时报价偏低; 同时, 伴随委托人对软件功效要求不停增设或对软件范围认识扩大, 有可能造成在完成软件开发后, 实际所需开发
3、费用高于协议要求或估算费用。 2.未能在协议要求时间内完成软件开发 被委托方在计算开发软件所需时间很可能有较大误差。加之被委托方对开发时间估量也多少怀有拉生意, 所以通常协议完成时间偏紧, 实际很可能延迟完成。而对委托方来说这咱延迟会造成一定损失。比如委托方将把需要开发软件用于一套新计算机系统, 而且根据委托开发软件协议认定完成时间提前购置了一套计算机系统, 假如软件开发方未能近期完成, 这就意味着该套计算机系统将闲置, 假如委托人是借助软件开发方未能按期完成, 这就意味着该套计算机系统将闲置, 假如委托人是借助软件开发进行新生产或经营活动, 而软件未能根据协议完成就意味着委托人将
4、受到一定损失。 3.软件功效等方面质量未达成委托人要求 对委托开发软件协议来说, 这是一个常常发生问题。因为从计算机软件技术角度看, 在委托协议中对所开发软件各方面质量作出一个非常明确要求是非常困难。而通常委托人认为所开发软件不应存在有任何错误, 因为这些原因, 委托人常常认为被委托人开发软件未达成她所预期质量。 4.协议对所开发软件版权要求不明确 根据版权法, 软件版权是一个由很多分项权利集合组成财产权, 它包含对软件修改权、 翻译权、 使用许可权和出自发行权等等。假如委托软件协议对这些权利归属要求不明确, 相关纠纷就轻易发生。 从上面多个问题能够看出委托开发软
5、件协议订得否妥当, 协议条款是否完备, 协议双方是否考虑周密, 对委托开发软件本身能否顺利运行起着非常关键作用。 二、 委托开发软件协议主条款 1.序言 协议开关部分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名称及关键营业地具体地址, 确定协议所适使用方法律, 如《中国技术协议法》或者《中国技术引进协议管理条例》。 2.委托开发程序名称和相关技术标准 在此行款中应确定以下内容: 第一, 委托开发程序名称; 第二, 委托开发程序所适用计算机机型; 第三, 编译程序所使用计算机语言; 第四, 委托开发程序功效要求, 比如响应时间、 处理能力、 排版格式和输出、 输入媒体等。 3.软件开
6、发计划 此条款关键是明确被委托方完成全部软件开发工作时间, 以及被委托方应每隔一段时期向委托方通报开发工作进展情况。 4.软件交付 此条款应确定被委托在完成软件开发工作后应在何时、 何地以及以何种方法将所开软件给委托方。假如协议要求与所开发软件相关一切知识产权归委托方, 对被委托方来讲非常有必需将计算机程序以及其文档方为两批交付。第一批能够包含用户手册等委托方检验软件时必需文档, 而其她程序设计文档, 尤其是源码应在第二批交付。宋能够有效地保障被委托方能近期收到价款, 而且也能确保在委托方基础推行协议前不使程序设计文档失密。 5.软件检验和接收 此条款对委托开发软
7、件协议双方都非常关键, 它关系到怎样确定以下多个问题。 第一、 委托方在收到计算机程序以及第一批文档后多长时间内完成对软件测验, 以及在多长时间内委托方有权以计算机程序质量未达成协议所要求技术标准要求为由, 要求被委托方对程序进行修改使其达成协议要求标准。 第二、 对程序进行悠费用应哪方负责。 第三、 被委托方应在多长内完成修改程序工作, 而且应在何时、 何地以及以何种方法将修改后软件交会给委托方。 第四、 委托方收到修改过软件以后应在多长时间完成第二次测验, 并应在多长时间内委托方应将第二次测验结果通知被委托方。 第五、 如第二次测验计算机程序仍未达成协议要求技
8、术标准要求, 委托方是否有权拒绝拒绝接收程序, 交且是否有权要求被委托方按协议要求索赔条款进行赔偿。 第六、 假如委托方要按期将首次或者第二次测验结论通知被委托方, 是否能够视为委托方已接收被委托方开发软件。 第七、 假如程序文档分为两次交付, 在委托方实际接收软件后多长时间内被委托方应将第二批文档交付给委托方。 6.价格、 支付形式方法 此条款首先应确定委托开发软件总价为多少, 以及支付币种; 其次应明确此总价是否包含被委托方开发过程中一切费用; 支付开式能够分为总会形式(即一次付清全部价款), 分期支付形式(即按一定百分比分几交付清价款), 以及按分成费支付形式(即
9、委托方按所采取软件技术而取得利润一定百分比按期支付)。最终确定支付方法, 是电汇还是信汇等。 7.保护条款 此作用是确保委托方不陷入无须要侵权纠纷之中, 而且确保不因侵权纠纷而受到任何损失, 所以, 此条款确定以下两个内容。 第一、 假如协议要求软件版权归被委托方, 委托方只有使用权, 在此条款中被委托方应向委托方确保她是所开发软件版权正当全部些人, 并将软件使用权许可给委托方。假如协议要求软件版权归委托方, 在此条款中被委托方向委托确保她所交付软件是其独立开发。 第二、 假如发生第三方指控所开发软件侵犯她人版权时, 应由被委托方与第三方交涉, 并负担法律上和经济上全部
10、责任。 8.软件版权归属 软件版权归属有两种处理方法: 其一是软件版权归委托方; 其二是软件版权归被委托方。不过实践中软件版权归属是一个比较难处问题, 作为委托方, 以下三方面原因促进其认为必需掌握软件版权归属权: 第一, 支付了很多费用后只取得对软件使用权, 而且版权对软件使用权还有很多限制; 第二, 掌握了软件版权就能够免去对软件使用、 修改、 转让等方面法律限制, 同时也能够任意将软件转让第三人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从而取得一定营利; 第三, 掌握软件版权就意味着控制对软件使用, 从而委托方能够经过对软件技术使用控制预防竞争者取得其投资开发软件技术使用权。反过来, 对被委托方来
11、讲, 控制软件版权更为关键, 因为这么, 委托方没有限制地使用委托开发软件中若干例行程序即组成软件版权侵权。在所以在实践中不乏委托开发软件因协议双方在软件版权归属问题上争吵不休而最终无法达成协议事例。如碰到这种情况, 实际上可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即软件版权归委托人, 反过来委托人给予被委托人在一范围内使用软件许可, 如许可被委托人使用例行程序开发其她软件等, 由此双方都能各得所需。 9.保密条款 此条款关键是要求双方应负什么保密责任。保密条款在协议中十分, 首先软件源码及程序步骤图等对协议双方都是专有技术(Know-How), 其次委托方为使被委托方能开发出符合协议要求技术标准,
12、常常将部分商业秘密或专有技术信息告诉被委托方, 所以, 协议双方都需要对相关作息给予保密, 而且保密时间可超出协议使用期限。 10.索赔条款 该条款关键要求假如被委托方不能按协议要求期限交付软件时应怎样赔偿委托方损失, 以及假如委托方不能按协议要求期限交付价款时应怎样赔偿被委托方损失。 11.不可抗条款 本条款是为了明确在协议推行期内假如发生了人力不可逆转事件, 如火灾、 水灾、 地震等, 以至于协议一方无法推行义务时应怎样免责。 三、 协议形式和文件权利归属 在委托开发计算机软件时, 其文件著作权问题非常关键。 委托开发协议尤其是以编制特定分系统、
13、了程序为目软件时, 根据协议要求作成文件, 程序著作权可视为物权转让给委托方。 在承包型委托协议中必需注意是软件开发企业从用户或计算机厂家接收编制特定应用程序时, 已经积累了大量文件资料和应用程序, 因接收新委托时, 能够将已经有程序编集改编作成新程序出售, 这些大量例行程序, 经验数据已成为自己财产。计算机软件企业接收委托开发时, 如将软件文件视为委托方著作权, 则计算机软件企业就不能制作同类软件, 积累财产有效性将会消失。所以, 著作权应保留在软件企业。供给使用者只是固定在储存媒介上二进制码信息。委托单位和使用者不能再复制出售。第三者如违法复制, 委托和受托双方者能够起诉。 将
14、委托方与受托者权利义务关系在协议中条款化, 明确要求著作权归属。但在实际情况睛困难不少, 比如“依据委托单位要求而编制专用软件, 其著作权应委托单位。但软件企业, 对于同类型中能用例行程序、 经验数据向其她委托者提供时不受限制。此要求在本协议终了后仍然有效。”这么条款常有出现。 依据上述要求, 委托单位对第三者起诉, 要求著作权侵权赔偿时, 鉴于条款后半部要求, 因著作权不属于委托方, 将造成诉讼拖延, 必需视实际情况, 而不仅限于协议条文解释来处理诉讼纠纷。 四、 程序编制业务尤其要求 在签署理必需明确受托者与委托者负担范围。比如: “使用者委托编程单位开发软件业务范围。指
15、协议第´´①立案论证业务; ②系统设计业务; ③程序设计业务; ④数据输入业务⑤维修业务; ⑥咨询业务。” 如前所述, 受托前单位接收委托业务是②~④, 不过有时①与⑥也包含在内。 在基础协议或分协议中, 负担业务内容应具体, 委托方受托方要分工明确, 以确定责任范围。 五、 与分协议关系 因为基础协议要求了与各分协议关系, 假如分协议不成立, 具体债务关系也不成立。为了预防业务处理上混乱, 大都制订相关分合成立要求。比如: “甲乙双方分协议, 在甲方将委托书交换乙方, 乙方表示承诺后生效。乙方在收到委托书10日之内没有异议时, 视为承诺协议。” 受托书
16、中包含下述事项: ①委托业务种类; ②使用范围; ③程序种类; ④使用硬件; ⑤交付方法; ⑥交付资料要求; ⑦交付期限; ⑧费用费用决定方法。若无书面记载时, 则协议失效。 六、 相关资料全部权。 在分协议中带有义务性乙方(开发方)文件, 其全部权属于甲方(委托方)没有异议, 问题焦点是原程序清单。应用程序在对外承包时, 因为在提交目标程序(机器语言)同时而提交了原程序清单, 这时就存在累积例行程序著作权转让问题。 与硬件靠近操作第统(OS)程序全部权应该怎样处理?观察(OS)程序交易情况可见, 乙方为有名企业时将大量技术秘密作为交换条件, 也能够技术秘密不分开, 办按硬件
17、上进行复制形式一次行政收使用费, 原程序清单不公开。 反之, 在硬件企业要求下, 负担(OS)开发单位有义务提交原程序清单。在以版权转让为前提许可证贸易中, 不得向其她单位出售同种程序, 这时提交原程序清单是必需。 程序清单以对于以后更改改编译系统、 分析程序是必需文件, 著作权者当然应该持有。假如没有程序清单而仅接收二进制代码, 不能完全支配作为著作权计算机软件。原程序清单是软件企业在编程序阶段作成, 而不是将目标程序反汇编所作出清单。 七、 程序本身权利问题 在前叙权利归属问题中。程序本身除了有版权保护外, 还必需考虑到有可能受到专利权保护。协议往往作以下要求: “
18、乙方(受托方)在推行本协议或分协议时制作程序和相关文件, 在与三者在工业产权或版权上发生纠纷时, 必需作为乙方责任来处理, 不过在其原因是因为甲方提供资料而引发, 双方按百分比分担责任。” 八、 相关编译问题 即使版权属甲方委托方)全部, 著作权人身权仍属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 人身之一同一性保持权不属于委托方, 这将妨碍甲方编译, 所以在签署协议时应注明: “甲方(委托方)能够编译本协议及分协议作成计算机程序。” 版权被保留在受托单位时, 委托单位为了享受自由编译权也应在协议中注明能够改编, 因为改编权只有著作权者才拥有, 编译界限较难区分。如较广义地认可, 则变为许
19、可原程序流通, 对权利者带来不利, 帮协议必需注明: “前项编译, 不能变更程序处理业务内容、 使用硬件和使用单位。” 九、 保密义务 这与著作权归属问题无关, 因甲乙双方通常者要求要求保守计算机程序技术秘密条款。应该手足之情内容包含受托企业软件秘密, 委托单位业务内容及使用秘密, 在受托方制作庆用程序基础规格书时, 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用户营业系统、 工厂生产系统、 会计处理等方面企业机密。这些保密做不到就不可能委托编制业务用软件。其次, 著作权归乙方, 甲方只有许可使用权时, 在计算机程序中与著作物一样积累了大量技术秘密。委托单位向第三者泄露Know-how时, 二进制码存贮在硬件中流通时不能说是程序公开, 不过目标程序公开后轻易被第三者复制, 知必需注明保密, 协议条文为: “委托方在本协议及分协议推行过程中, 或其后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开发内容。”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